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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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6年,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以强化经营为原则,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以组建合作银行为目标,在省联社、大兴安岭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进行机构改革,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兴安岭办事处揭牌成立,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塔河县和漠河县的四家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四家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改选理事会和监事会。公开招录员工53名,通过培训后上岗。坚持“入股自愿,多转少增,适度扩充,讲究成本,盈利分红”的原则,完成第二次增资扩股。专项稽核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94份,罚款7525元。各项存款 61 500万元,较2005年增长42.19%;各项贷款28 084万元,同比增长7.36%;不良贷款 1145万元,降幅13.65%,不良贷款率4.08%;全区4家联社实现连续三年盈利,年盈利额 104万元,同比增长81万元,经营状况和业务呈发展势头。 2006年末,大兴安岭办事处管辖四家县级联社,4个营业部、5个信用社、11个信用分社和3个储蓄所,在册员工265人。
【存款工作】 坚持存款立社,优化存款结构,增加低成本存款占比。各项存款余额61 500万元,同比增长42.19%, 完成年度计划202.77%,加格达奇区联社存款增幅位列全省县级联社首位。
【贷款管理】 完善贷款手续,重新核定各级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落实贷款逐级审批制度。推行五级分类贷款管理,录入个人和企业信息征集系统。实行“一笔一策,一贷一法”,分类处置不良贷款 22笔,金额181万元。全区到逾期百万元以上贷款当年全部收回。全年投放农业贷款7400万元,推出优民惠民信贷政策。探索农村住房、生活、教育等新的信贷投放渠道;实行农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农村传统的种植户和养殖户,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在采取五户联保和小额信用贷款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推出贷款“一证通”业务,在呼玛县三卡乡试点,授信农户69户,发放贷款59万元。加格达奇区农村信用联社向1004户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1973万元。重点扶持地方民营企业、政府招商企业和林管局下属企业,支持林产品、山产品、农产品深加工和煤炭业。投放百万元以上中小企业贷款75笔14 554万元。投放百万元以下个体、私营企业贷款296笔5760万元。
【机制改革】 6月23日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大兴安岭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省联社理事长李久春、行署副专员李廷祥为办事处揭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大兴安岭办事处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省联社授权范围内对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承担服务、监督、指导和协调职能。办事处主任由太明善担任,内设综合、业务和稽核三个科,员工6名,人员由省联社管理,经费由省联社核拨。9月,办事处成立党组,并先后成立信贷咨询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业务发展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和风险防范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制定议事规则和《黑龙江省联社大兴安岭办事处制度汇编》。9月 21日,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塔河县和漠河县四家城市信用社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分别由当地农村信用联社接管。
【增资扩股】 按照“入股自愿,多转少增,适度扩充,讲究成本,盈利分红”的原则,启动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第二次增资扩股,通过宣传发动,增扩股金 218万元,转股1101万元,全区股金余额2978万元,其中,资格股1190万元,投资股1788万元。股东3010名,其中,法人股东26名,自然人股东2984名。
【稽查工作】 开展8次专项稽核,其中,案件专项治理稽核3次,风险排查专项稽核 3次,离任稽核2次。下发《稽核报告书》49份,《离任报告书》 16份。对23个营业网点规章制度、强制休假、岗位轮换、 亲属回避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达 《整改通知书》94份,罚款7525元。
【人事管理】 1月,完成四家县级联社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工作,分流员工30人,占“三定”前员工总数13%,公开招聘录用大中专、 高中毕业生和转业军人53名,其中,业务岗位员工31名,保安护卫队员22名。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员工三年培训教育方案》,首期培训从2006年10月开始,培训内容涉及银行基础理论、服务礼仪和法律法规等。办事处组织重新修订《县级联社制度汇编》。塔河县联社被省联社评为“资金组织先进单位”,陈建莉被省联社授予“岗位标兵”称号。
【安全保卫】 对4个营业部、5个法人信用社、11个分社、3个储蓄所签订 “三防一保”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开展4次安全保卫大检查,投入100余万元购置两台专用防弹运钞车,四家县级联社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充实护卫队员22名,全年无刑事、经济案件发生。 (杨会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