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计划》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计划》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
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2006年11月14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
《大兴安岭地区“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清认真遵照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发〔2006〕81号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和《“十一五”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制定本计划。
二、“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黑龙江省增加了水污染物氨氮和气污染物烟尘、粉尘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排放基数按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确定。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1 34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 840吨,削减率6.9%。氨氮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190吨,控制在2005年水平。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491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4吨,削减率0.5%,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575吨。烟尘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868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23吨,削减率2.5%。工业粉尘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800吨。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原则是:在确保实现全区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排放基数、经济发展趋势、工业园区、削减能力以及国家、省、各地区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
四、“十一五”期间,减少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措施是全面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加快、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措施是加快、强化现役及新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措施的建设与运营监管。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严格监督执法,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新污染,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观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降耗减污,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确保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是约束性指标,各县、区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县、区要将指标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逐级分解到辖区内排污单位,严格执行。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法,强化对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确保实观计划目标。
六、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和监督。从2006年开始,省环保局、统计局、发改委、监察厅等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0年对计划进行期末考核。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2006年12月1日)
为更好地落实委员分工负责制,切实提高地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有效推进新一届地委班子的自身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
思想政治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灵魂,抓住了思想政治建设,就抓住了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
(一)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大力倡导优良学风,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改造主观世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
(二)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领导科学、社会科学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的更新和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全面增强领导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
(三)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理论报告会、专题辅导、培训、考察、自学等良性互动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自觉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四)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牢固树立理论指导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提高运用党的理论、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能力。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注重向实践、向基层、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不断汲取营养,积极开展理论和工作创新。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班子整体合力和内在活力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要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的关键,努力把地委班子建设成民主、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
(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统揽而不包揽”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支持人大工委、行署(林管局)、政协工委和人民团体依法履行职责。地委坚持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上,集中精力解决好全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大班子的积极性,自觉维护地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地委的重大决策和统一部署,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六)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委员分工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规范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干部的任免使用,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班子“一把手”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执行集体决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情况反映通报、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等制度,对复杂问题的处理慎重而不急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努力实现议事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监督经常化。
(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定期谈心交流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消除影响团结的因素,创造宽松、和谐、民主、向上的工作环境。
(八)积极维护班子团结。坚持把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生命线,妥善处理好新老关系、同志关系,班子成员之间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做到相互尊重不贬低,相互支持不掣肘,相互补台不拆台,相互理解不埋怨,相互提醒不诽议,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共同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团结局面。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和依法从政能力
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是树立班子良好形象的关键。班子成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以宜严不宜松为班子建设的原则,坚持工作上的高标准和生活上的低要求,提高班子公信力。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述职述廉制度。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原则,严明风纪,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保护,把出发点、着眼点、落脚点放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上,对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对犯错误的同志宜救不宜弃,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认真执行两个《条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珍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不搞特权,不谋私利。
(十一)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反对铺张浪费。精简办文办会,减少礼仪性、应酬性活动,把精力和财力用在改革发展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
(十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分析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搞好自查自纠。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收入申报、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切实把班子成员纳入有效监督之下。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以实际行动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创新发展和实践宗旨的能力
工作作风问题实质是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和与群众的感情问题。作风建设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提高领导班子威信的重要途径。
(十三)增强创新发展的工作活力。要勤谋正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更新发展观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全过程。按照“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部署,用心谋发展,努力抓发展,不自满、不懈怠,积极进取,改革创新,为大兴安岭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大发展、快发展尽职尽责。
(十四)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勤做实事,一切工作从大兴安岭实际出发,把加快发展的愿望同科学的态度结合起来,各项决策和措施要符合上级政策,符合全区改革发展实际,符合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真抓实干,深入基层加强工作调研,认真解决制约发展和影响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既要“身入”,更要“心入”,立足服务、指导和帮助,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麻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搞无效益的活动,集中精力办实事。
(十五)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要勤为民事,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紧紧团结和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下基层、建立联系点等制度,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民解忧,增进与干部群众的感情。高度重视稳定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见和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以上意见,地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