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对2005年全区社区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 励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对2005年全区社区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
励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对2005年全区社区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2006年1月21日)
  2005年,全区各县、区、林业局党委和社区党组织以地委提出的开展社区建设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五好一达标”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社区建设“十看”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初步实现了地委提出的硬件建设创全国一流,软件建设争全省上游的目标。
  按照地委《大兴安岭地区2004年至2006年社区建设和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方案》中关于社区建设以奖代投的规定,根据对全区22个列检社区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双百分”考核评比结果和日常工作情况,地委、行署决定,加区卫东社区、漠河县阳光社区、图强林业社区、十八站林业社区、新林区新民社区、塔河县繁荣社区、呼玛县长虹社区 7个社区获一等奖,各奖励以奖代投资金人民币70万元;漠河县松苑社区、新林区林城社区、呼玛县正棋社区、加区长虹社区、呼中区向阳社区、加区曙光社区、塔河县塔南社区、松岭区先锋社区 8个社区获二等奖,各奖励以奖代投资金人民币50万元;呼玛县园西社区、阿木尔劲涛社区、韩家园家园社区、塔河县新建社区、呼中区北秀社区、塔河县塔林社区、松岭区松鹤社区 7个社区获三等奖,各奖励以奖代投资金人民币30万元。
  地委、行署希望,各获奖社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打造稳定、和谐、充满活力的一流社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