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 述】 2006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区以完善“维护稳定责任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快速联动机制”为基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进“调访一体化”建设。全区共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2350起,调处成功率97.6%,预防民转刑案件 43起。地委、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兴安”建设工作的意见》,4月、10月,地区综治委两次召开平安创建推进工作会议, 下发《关于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实行责任倒查的若干规定(试行)》、 《关于治安隐患警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和《大兴安岭地区社会治安状况讲评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制约机制。地委、行署命名“平安乡镇(街道、社区、林场)27个,地区综治委命名加格达奇百货大楼等3家为“平安市场”、地区实验中学等7所学校为“平安校园”。各级综治办协调有关部门兑现落实基层综治干部、专兼职治安员的工资、补贴等待遇。地区综治委下发《关于组织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将参与综治工作的低保人员作为社会治安志愿者或义务治安员,纳入治安队伍,统一组织管理。开展保护未成年人“丙戌行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在 80%以上的学校建立校园报警点,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共查处涉校治安案件21起,破获涉校刑事案件8起,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 5.9%。全省“丙戌行动”现场会于8月2至3日在加格达奇召开。大兴安岭地区作了题为 《认真排查清理,深入治理整顿,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的经验介绍,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加格达奇区、松岭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区)”。全区有46个单位被地区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调访一体化”建设】 各县、区、局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推行“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了“调访中心”、“调访办公室”、“调访室”、“调访信息员”四级调访组织机构。全区共建立“调访中心”11个,“调访工作室”68个,“调访信息员”897人。各地按照“调访中心”、“调访办公室”、“调访室”、“调访信息员”四级调解工作职责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并建立台账,逐一落实调处措施。
【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地区综治委制定《大兴安岭地区社会治安状况讲评通报制度》。按季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由地区综治办牵头,各县区局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及公安主管刑侦、治安工作的局长参加,每季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了解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情况。根据社会治安数据报告和治安评估报告结果,对数据指标综合排名最后的三个县区(局)实行面对面的讲评。帮助分析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丙戌行动”】 4月27日,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 “丙戌行动”启动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以地委常委、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为组长的地区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 5个专业小组。印发 《大兴安岭地区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专业小组分别按各部门的职能落实责任,制定本系统《“丙戌行动”实施方案》。地区综治委组织工商、文体、公安等部门对“两厅一吧”、校园周边环境进行 3次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查处涉校治安案件21起,破获涉校刑事案件8起。
【铁路护路】 全区承包护路区段178公里,涉及两区一县,其中,松岭区 53公里、新林区84公里、塔河县41公里。年初,地区调整充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新增军分区、武警支队、森警支队等单位领导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铁路沿线治安及道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行署副专员王金满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整治工作范围和重点,结合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铁路无人看守道口交通秩序,加强驾驶人员通过道口安全教育。地区护路办下发《全区安全文明铁道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丁海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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