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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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6年,地区烟草专卖(公司)贯彻落实全省烟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局党组提出的“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发展力量、完善考评体系、强化内部监管”的工作要求,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抓住卷烟销量增长、结构提升两个关键因素,加强正规化管理、正规化经营,狠抓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累计销售卷烟18 687.7箱,完成计划101.01%,同比增加3.81%。实现卷烟销售收入13 474万元(不含税),同比增加2158万元,增幅19.07%。费用总额1761万元,费用率13.06%,较2005年的16.74%下降3.6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1032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47.43%,实现税金641万元,利税合计1673万元,同比增加122.77%,创历史最好水平。
【省局领导调研】 9月10日,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吕忠信到大兴安岭检查指导工作, 对全区专卖管理、网建工作、卷烟营销等进行检查,深入到塔河、漠河等地实地查看,对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务实性销售、正常性库存、合理性布局、渐减性费用、严格性管理、整体性安排”六点要求。
【专卖管理】 清理整顿卷烟市场,全区共查获各类违法案件207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打网络1起,端窝点8个,查获卷烟72万支,案值94.65万元,罚没款及卷烟变价款 3.37万元。对铁路列车、公路配货站、场、邮政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查。首次查获邮寄假烟案2起,假烟0.8万支,案值5950元。与公安部门合作,加大抓捕、追刑工作力度,1月17日,与公安机关联合在呼中区查获假冒商标卷烟26万支,案值 71.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5月10日,经法院审理,对 2005年塔河县境内倒卖假烟的纪某进行公开审理,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处罚金26万元。7月,取缔名烟总汇2户,其中,查获售假案件1起,查获卷烟2.89万支,案值5.1万余元。
【烟草专卖法宣传】 印发加强零售、特业市场管理通告2500份,打击销售假烟、私烟联系卡1000张。利用“3·15”、“6·29”开展宣传活动,在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借助专卖社区化工作优势,编排文艺节目,组织社区秧歌、腰鼓队、门球队以及在社区开展烟草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烟草专卖政策法规。
【卷烟销售网络建设】 1月,成立卷烟访销、物流配送中心。3月,全区实行一库制配送,打破原有行政区域界线,按经济区重新调整配送范围,减少各县区电访员 6名,减少微机、打印机等设备20余套,将有限的人员充实到专卖管理、营销、货款管理等工作岗位,解决各县区因业户分散、人员不足,以致市场清理整顿、客户服务、引导消费等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改每周两次访销为一次访销,节省各项费用10万余元。根据零售业户销售及库存动态,制定卷烟购销计划,梳理经营牌号,向五大工业集团品牌集中。实行专人专车全天候送货服务,重点控制掌握全区一、二类卷烟市场。
【业务培训】 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集中培训,开展职业道德、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业务、专卖部门坚持例会学习制度,利用零散时间,组织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知识、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营销能力和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客户走访服务】 领导班子成员与全区系统内机关干部一起,分片包户,每月深入到业户中,开展营销服务与市场调查,反馈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漠河县局探索专卖管理和卷烟营销工作融入客户服务中去的新途径,收集、整理、编印集烟草专卖政策法规、卷烟经营指南、真假卷烟识别、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记事于一体的《烟草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到每个卷烟零售业户手中。
【企业管理】 按照省局提出的“加强正规化管理,实现正规化经营,走向正规化发展”的要求,制订办法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工资绩效挂联办法》、《报账制单位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卷烟销售货款管理规范》、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制度措施,规范内部各项工作。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卷烟销量,一、二类烟销售比例,市场净化率、零售户守法经营率、打私打假成果,机关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列入目标考核细则,由企管、专卖、业务、财务和人劳等部门组成考核组,按月考核兑现工资,按月考核季兑现目标,严格各项费用管理,降低了各项费用开支。
【企业文化建设】 培育兴安烟草企业文化,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开展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经营业绩好“四好”班子创建,开展“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党章》专题学习、“八荣八耻”教育、优秀示范岗和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特别是在开展“两个至上”在岗位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以科室为单位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6月,烟草专卖局晋升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7月,被地直机关工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多人受到表彰奖励。8月,被地区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1月,档案管理工作被省档案局评为省级标兵。
(周立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