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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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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大兴安岭银监分局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以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中心,印发《关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排查指导意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派监管员86人次对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储蓄8家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提出 13条监管意见。制定下发《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案件举报奖励办法》,鼓励银行业内部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金融案件。制订《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指导银行业建立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全年开展“四项制度”、全面风险、贷款分类、个人住房贷款等现场检查15项,累计投入工作日1406个,查出问题240个,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141条。督促各家银行压缩不良贷款,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64 656万元,比年初减少335万元,不良率下降6.98%。审核机构撤并、迁址、更名、升格、降格、更名改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工作。对全区邮政储蓄机构71名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监督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成 4家联社改善股权结构二次增资扩股审核工作,审批增加法人股本金240万元,10月初,4家城市信用社整顿处置工作顺利完成。督导邮政储蓄开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督导银行业机构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完成两项法规的清理规划与论证工作,为金融立法提出工作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信息调研89篇,被省局各类信息载体刊发28篇。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完成《银监会财务管理系统》、《银监会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银监会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录入与采集工作。会同地方公安部门完成辖内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印发《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排查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方面工作。推进青年文明号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两会”精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政治学习活动,增强队伍思想道德素质。推荐6名青年干部参加非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专项治理】 将案件专项治理作为监管的中心工作,确保全年零案件。2月24日、3月28日、4月 16日先后三次召开全区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省局三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分局相关要求和措施。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强制休假等四项制度专项检查和全面风险排查自查工作,印发《关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排查指导意见》,对“四项制度”和全面风险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公布《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金融案件。督导银行业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增强贷款营销意识,培育小企业客户。
  【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机构审批标准准入程序,审批撤并 5个机构,2个机构迁址、2个机构更名、1个机构升格、5个机构降格、4家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按照审批权限,对6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并报省局审批;核准18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开展2005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考核。审核30名银行业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向被考核人上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发出任职状况质询书、通过问卷调查、履职报告、笔试考核、与被考核人座谈、调阅被考核人档案等方式,对辖内30名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度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银行监管】 监测分析贷款五级分类的迁徙变化情况,开展贷款分类准确性的偏离度管控。实行月监测、季分析,监控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初步形成机构高管、急用先行、“零售违约”和“大额授信”组成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在线审批。明确“双降”(降低逾期贷款、降低不良贷款)目标。督导各机构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四项制度”自查,对17家重点机构进行抽查。针对“四项制度”修订工作滞后执行较差等42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31条。督导各机构开展全面风险排查,派检查组对建行大庆市让湖路支行进行全面风险排查交叉检查。针对银企对账不及时、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核查、贷后检查)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监管建议;针对建行大庆市让湖路支行存在的对账制度落实不到位、印押证管理存在隐患、大额存款管理不严、违规开立账户、有价证券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会计业务管理不合规、联行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库房管理隐患突出、贷款档案要件不合规、汇款业务管理不严格等26个问题提出16条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中行大兴安岭分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对中、建两行部分业务操作风险情况进行抽查。对工行、中行、建行贷款分类偏离度整改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对工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信用社监管】 对加格达奇区农村信用联社推广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进行验收及偏离度检查,提出 4条整改建议。对农村信用社代办站清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呼玛县农村信用联社案件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后续检查。对塔河县农村信用联社呆账准备金提取情况进行检查。对农村信用社2005年风险抵补(呆账准备提取、盈亏真实性及利润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年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6198万元(四级分类),不良率14.88%,上升2.35个百分点。
  【推进改革】 督导农村信用社改革。 监督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6月23日,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兴安岭办事处挂牌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组建完毕。加快统一法人社步伐,完成四家联社二次增资扩股审核工作,审批增加法人股本金 240万元,改善股权结构。完成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成立分局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工作方案》。9月 22日,城乡信用社双方更名改制协议签订。 10月报省局批复,4家城市信用社整顿处置工作完成。审查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督导银行增强贷款营销意识,培育小企业客户,开展小企业贷款工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邮政储蓄监管】 8月,对全区邮政储蓄机构 71名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开展对邮政储蓄全面风险排查,对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局邮政储蓄网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针对邮政储蓄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从业人员以及“四项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6条整改意见。 对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局邮政储蓄网点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后续检查。对库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8个问题提出4条整改意见。【自身建设】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实施细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成立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开展系统内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活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班子政治理论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在重大事项上做到执政透明、管理公开。选拔任用13名科级干部。实行领导谈话谈心制度,局领导走进基层,到群众中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技能。坚持周三下午集中业务与法规学习制度和主讲人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与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省局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员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提高。                 (王伯东 关晓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