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综 述】 2006年,全区信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以减少三访(集体访,个人访,重访、越级访)量,提高信访老户结服率为重点,全面实施“两规范、两畅通、三就地”工程,有效缓解全区信访量。全区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群众通过写信、打电话提出信访事项;信访总量和越级进京上访人数日趋减少;信访结案率和稳定率同步提高,完成全国、省、地委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以“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为工作重点,加大“事要解决”的工作力度、驻京工作组的工作力度和宣传《信访条例》的力度。地委把信访工作纳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全区各信访列检单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3624件次 8814人(件)次,同比分别下降5.23%和5.13%。其中,越级访总量534件次1357人次,同比件次上升13.9%,人次下降25.2%;受理群众来信515件次,同比上升31.47%,其中,承办群众致省委书记来信5批82封39件,省立函交办和自立函件办结率实现两个100%;受理群众话访事项542件次,同比上升30.7%;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下交话访事项49件次,比2005年同期上升173.8%。处理信访老户和信访信息网络化建设两项工作在全省信访系统会议上分别进行书面和会议经验介绍,信访进社区、群体性矛盾排查调处和信访信息网络化建设三项工作在全省信访联席会议工作简报刊发交流,并在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的基础上,2006年,被省人事厅、省信访办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群众来访】 在接待受理群众集体、个人初次来访工作中,做到当日事当日受理完毕、一次性解释调节完毕,有效避免和减少重访、越级访发生。对急、难、特的上访问题,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当即与相关单位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协调不了问题,立即用《要访专报》直送地委、行署、管局主管书记或专员局长办公室请示。2006年,对 4件重要来访以《要访专报》呈送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同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落实;对多年上访不止的信访老问题做详细调查了解,把相关解决处理政策、规定依据和处理解决建议提供给参加信访接待日领导,为领导现场接待处理上访问题当好参谋助手。
【信访信息】 2006年,群众来信总量比2005年同期上升39.56%,其中重复信占相当比重,并且有很多重复来信反映的问题均通过走访或其他信访途径反映并得到答复和处理,因对答复和处理意见不满意或持过高要求而寄希望于得到领导批示,又采取书信形式重新反映诉求。针对新情况,地区信访办规范办信工作程序,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力求在解决问题上见成效。全年,办理群众来信(含邮件)575件次,其中,发函交办 72件,占来信总量12.52%,同比提高4.51个百分点;承办省交办群众来信5批39件(82封),是2005年同期的 5.57倍,结案率100%;承办省长信箱交办群众电子邮件28件,同比上升86.67%,应结 27件,实际办结 26件,结案率96.30%。
【建议征集】 年内,整理上报《人民建议》18期,发挥建议效能。其中,《建议提高遗属生活费标准》等问题,为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按省办要求,组织开展“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言献策”有奖征集活动,制发活动方案,对征集任务、内容提出要求,对重点单位进行电话催办落实,共征集专项建议52件,经过筛选整理,报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9件,超额完成6件。
【信访制度建设】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实施细则》、《大兴安岭地区信访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受理群众来信转送、交办、督办等项工作的办理程序及应承担的工作责任。信访信息工作制度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制定《来访接待规则》、《来信受理办法》、《信访事项终结办法(试行)》、《建立“调访一体化”制度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明确信访主体责任,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信访人的信访行为。
【驻京信访工作】 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行动,对驻京信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备素质较高人员长期驻京开展工作。全年先后派出11批90余人次的驻京工作组,共劝返区域内进京集体访4批次80余人次,个人访130人次。
【信访责任机制】 建立以领导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为主的领导责任机制;健全并完善以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网络、人民建议征集网络和信访信息网络为主体的渠道畅通机制;搭建以调访一体化、信访进社区和矛盾排查调处三个平台为载体的基层化解矛盾机制;建立以规范各级机关办理信访工作行为和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为主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渠道畅通,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办理高效,督办有力”的信访工作体系,促进群众信访行为和处理信访工作行为双向规范。
【信访宣传】 开展纪念《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设“党政领导谈信访”专栏,陆续刊发地区主管领导和各县、区、局党政主要领导的署名文章5篇;培训乡镇、社区信访干部80名,培训面100%;各地共设立《信访条例》咨询台 45处、悬挂宣传条幅92处、散发《信访条例》宣传单5000份,《信访条例》单行本500余册。
【专员信访电话】 突出专员信访电话方便、快捷、高效特点,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归档立卷,每一件话访事项均有完整的记载档案, 做到查有依据。话访事项与 2005年相比,上升30.7%,省长电话办公室下交话访事项上升173.8%。 全年承办省长电话办公室下交话访事项49件。受理专员信访电话542件(次),其中,发函交办37件,电话交办152件,直接答复 205件,提供服务94件,亲自办案40件,呈报领导14件,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
【信息化建设】 加大信访信息网络化建设投入力度,各县、区、林业局在一季度全部实现与地区信访网络互联互通。网络化建设初步达到全省的阶段性建设要求,并在检查验收中全部通过,成为全省最早三个达标地市之一。
【信访工作会议】 年内,地委常委会、专员(局长)常务会议先后召开 4次,专项听取信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列支 5.4万元专项资金在全区“两会”期间对全区各信访列检单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表彰。针对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在专门派出学习考察组赴齐市等地学习考察的基础上,先后 4次召开分别由基层党委书记和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对全区阶段性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包保重大疑难案件、执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并对600余件群众来信和要访专报进行批示处理。
【信访培训】 8月16日至22日,在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举办 《信访条例》培训班,新参加信访工作和未参加过信访培训的各信访列检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及全区各乡镇(林场)、社区专兼职信(调)访工作人员65人参加培训。
【自身建设】 在全区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规范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信访战线先进模范人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培养和锻炼信访干部分析判断、应对复杂局面、综合协调、语言表达和实际工作能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做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全面提高信访部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信访办被地直机关工委文明委评为县级文明单位标兵,信访办党支部被地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3人分别被评为模范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1人被省人事厅、省信访办授予全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
(孙晓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