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保险 【综 述】 2006年,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系统实施“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十二字方针,强化个险、团险、中介渠道管理力度,严把财务管理关,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突出资源管理效用,创新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建设和使用。加大审计稽核与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依法合规经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全年为各界捐款12万元,被行署授予“双评建设最佳单位”称号。实现保费收入 12 070万元,完成计划116.3%,给付1409.94万元,其中,赔款支出281.79万元,死亡给付722.16万元,伤残给付19.50万元,医疗给付386.50万元。上缴税金153.53万元,在规模、结构、速度、效益方面都有大幅度提高。公司设有13个营业机构,其中,5个县区支公司、8个营销服务部。机关内设 9个部室,全辖正式在岗职工57人,聘用人员185人。年末,个人代理人1031人,持证率100%,同比增长40%。
【个险业务】 个人保险业务向乡镇延伸。全区乡镇网点6个,其中,新增2个,修订《大兴安岭分公司精英俱乐部章程》,制定《组训人员管理过渡办法》、《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团队建设考核评比方案》。不断创新电子刊物,开办《个险业务每日战报》和《营销周刊》。对新招聘的178名业务员进行岗前业务技能培训, 个人代理人持证率100%。成立区域收展部,招收30名收展员,实现个人保险保费收入2902万元。
【团险业务】 结合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自行设计开发燃气团体保险卡单。建立经理风险金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及时跟进考评。稳固学生团体保险,加大卡折销售,创新销售渠道和中介代理业务,拓展小企业、小团体的意外险和团寿险工作。实现团体保费收入89.5万元。
【中介代理业务】 与邮政、工行、建行代理机构实行对等公关,为代理单位创造宽松的展业环境。与工行、建行、邮政联合组成工作组6次深入基层一线,举办6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培训866人。配齐配强客户经理 18名,完善中介客户经理队伍管理办法、岗位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实现中介业务收入9095万元,意外险收入445万元。
【财务管理】 执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费用管理、佣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和各项经费使用制度;加大对基层公司财务管理和检查力度,杜绝资金串户、超费用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在指标以内。短期险利润 256万元,同比增长16.4%,年度费用支出1370万元,费用节余56万元,同比上升8%。
【企业管理】 实现对外宣传、学习培训、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的集约化管理模式。 6至7月,开展诚信服务月和诚信宣传周活动。倡导建设节约型企业,制定 《办公电话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和《后勤采购管理办法》等。档案管理通过省级标兵级认证。
【内部审计】 完善21项审计监察制度,先后 6次深入县区进行业务和财务审计,及时整改违规违法行为;以404项目为中心,举办 4期内控合规培训班,员工培训率89.4%;内控部门采取模拟经营方式,共查找出 11个风险点,分两次开展对5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常规审计。
【纪检监察】 组织开展“3·15”咨询、《反洗钱法》学习宣传和 “双评”活动,聘请11名社会监督员,对公司的依法合规经营进行社会监督。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被行署授予“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社会捐助】 为松岭区古源小学的溺水学生捐款9000元;积极参与援建中国人寿长征小学活动,总计捐款2万多元;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为大兴安岭地区贫困家庭捐款 2410元;在营销十年庆典上,为大兴安岭地区特困学生捐款3万元。全年累计捐款12万元。
【人力资源】 公司立足资源整合,通过建立人才库、数据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公司设有13个营业机构,其中,5个县区支公司、8个营销服务部,机关内设 9个部室。全辖正式在岗职工57人,聘用人员185人,离退休职工10人。内勤人员中大学本科40人,专科 99人,高中38人。个险代理人1031人,持证率100%,同比增长40%。
【信息技术】 建立系统人才库,收录各种人才信息。完成对AMIS系统、OBPS、CBPSV7集团、股份数据等系统开发。提升系统服务功能,拓展网络内容,创办《战地快讯》、《国寿兴安动态》、《营销周刊》等栏目,加快信息传播速度。
【优质服务】 面向社会发出公开服务承诺,就服务的内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在窗口摆放客户服务手册;开展上门服务、随时服务和全天候服务,满足客户在咨询、投保、缴费、理赔等过程中的各种需求;举办座谈会、联谊会等活动,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开展“改进工作行风,促进业务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定期走访客户群,开拓业务发展范围。
【自身建设】 在全区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开展勤俭建功,节约立业活动,纠正奢侈浪费的不良现象;利用晨练小广场、篮球场、乒乓球室、台球室、健身场地等组织职工开展业余休闲活动;在公司前后建花圃、花坛,栽种草坪,绿化树。7月,与检察院联合举办 “中国人寿杯”社区检察法律知识大赛。全年未发生一起严重违法案件,被行署评为双评最佳单位。
(赖雨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