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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莲河煤矿经营

古莲河煤矿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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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古莲河露天煤矿生产原煤 145.43万吨,完成年计划121.19%,同比多生产原煤41.87万吨;销售127.91万吨,完成年计划106.59%,同比多销售 32.46万吨;原煤生产总成本131.68万元,单位成本90.54元/吨;年计划平均售价 112.63元/吨,全年实际平均售价142.37元/吨,比2005年同期平均售价 102.77元/吨,增加 39.5元/吨,比年计划增加29.74元/吨,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年计划实现利润 2003万元,实际完成 4090万元,完成年计划203%;上缴税金2256.9万元;年计划上缴利润2000万元,实际完成2130万元,完成计划106.5%,上缴利润拉动全区经济增长0.8个百分点。原煤产销量创单天产量1.5万吨,单月产量26万吨,单天销量1.2万吨,单月销量21.6万吨的四个历史最高记录。
  【原煤生产】 改变大井工小露天生产格局,扭转露天产煤量少,井工产量大的状况,年初一次性投入1600万元,购置大型剥离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钻机等机械设备,投入到露天采区。夏季为加大露天采煤量,又增加投入1200万元,购置1台D11型和 2台320型、2台420型大型推土机,增强剥离力度,保证接续采煤量50万吨。露天采煤量与井工量达到4:3比例。
  【原煤销售】 制定《销售科岗位责任制》、 《销售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准则》、《销售承诺》、《销售服务宗旨》等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行政问责”、企业“管理年”、企务公开等活动,实行党员“亮牌”,自觉接受客户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重点大客户实行诚信扶持服务保护,对新来或零散客户实行建档立档帮扶保护。采取“抓住区内、扩大区外”以及“抓大不放小”的原则,扩大销售渠道。通过新增货场,加大筛选和粉碎力度,煤种等级分类多样化。配备专职人员,严格把关,防止以次充好,以劣换优。财务科、生产科、换装站等相关单位及时沟通核对产销数据,做到日清月结,零误差,增加销售量。与各大热电厂、煤炭销售公司及各大用煤户签订原煤购销合同30余份,预购原煤 200多万吨。通过对原煤进行筛选和粉碎,提高原煤销售价格,一等筛选块煤 230元/吨,一等筛选面煤 220元/吨,二等原煤190元/吨,三等原煤170元/吨。
  【安全投入】 投入20万元建设矿炸药库围墙、土堤及安全监控设施;投入 150万元改造矿区供电线路;投入近130万元对古霍运输公路加宽和路面升级;筹集资金200万元,用于矿井防排水、顶板管理、通风等安全技术改造;投入18万元为安全科配备专用检查车辆及安全设施;投入60万元为矿山救护队购入(调入)抢险救护车、指挥车。为井下作业人员全部办理人身保险,组织矿井作业人员参加社保,形成双重保险机制。
  【安全技能培训】 全年,开展安全技能培训10期,培训人员 540人次,合格率100%;受地区三级培训中心委托培训二期特种作业人员203人次;对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 41人进行复训、培训,复训合格率100%。全矿生产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多次受到省、地、县领导表扬。
  【矿区环境治理】 7月,漠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我县古莲河露开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的请示》经大兴安岭行署报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申请总投资3806.37万元。主要治理霍拉盆煤田月牙湖矿区,分两期总治理面积314.000平方米,一期治理1号坑,面积47 000平方米,二期治理2号、3号坑,面积267 000平方米。
  【严查偷拉私运】 上半年,全矿抓获盗运原煤汽车15台,解除运输合同 1份;查处私自提供原煤矿井1处,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全年抓获盗煤汽车19台,挽回经济损失 78万元,没收串运藏匿原煤3400吨。                       (田树山供稿)
                                 责任编辑:郝克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