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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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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在公证队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加强法律服务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调防一体化”建设,调解民间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与管理,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下发《大兴安岭地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大兴安岭地区依法治区规划》,明确“五五”普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全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进行部署。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279件;办理各类公证3299件,其中,涉外公证788件;全区调解组织共调处民事纠纷2215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16件;全区回归刑事释解犯人员111人。
  【律师工作】 地区律师协会强化行业管理,进行规范化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法律顾问工作。各司法局主动与当地政府、企业沟通协商,促进律师为当地政府、企业在林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年,全区律师共代理各类法律案件 279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75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125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 27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1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2件;代写法律文书376件;共涉及财产标的额 2189万元。全年共担当法律顾问48家,其中,政府8家,企业29家,乡镇2家,事业单位3家,公民个人6家。
  【公证工作】 对全区现有公证机构进行改革,使全区的公证机构设置全方位覆盖,科学、合理,利民便民。2006年是《公证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区于3月1日开展《公证法》宣传活动。制定《公证人员岗位业务训练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重点对全区公证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办证技能培养训练。为下岗职工办理小额贷款和涉外法律公证提供服务。全年,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3299件,其中,国内2511件,涉外788件。
  【人民调解】 加格达奇区、漠河、新林等社区采取聘用退休老干部担任调解员的措施,开展调访工作。漠河县阳光社区聘请离休老干部王世奎做调解员,创建“世奎调解室”,总结出“世奎十字调解法”(访、摸、排、听、察、劝、慎、禁、访、解),全年调解案件 190多件,调解成功率在96%以上。塔河县繁荣社区“李海工作室”,全年调解各类纠纷 84件,调解成功率在 90%以上。加格达奇、新林、呼中等县区举办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做到“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全年全区调解组织共调处民事纠纷2215起,调处成功2148起,调解成功率97%。
  【法律援助】 执行刑事、民事法律援助规定,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各种手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大兴安岭地区边防支队建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1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14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17件,受援人838人;义务咨询1395人次;非诉讼法律援助561件。
  【依法治区工作会议】 8月18日, 召开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暨第八次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各县区局设分会场,地委、行署、林管局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地林直各单位,中省直各部门有关人员24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表彰在“四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乡镇(林场、社区)31个、先进集体74个、先进普法办公室8个、先进个人168人;呼玛、新林、地区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交流工作经验。
  【创建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乡、试点村创建活动。成立由组织、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新农村建设试点乡、试点村创建活动工作指导小组,各县分别制定《新农村建设试点乡、试点村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格达奇区普法办在新农村建设试点乡、试点村创建活动中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分别深入到所辖的白桦、加北两乡为广大农民送去了法律书籍100册。
  【法制宣传】 1~10月组织宣传各种法律法规12次,播放法制宣传教育片 24集,出动宣传车66台次,发放宣传单12 000余份。塔河县司法局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中小学生“三法”知识竞赛,全县有50多名中小学生参加竞赛活动;举办“邮政杯”社区法律知识竞赛,全县 6个社区主任(书记)和部分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全区开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张贴宣传标语100余条,出动宣传车8台,设立咨询台12处,散发宣传单 1万余份。加格达奇区、漠河、新林、塔河、呼玛、呼中等县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漠河司法局为5个村送各种法律书籍400余册。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对2003年至2006年 4月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地县(区)两级书面衔接537人,实际衔接 216人,实际衔接占书面衔接40%,其余为外出打工、流串外地等没有衔接人员321人,占书面衔接60%。通过排查发现有 2人重新犯罪。初步摸清全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区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 111人,其中,刑释98人、解教13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方案,5月派出2人分别参加省政法委、司法厅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6月末至7月中旬,地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由参加培训的2人负责讲课,每周上2课,共 6个专题,学习时间达12个小时以上。12月10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参加由地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取得较好成绩。
  【“调访一体化”建设】 开展“调访一体化”建设工作。在2月、7月和 8月,分别组织召开由县区局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现场会议和推进会议,使基层调访一体化工作在全区扎实开展。全区已建立调访中心11个,乡镇、社区调访办41个,村调解室80个。全区共调解纠纷1627件,其中,调访中心调解341件、乡镇社区调解纠纷1230件、村调解纠纷 56件。加格达奇区曙光社区,落实“调访一体化”工作建设,调解20多件群众纠纷,调处率100%,信访案件同比下降71%。
  【司法所建设】 2006年,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利用国债资金投资新建11个司法所,其中,加格达奇区1个,松岭2个,呼中1个,新林1个,呼玛2个,塔河 3个,漠河1个,计划已经下达。
                                   (齐志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