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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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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全区地方志系统贯彻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地区“两会”精神及黑龙江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编写质量、突出编写进度、突出硬件建设,基本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按全省统一要求,《大兴安岭地区志》下限时间延至2005年底。年末,地区志完成初稿的文字编写,《大兴安岭年鉴》2006卷进厂印刷。同期完成《黑龙江年鉴》和《中国林业年鉴》的文图供稿任务并获奖,完成《黑龙江省年志》大兴安岭地区供稿任务。加强基层指导,审阅县区局志稿10余次。《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志》、《大兴安岭地区邮电通信志》、《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志》出版发行。建起地、县、乡三级方志馆17个,其中,地级1个,县级15个,乡级1个。地区方志馆藏书9000余册,收集历史档案资料320余卷、2万余份,收集照片近 4万幅。地志办党支部被地直机关工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4个集体获全省系统先进集体,11人获全省系统先进工作者。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获省人事厅和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                               (王 艳)
  【第二轮修志】 《大兴安岭地区志》已完成初稿的文字编写。全区12个县区局及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占规划总数100%。在已经启动第二轮修志的地方,《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志》出版,《韩家园林业局志》进厂印刷,《十八站林业局志》、《阿木尔林业局志》、《新林区志》、《加格达奇林业局志》完成初稿。《呼玛通志》、《漠河县志》、《加格达奇区志》、《图强林业局志》完成初稿 60~80%。《松岭通志》、《呼中区志》正在收集补充资料。采取对内研讨、对外借鉴、对上请教、对下征集等形式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 漠河县志办采取每周召开志稿评议会的形式, 按章节评议志稿,按“分期完成法”逐步推进,按“月例会”制度定期汇报编写进度,解决问题,交流经验,给编写人员提供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新林区志办通过报刊、网络查找信息,邮购外地样志,吸纳先进经验,弥补自身不足。新林区、加格达奇区、十八站林业局、韩家园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等通过电话沟通,不定期向地区志办送稿审阅的方法,提高志稿质量。
                                     (王 艳)
                                    



  【业务指导】 在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加强编纂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地区志办组织编印《志书编写有关规范》,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采取面对面指导、一对一培训、逐篇审定的方法,提高基层业余编写人员素质;采取逐个单位与领导交换意见的方法,为基层志办争取条件;采取提供线索、帮助改写的方法,提高基层志稿质量;采取敞开供应的方法,由地区方志馆为各地提供资料。全年先后为十八站林业局志稿进行全面修改,为韩家园林业局志作两次修改,为新林区志作部分修改,为十八站林业局志和农工商公司志增写经营纪略,为《古莲河煤矿志》审定设计篇目及部分稿件。                   (王 艳)
  【志鉴审定】 2006年,地区志办审定并出版 《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志》(58万字,1500幅图片)、《大兴安岭地区邮电通信志》(56万字,1200幅图片)、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志》(56万字,1300幅图片);出版《大兴安岭年鉴》2005卷 (100万字,4000幅图片);编辑完成《大兴安岭年鉴》2006卷(100万字)。                (王 艳)
  【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 5月30日,国务院 《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地区志办将全文呈阅给所有史志鉴编纂委员会成员,通知全区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宣传。松岭区政府发出《关于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新林区志办建议区政府将《条例》纳入普法规划。呼中区着手制定《呼中区地方志事业长远规划》,组织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
                                     (王 艳)
  【地区志编委会全体委员会议】 4月14日, 召开大兴安岭地区志编委会全体委员会议,行署常务副专员、 编委会常务副主任钟志山主持会议, 地志办主任刘庚正向全体委员汇报了《大兴安岭地区志》的编修情况,会议肯定了全体参编人员在 8年编写过程中,克服诸多困难,形成资料含量较高的志稿所付出的努力。会议确定必须坚持“质量是志书生命”的原则,提高志书编写质量,打造精品。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高度负责精神给予大力支持,凡涉及到的资料必须积极、及时提供并保证质量。会议原则同意地方志办公室提出的篇目设计、人物编写和志书审查方案。                         (王 艳)
  【承办《黑龙江省志·林业志》续志编纂情况汇报会】 9月26日, 《黑龙江省志·林业志》续志编纂情况汇报会在大兴安岭地区召开,省志办副主任袁建勋出席会议,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地志办分别汇报续志编纂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就篇目、经费、资料等问题达成共识,明确下步主要工作任务。                     (王 艳)
  【获奖情况】 2006年,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被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授予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黑龙江省地方志系统先优模评奖中,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十八站林业局地方志办公室、韩家园林业局地方志办公室、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地方志办公室被评为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刘庚正、王利、朱天伟、刘沛俊、徐敬国、杨沛忠、张丽华、戴文秀、朱继峰、崔秀霞、许科兰11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黑龙江省地方志协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中,《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志》被评为一等奖。
                                     (王 艳)
                                    



  【《大兴安岭地区志》下限时间延至2005年】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 《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明确《大兴安岭地区志》下限时间延至 2005年。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对地区志下延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直接过问,指定专人,按规定时限、规定体例完成下延稿件。中省直单位和驻军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修志工作“属地化管理”的规定,尽职尽责,高质量地完成单位修志任务。                   (王 艳)
  【网馆建设】 全区建立地、县、乡三级方志馆17个,其中,地级1个,县级 15个,乡级1个。总面积500多平方米,藏书 15 000多册。地区方志馆藏书 9000余册,收集历史档案资料320余卷、2万余份,收集照片近 4万幅。韩家园林业局汽车队建起第一家基层方志馆。地区志办网络化建设有新的发展,开通与省志办在线修志系统,为开展信息资料交流打下良好基础。
                                     (王 艳)
  【队伍建设】 地区地志办全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回头看”及行署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办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制度》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全体参编人员在“清苦、艰苦、辛苦”的岗位加班加点,全年审查基层志稿300余万字,校对各类稿件2000余万字次,编发史志鉴通讯4期。地志办党支部被地直机关工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王 艳)
  【呼玛县续志工作】 《呼玛县通志》共设26篇110章 (不含附录、大事记、索引),除大事记、人物篇、民族篇、政权政协、党派、社团的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外,其余各篇在通过3至4遍修改后送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               (王 艳)
  【漠河县续志工作】 漠河县志办采取每周召开志稿评议会的形式,按章节评议志稿,按“分期完成法”逐步推进,按“月例会”制度定期汇报编写进度,解决问题,交流经验。年末完成初稿65%,60余万字。                         (王 艳)
  【十八站林业局续志工作】 2005年12月至2006年 1月,地志办派11位编辑赴十八站林业局,帮助补充资料、调整篇目、校正体例、改稿审稿。十八站林业局志办按地区志办审稿意见进行修改补充。3月初,完成18篇79章343节50万字的文字编写任务。       (王 艳)
  【《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志》出版发行】 6月,经过六定篇目、 两评志稿、五次增删、六校定稿的 《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志》出版发行。全志 60万字,彩版220余幅,记录1964年至 2004年农工商人创业史、奋斗史、改革史,具有资料含量大、利用价值高、图文并茂、可读性强特点。黑白版插片率达30%左右,书眉设计新颖。 10月下旬,公司召开志书发行式。地区史志鉴编委会通报表彰了重视史志鉴工作的公司领导与主要参编人员。
                                     (王 艳)
  【2006年《大兴安岭党史年鉴》出版】 编辑出版2006年《大兴安岭党史年鉴》,全书13章82节45万余字,主要收录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地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摘要、地委及各部门工作、党的组织机构、人物和大事记等,是一部地方性综合史料书。   (时洪光)
  【《难忘的岁月》出版】 受地委、行署领导委托,地委党史研究室与地委宣传部联合编辑出版知青回忆文集《难忘的岁月》一书,全书收录知青回忆性文章61篇30余万字,照片65幅。《难忘的岁月》抒写广大知识青年在第二故乡的战斗、生产和生活经历,浓缩知青们的深情厚意,生动再现知青上山下乡的历史画卷。《难忘的岁月》在2006年 8月“沪浙知青兴安行”回访之际出版发行,地委、行署专门为回访的沪浙知青举行赠书仪式。       (时洪光)
  【《抗战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抗战课题是中央党史研究室部署的一项重点调研课题,地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实际情况,将课题调研重点放在呼玛、漠河和塔河三县。成立大兴安岭抗战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课题调研实施方案》。在缺少实际工作经验和经费、档案资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各级党史部门不等不靠,克服人员少、历史时间跨度大等困难,采取边工作边学习边探索的办法,以现有资料为线索,从重大事件入手,进行走访取证,先后组织工作人员赴省内外查档。经过半年工作,完成全部课题调研工作任务,及时将调研报告上报省委党史研究室。       (时洪光)
  【编制党史研究工作规划】 按照上级党史部门总体部署,党史工作与地委中心工作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参照省委党史研究室“十一五”规划,结合党史研究工作实际编制《大兴安岭地委党史研究室2006至2010年工作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党史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时洪光)
  【学会工作】 编辑出版4期 《兴安党史》刊物,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刊载相关的调查报告、理论研究文章和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借鉴和依据,搭建资政平台。组织学会成员参与社科理论研究和各项评奖活动,向省社科联和地区社科联推荐社科评奖成果。                             (时洪光)
  【网络建设】 加强“兴安党史网”建设,派专人定期维护,采用新技术刷新内容,提高“兴安党史网”知名度,点击率不断攀升,外界更多地了解了大兴安岭党史工作。 (时洪光)
  【审定部分县区局《组织史资料》第四卷】 对县区局党史部门编写出版《组织史》资料第四卷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全区最后4个单位(新林区、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十八站林业局、图强林业局)的稿件审核工作,审稿 40余万字。指导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韩家园林业局党委党史研究室完成《组织史资料》第四卷的出版工作。 (时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