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管理
森林资源管理
【综 述】 2006年,地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局贯彻地区“两会”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总体部署,以采伐限额管理为中心,强化“三总量”管理,规范木材加工秩序,与各林业局签订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开展“兴安绿剑”专项行动和林木“三剩”资源调查,下派 9个督察组,出动林政、公安执法检查人员2696人次,检查木材加工厂点273家,取缔加工厂9家,清理整顿采矿、摆矿点12处,列为挂牌督办的10起案件告破。全年查处各类涉林涉木案件59起,罚款49万元,查出剩余物资源2258.47万立方米,没收木材 311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70万元。全区设立441个管护站,管护经营户3766户,管护人员24957人,建立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站和专业人员机动巡逻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三道防线”。与各林业局签订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对采伐限额控制实行目标、责任、措施三落实,制定主要领导负全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任期目标,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
【签订目标责任状】 行署、林管局与各林业局签订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按照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要求,地区资源局对采伐限额的控制实行目标、责任、措施三落实,明确三级管理责任,严格把住限额采伐计划管理关,执行国务院批复的森林采伐限额和国家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按消耗结构和采伐类型分解细化到每个林场和作业小班,做到不串项、不挪用,确保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指标不突破。各林业局、林场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主要领导负全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任期目标,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责任制。
【调查设计管理】 修改完善《大兴安岭地区伐区调查设计检查验收方案》,严密设计规程和设计质量管理措施。对森调队内、外业进行全面检查,强化伐区验收工作,完善验收管理办法,实行生产过程管理的提前介入,做到产前指导、产中检查、产后验收,采取多布置、勤检查、多指导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伐区作业质量有所好转。组织开展 2次凭证采伐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规生产木材案件37起。
【规范木材加工秩序】 加强对各加工厂木材销售监督管理,取消直拨材制度。执行《木材加工原料管理办法》,加强木材加工企业木材进出管理,杜绝从山上生产的木材直接拨付给加工厂的做法,所有加工原料(包括剩余物)一律实行先缴库再销售,木材加工企业实行原料购买、拨付、产品销售“一本账”限时呈报制度。全面整顿木材加工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资源局为驻厂监督员统一制作《驻厂监督员上岗证》,实现驻厂监督员持证上岗。各监督办和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对所辖施业区内的所有木材加工厂分解落实监督责任,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监督责任人与所监督木材加工厂发生林政案件情况挂钩,与驻厂监督员同责,开展加工厂库存盘点清查工作,防止私收乱购行为发生。详细掌握每个木材加工厂的原料、产品库存情况,为依法核发木材运输证提供详实依据,规范全区木材加工和林木产品运输秩序。
【“兴安绿剑”专项行动】 5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兴安绿剑”专项行动。下派9个督察组,出动林政、公安执法检查人员2696人次,检查木材加工厂点273家,取缔加工厂9家,清理整顿采矿、探矿点12处,列为挂牌督办的10起案件告破。全区查处各类涉林涉木案件59起,罚款49万元,没收木材311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70万元,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3人,按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对6起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所涉及的 28名林业相关管理人员依法追究渎职、失职责任。 (苗德水)
【征占用林地管理】 采取宣传、主动服务、严格检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全区依法保护、使用林地意识增强,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率提高,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现象得到遏制。完成漠河民用航空支线机场、黑洛公路黑河至呼玛段工程、林海至呼中公路工程、十八站至韩家园公路工程、塔源铜多金属矿等 5项占用林地项目的报批工作;完成岭南农业用地全面清查工作,清查农业用地总面积 112.8万亩,按照地委、行署、集团公司岭南林地清查会议要求,将岭南林地清查成果和21个重点户情况上报国家林业局;开展矿产用地全面清查工作,加大对滥占林地处罚力度。全年查处林地案件7起,其中,违法占地3起,毁林开垦4起,收回林地23公顷。
【木材流通领域管理】 木材运输证发放审核做到管理、监督、服务并重,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运输计划。确保凭证运输率100%,实行木材运输日报表制度,由驻局监督办负责对驻在局的当日整车运输量进行审核,按不同运输品类进行统计并上报,对特殊材种、特殊车型进行现场监装,防止多装少算、串换材种等问题发生,做到木材运输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及水路出口检查站监督管理。加格达奇铁路木材检查站,每天对出区铁路运材车辆进行逐车检查、统计,实行日统计上报制度。全年通过铁路检查站控制的木材运输数量达14.7万立方米;单独建立火烧木运输管理台账,启用火烧木运输管理专用章,有效控制火烧木运输量;对多装少算、以木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森林资源管护】 建立以木材检查站、家庭管护站和专业人员机动巡逻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三道防线”,全区设立441个管护站,管护经营户 3766户,管护人员24 957人,林业用地实现管护“全覆盖”;统一印制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合同书,林业局与林场、林场与管护站、管护站与管护员层层签订管护承包合同,把管护人员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结合林区特点,按照适种则种、适养则养、适采则采原则,鼓励、引导管护人员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和山副产品采集、加工等非林非木产业,延伸产业链,职工自营经济得到发展。
【林木“三剩”资源调查】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林区“三剩”资源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各林业局成立“三剩”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从相关部门抽调技术人员,采用机械布点、现地实测与目测相结合方法,对历年来山场所存可利用伐区剩余物、伐根材、遗弃材、风倒风折木和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进行专项调查,全区剩余物资源2258.47万立方米,为全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三剩”资源底数。
【党建工作】 地区资源局党委理顺了西林吉国有林管理分局和各驻局监督办的党员组织关系。全局党委有基层党组织17个,其中,基层党委1个,直属党支部12个,基层支部4个,党员144名;在全系统中开展党员 “争促建”活动,召开资源系统第一次党内大型会议《纪念建党85周年暨命名表彰“先优”大会》,对资源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进行命名表彰;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制定《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完成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检查验收4个阶段工作。 (苗德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