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转发行署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
城市居民最低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转发行署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
城市居民最低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
转发行署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6年12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有关单位:
行署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工作的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做好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工作的意见
在地委、行署“两个确保”的正确方针指导下,我区享受城市低保的居民人数逐年增加,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充分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夯实了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区地处边远,冬季寒冷,取暖期长,特别近年来采暖原料价格上涨,给城市困难居民家庭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了帮助城市困难居民安然过冬,解决好城市困难居民冬季取暖问题,我省首次推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补贴政策,使城市低保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了切实做好城市困难居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取暖补贴支出范围严格控制在城市低保家庭,专款专用。
二、对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费补贴按照不平均分配的原则,补助重点向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三无”人员倾斜。
三、对集中供暖的低保家庭,取暖补贴直接付给供热部门。
四、结合我区“以煤代木”工程的推进,进一步保护好森林资源,对自行取暖的低保家庭,建议实行实物化发放,直接发放燃料煤,以推进“以煤代木”工程的深入开展。
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城市低保人员冬季取暖给予补贴,是为解决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采取的一项临时性措施。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因地制宜,着眼长远,多方筹集资金建立起妥善解决城市困难居民冬季取暖等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快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