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
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2006年8月17日)
2001~2005年,在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九届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向深度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区全面建设林区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同时,在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地委、行署决定:授予加格达奇区白桦乡等31个单位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乡镇(林场、社区)称号;授予地委组织部等73个单位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大兴安岭地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8个办公室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普法办公室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续写新篇章,再创新佳绩。
地委、行署号召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的贯彻落实,为顺利完成我区“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兴安、加快全面建设林区小康社会步伐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大兴安岭地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大兴安岭地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一、先进乡镇、林场、社区(31个)
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加格达奇区红旗社区
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
松岭区劲松镇
松岭林业局大扬气林场
松岭区小扬气镇先锋社区
新林区翠岗镇
新林区新民社区
新林林业局碧洲林场
呼中区宏伟镇
呼中林业局呼中林场
呼中区呼中镇向阳社区
塔河县塔河镇
塔河林业局蒙克山贮木场
塔河县塔河镇繁荣社区
呼玛县呼玛镇
呼玛县林业局金山林场
呼玛县呼玛镇园西社区
漠河县西林吉镇
西林吉林业局河湾林场
漠河县阳光社区
图强林业局壮林林场
图强林业局育英林场
十八站林业局贮木场
十八站林业局十八站社区
阿木尔林业局青松林场
阿木尔林业局红旗林场
韩家园林业局兴隆林场
韩家园林业局家园社区
加格达奇林业局跃进林场
加格达奇林业局东风林场
二、先进集体(73个)
加格达奇区教育局
加格达奇区地方税务局
加格达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松岭区国家税务局
松岭利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新林区宏图镇
新林区国家税务局
新林建安公司
呼中区教育局
呼中区防火办
呼中林业局技工学校
塔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塔河林业局塔南学校
塔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呼玛县国家税务局
呼玛县检察院
呼玛县人事局
漠河县县委、县政府
漠河县国家税务局
漠河县发电厂
图强林业局卧龙河林场
图强林业局育英贮木场
图强国家税务分局
十八站林业局第二小学
十八站林业局房产管理处
阿木尔林业局阿木尔贮木场
阿木尔林业局防火办公室
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
韩家园林业局文教部
加格达奇林业局营林公司
加格达奇林业局江边管护区
地委组织部
地委宣传部
地区行署人事局
地区行署司法局
地区人民医院
地区古莲河露天煤矿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地区总工会
地委政法委政治部
地区行署财政局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区妇联
地直机关工委
地区森林防火办公室
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机关党总支
地区工商局法制科
地委党校
地区行署广播电视局
地区营林局
地区行署教育局
地区行署交通局
地区邮政局
大兴安岭地区日报
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
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地区行署房产处
地区设计院
地区规划院
地区国家税务
局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
林业集团公司林产工业处
地区职业学院
地区职业技术学校
地区检察分院职务预防犯罪科
地区行署公安局法制办
地区行署农业委员会政治处
林业集团公司林科所工会
地区国家安全局办公室
地区电力工业局塔河热电厂
林业集团司富嘉隆购物广场
北奇神集团北奇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奇神集团林田公司保卫科
三、先进普法办公室(8个)
大兴安岭地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格达奇区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岭区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林区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中区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河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呼玛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漠河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