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审判
审判
【综 述】 2006年,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落实地委政法委《关于2006年全区政法工作八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意见》,在司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提高干警素质和审判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证。开展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惩处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两级法院共接待来访27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16件。受理执行案件1542件,执结1075件。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林场活动,在县城及农村设立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办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受到地区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肯定。实施审判流程微机化管理等。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565件(含上年旧存 97件),审结3518件,综合结案率98.7%,与2005年同期相比上升12.7个百分点。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等3个集体和中级法院副院长赵宪阳等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政法委和省法院的表彰奖励,漠河法院执行局等44个集体和马艳春等63名干警受到地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69件(不含上年旧存7件),审结473件,结案率99.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受理刑事二审案件41件,审结41件,结案率100%。涉案人员494人,其中,免于刑事处分15人,给予刑事处罚479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69人,重刑面14.4%。执行死刑人犯15人。
【民事审判】 两级法院开展“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林场”活动,建立 “三全一讲”(全过程调解、全程序调解、全方位调解,讲求调解技巧和效果)的工作格局。 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采取判后答疑的方法。呼中法院是判后答疑工作的试点单位,在中院重点工作推进小组的指导下,建立“判后答疑记录本”制度,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异议或有其他意见时,由承办人负责答疑,当事人对承办人答疑不满意的,由庭长、院长负责答疑,将答疑情况全部记录在一个记录本上,年终归入档案备查。每一个答疑环节,答疑责任人都要对答疑的内容和效果负责,如果案件因答疑不当而引起上访,答疑责任人要承担责任。其他法院也都在中院重点工作推进组的指导下分别建立不同形式的答疑制度。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 2848件(不含旧存74件),审结2885件,结案率98.7%。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受理民商事二审案件 229件(不含旧存7件),审结235件,结案率99.6%,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行政审判】 通过及时审理行政纠纷案件,及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50件,审结 49件,结案率98%,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受理行政二审案件20件,审结20件,结案率100%,与2005年持平。
【审判监督】 以法官执法档案建设为依托,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有错必纠。全年两级法院受理再审件112件(含旧存13件),审结107件,结案率95.5%,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
【执行工作】 两级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会战工作,法院领导实行包案、包片和责任分工,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一把手作为清理执行积案的第一责任人,逐案分析、部署执行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点案件。地委政法委于8月 28日召开地委、行署领导及全区各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涉案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清理执行积案推进会议,为两级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中院领导12次深入县、区、林业局的重点单位,与当地党政领导协商解决执行积案的办法。会战中采取公告执行、曝光执行、发放债权凭证、领导包案等措施,共执结积案349件,占积案总数64.9%。全年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542件(含上年旧存648件),执结1075件,执结率69.7%,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5030.28万元。
【教育培训】 坚持学历教育和日常培训相结合,把专项培训、素质考试、岗位练兵等纳入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考试、考核等培训工作,民商事审判干部培训班聘请原省法院经济庭长顾联璜教授主讲,取得较好培训效果。中基层院院长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 3人;中院审委会和刑事审判干部19人、基层正副院长19人、庭长 5人等先后参加省院业务培训。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在大兴安岭地区开展远程教育两期,共有71人毕业,第三期培训班有32人正在学习。中院还采取对通过考试人员一次性奖励5000元并核销考试费用的措施,调动干警学习的积极性。中院机关有 3名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是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成绩最好的一次。
【涉诉访工作】 开展集中处理涉诉访问题会战,中院制定《涉诉上访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确定首问负责、有理推定、人文关怀、限时办结等工作原则。组织对案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分类归档。对排查出的案件,实行包案负责,明确部门责任,把领导包案落到实处。继续完善和健全听证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进京接访情况存档制度、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制度等长效机制,制作《落实上级法院或有关单位运转程序单》、《来信来访转办单》,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中院专门开通信访接待热线电话,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可通过热线电话预约领导接待,从各部门抽调人员轮流到信访办接访。2006年,全区涉诉信访案件呈下降趋势,两级法院全年共接待来访27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16件,发生涉诉上访案件22件,其中,进京访4人次,进省访3人次,当地访15人次。审结 21件,结案率95.5%。已结案件中,确认无理访1件,移交当地政府1件,审结息诉 19件。1件未结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法制宣传】 全年先后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优秀审判员和先进集体典型事迹24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发简报5期,在《龙法政工》刊发消息4篇,宣传稿161篇,稿件量比2005年同期增加36篇,省级以上发稿14篇,稿件量比 2005年同期增加11篇。组织“3·8”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平安兴安”广场宣传文化等活动。聘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法院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单1500多份,接受过往群众咨询32人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006年,中央政法委提出在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两级法院采取八项措施保证教育活动效果。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促进审判业务上档次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各院分别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每周抽查一次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各院采取悬挂标语、口号或电子屏幕播出法治理念知识等形式增强教育气氛,中院从黑龙江大学聘请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玉庭进行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提高了干警对法治理念认识的层次;开展建立一套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规章制度、组织一次集中大讨论、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进行一次演讲比赛、观看一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活动;把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回头看,找差距,补漏洞;两级法院全部建立法官执法档案,包括法官基本情况、办案情况、廉政情况、培训情况等内容;组织全区法院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法官档案,作为对法官政治素质考核的主要指标;10月23日至28日,中院组织一行 7人先进典型集体和典型个人宣讲团在全区法院进行巡回宣讲,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区法院系统的深入开展。
【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实现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管理,中院派专人去大庆、绥化、牡丹江等中院学习,筹措资金购置微机、打印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购置审判流程管理专用软件和服务器,制定人员培训计划, 8月完成培训、安装、调试等工作,中院试运行审判流程微机化管理系统。案件从审查立案之日起,将信息录入法院内部局域网,主管领导和有关庭室通过局域网查询案件的受理、开庭、送达、结案等审判信息,并进行督办。中院在搞好自身建设同时,加强对下指导,帮助基层法院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十八站、塔河法院,建立包括网络办公系统、审判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维护系统、电子秘书系统、领导决策支持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文档管理系统七个方面管理体系。
【司法服务】 两级法院依法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中院成立工作组三次深入全区十一个县(区、林业局),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基层党委、政府、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对两级法院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建设服务的具体措施》、《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具体措施》等制度。中院从民二庭选派法官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和对外签订合同时遇到的法律问题。中院举办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地区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提高他们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水平。各基层法院立足于地委和当地党委的工作大局,派出人员为当地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得到党委和政府的认可。
【审判工作进社区】 年初,中院把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林场活动确定为全区法院工作重点之一,鼓励基层法院把法庭开在社区、开在林场、开在最基层的班组。十八站、图强法院对审判工作进社区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确定重点工作部门,配备专用车辆;塔河法院把审判工作进社区与建立巡回法庭相结合,在县城及农村设立巡回法庭,当事人可直接到巡回法庭起诉;加区法院实行法官巡回办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受到地区有关部门及辖区社会各界的肯定。各基层法院审结的民商事一审案件中,在社区或其他基层单位开庭结案的占结案总数49.5%。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占81.9%。 (霍振翔 夏希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