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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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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和黑龙江省统计局对林业集团统计报表的要求,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各基层单位按制度要求完成了2005年林业、森工统计年报,国有林区木材采运企业及重点营林局主要统计指标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成员企业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和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按时报送2006年各类统计,定期报表和电快报。新林、塔河、阿木尔、图强林业局及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 5个单位的统计部门被评为地级统计战线先进集体,14名林业统计工作者被评为地级统计战线先进个人。
  【统计管理】 各级统计部门执行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逐级布置落实,逐级审核、汇总、上报。统计数据处理中普遍采用计算机设备,基本实现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网络化、规范化,保证报送时间,提高报表质量。宣传落实《统计法》、《黑龙江统计监督处罚条例》,按照《林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办法》和《林业统计工作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基层单位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规范化管理,杜绝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现象,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统计服务】 林业集团各级统计部门参与企业管理,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编制《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2005年统计资料汇编》;按月印发 600份《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简表;对林业集团各阶段工业、农业、营林生产、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不定期向国家、省、地30多个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各类统计数据。
  【培训工作】 大兴安岭林业统计学会开展各类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组织 2名统计人员参加全国林业统计培训班。林业集团公司统计主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基层单位70余名统计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培训。                     (韩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