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综 述】 2006年,地区环保局争取环境能力建设项目11个,到位资金 590万元。全区建成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总面积118.69公顷。共审批建设项目 76项,其中,省批11项,地批68项,县批57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执行率100%。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及建筑施工工地150余个,下发通知 140余份,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0余件。全区共拔掉烟囱73根,停用燃煤锅炉18台。在省政府生态省建设暨环保目标检查中,大兴安岭地区排名第四位,达到历年来最好名次。地区环保局获全省环保系统文明单位标兵、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目标考核】 根据省委《2006年度市(地)主要责任考核办法》要求,结合全区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全面完成环保指标。2006年,化学耗氧量、烟尘排放量、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天数分别控制在计划值范围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建设项目环境环评执行率均达100%。
【环境保护能力项目建设】 利用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的机遇,向上争取环境能力建设资金,申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自然保护区等类型能力建设项目11个,到位资金 590万元。向省局争取环境执法车辆3台。申请日援自动监测设备项目,到位DKK大气自动监测仪 3台,折合人民币240万元。
【生态建设】 对“十五”期间全区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编制完成《大兴安岭地区生态区建设“十一五”规划》。制定2006年度生态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计划实施“双目标”管理,行署与各县区局签订2006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责任状,把生态建设内容作为考核县区党政班子政绩的重要指标。
【嫩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 建立嫩江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完成规划并通过省专家论证,加强嫩江源头湿地保护和功能恢复建设项目,并作为重点项目纳入西部开发项目库。
【自然保护区】 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准确掌握全区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确保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截止2006年,全区建成自然保护区 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总面积118.69公顷。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立生态乡镇建设网络,完成推荐漠河县参加全省生态建设先进县申报工作,呼玛镇和塔河镇作为省级第二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单位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创建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试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落实行署《关于加强大兴安岭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大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力度,从源头控制新污染产生。 对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黑洛公路、古莲河坑口热电厂、 塔河兴安纸浆公司9.5万吨化学机械本色木浆等省批项目提前介入, 协调沟通,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全年共审批项目76项,其中,省批11项,地批8项,县批 57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
【水环境管理】 编制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增加检查频次,重新对《加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管理规定》进行核定。采取废水处理设施改造、限期治理,废水回用等措施,使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65%以上。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全区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及建筑施工工地150余个、下发通知140余份,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20余件,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共检查企业单位 680多家,其中,519家餐饮业,50多家浴池,排污单位60余家,对其中 71家排污超标单位下达整改通知。2006年,全区共拔掉烟囱73根,停用燃煤锅炉18台。
【环境监测】 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保证加格达奇区正常公布空气质量周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 318天;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水质达标率100%;完成甘河省控背景值断面监测及呼玛河、额木尔河、多布库尔河等河流的调查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全部低于国家地面水三类水体标准;开展加格达奇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覆盖人口24.3万人;完善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编制完成《2006年全区环境质量公报》和《全区环境监测站网络建设方案》。
【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关于“整顿违规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对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法排污等行为进行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全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759个,限期治理81家,关停 2家木炭厂,接待群众来访30多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8次,有效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环境信访】 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设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公布举报电话。全年共接环境信访146件,比2005年有所减少,处理率、结案率均为100%。
【危险废物和放射源管理】 制定《全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调查、申报登记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 220人次,对36家企事业单位和12个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形成实验室类污染物排放汇总数据。回收24枚闲置放射源。与相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理呼玛县境内发生的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开展全民环境教育】 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将全民环境教育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在 “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采取散发传单、倡议书、设立咨询台、组织流动宣传车、张贴警示教育图片、刊登报纸专版等形式宣传,扩大宣传面。城镇从业人员、农民和大中小学学生接受环境教育比例分别达65%和90%。
【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全区有环保志愿者会员2000余人,扩大地区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在社会影响,发展北极熊冬泳队和加格达奇区三个社区成为环保志愿者协会活动之家,成为宣传和实践环境保护教育窗口。
【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与教育部门配合,举办中小学科技节活动,开展环境教育督导教师培训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塔河三中”被命名为第五批省级“绿色学校”。
【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爱心救助阳光工程,向4名贫困中学生助学捐款 1200元。与光明社区共建文明小区,向爱心超市捐衣物90余件,组织全局职工参加义务劳动 4次。帮扶呼玛县白银纳乡玻璃沟村,捐款5000元。摆放鲜花 400盆,修缮彩灯,美化亮化办公环境。在地林直机关排球赛中,地区环保局获女子团体第四名。2006年,地区环保局被评为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标兵。 (张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