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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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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 4月,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煤炭工业管理局、林业集团公司煤炭工业管理处成立,9月30日,地区编委对煤管局 (处)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作了规定。煤管局(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及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有关部署和决策,依法管理全区煤炭资源和煤炭企业;负责制定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负责煤炭生产管理、规划和审核;负责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的平衡、协调和管理工作。至年底,选调12名工作人员到岗。年内,开展“以煤代木”工程,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全年全区未发生瓦斯爆炸等安全事故。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煤炭产量提高,年产煤178.2万吨。
  【“以煤代木”工程】 经行署、林管局常务会议决定,从2006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区推行“以煤代木”工程。煤炭工业管理局牵头,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实施“以煤代木”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以煤代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的目标、原则、保障措施等。
  【煤炭行业管理】 年底,完成煤炭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全区煤炭生产能力由 137万吨提高到155万吨,核定3万吨以下矿井 6处,关闭古莲河露天煤矿一号井、古莲河露天煤矿北采区七号井2处矿井,其余 4处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矿井纳入煤炭资源整合范围。打击偷拉私运、滥采乱挖行为,全区共没收偷盗原煤3400多吨。全年煤炭产量178.2万吨,同比增长47.6%,成为年度增量较大的税源, 全区财政收入增速列全省第四位, 原煤生产一项拉动全区经济增长0.8个百分点。                            (郭宇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