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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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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查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性为五种假药之一的葛根素注射液50支。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机制,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医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累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2000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立案43起,结案36起,收缴罚金36.9万元。全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覆盖100%县、乡、村和林场。对全区10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58家企业通过跟踪检查,认证通过率56%。行署投入100多万元,重点装备产品质量检验所,以检验所为核心形成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落实《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行野生药材采集、收购、运输行政许可制度,规范野生药材资源管理。
  【队伍建设】 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培养知识型、专业型、开拓型、廉洁型人才,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每名干部都写有上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心得。参加省、地组织的各类培训班。采取执法演练、案卷互评等形式, 组织职工干部学习培训。 定期编制具有针对性的药械监管每周一题。组织“办案能手”竞赛活动,全系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实施《大兴安岭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办违法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度》,实现执法办案权责统一。
  【应对突发事件】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全面查封齐二药所有药品的决定后,大兴安岭药监系统先后三次对全区涉药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齐二药所有药品进行查封扣押,同时对齐二药药品两年来在大兴安岭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查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性为五种假药之一的葛根素注射液50支,当场进行封存扣押和调查取证,对企业进行处罚,保证无一支假葛根素注射液流入市场,统计上报《全省查封扣押齐二药除国家抽验 145批次以外的品种及批次统计表》,对封存扣押的齐二药产品进行监督抽验。接到省局要求对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采取控制措施后,全区药监系统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使用欣弗情况大检查,及时上报相关数据,8月5日完成松岭区大扬气林场使用欣弗出现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工作,8月26日开始解除欣弗查封扣押工作,9月2日上报省局欣弗收回情况统计表。
  【建设漠河窗口】 对漠河两网建设、食品安全、规范药房、药品分类管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找出创建窗口漠河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在漠河县局与包片负责人进行座谈,抽查规范药房创建单位情况,梳理出问题20条,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通过调查,对规范药房评定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对建设窗口漠河推进方式进行改进。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登台阶。
  【环节监管】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与行署卫生局联合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根据全区各类医疗机构实际状况,把全区医疗机构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制定二级以上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三个级别规范药房验收标准,统一了全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评定技术标准。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充分利用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从药品采购渠道、陈列储存、人员培训等环节进行规范。并与创建规范药房相结合,将村级卫生室或诊所实行以县为单位,由连锁企业统一配送,把农村医疗机构建成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全区有 70%村屯医疗网点建成农村药品供应网点。解决了全区两网建设难点、农民用药难问题。中国医药报对这一做法称之为心系农民的务实之举。到10月末,大兴安岭监督网已覆盖100%的县乡村,供应网已覆盖100%的县乡林场及行政村。两网建设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药品经营管理】 对全区零售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指导,开展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对14项相关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建立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制度,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及产品及时向广告管理机关移送,上报省局同时向社会发出警示,会同宣传部门加强对媒体发布违法广告监督。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成立药店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培训29名国家GSP检查员。以 “公正、公开、廉洁、高效”为原则,开展零售药店GSP认证跟踪检查。截至10月29日,对全区103家零售药店全部跟踪检查,认证通过58家,限期整改45家,认证通过率56%,全区药店GSP认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医药市场专项整顿】 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医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查封“齐二药”药品专项检查;防控人禽流感药品专项检查;扑打山火期间药品市场检查。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展开重点大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渠道。全年累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2000余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900余人次,立案43起,结案36起,收缴罚金36.9万元。
  【特药监管】 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与公安、卫生部门配合完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等相关工作的交接,制作特药工作联系卡,落实层级监管责任,明确部门分工,逐渐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管机制。完成2006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购计划汇总,对全区特殊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对全区特殊药品总量进行控制。
  【野生药材勘察】 成立由主管副专员为组长的地区野生药材勘察工作领导小组。 选送7人参加省组织的野生药材勘察技术培训,缓解技术力量不足问题。聘请野生药材专家现场指导,进行野生药材实地勘察采样工作。经实地调查全区植物类药材主要有五味子、黄芩、兴安杜鹃、黄芪、升麻、赤芍、苍术等14种。呼玛县局落实勘察经费1.35万元,制作 9个品种标本,对11个野生药材品种进行勘察,收集样地调查表100多份,各县区勘察工作进入资料整理阶段。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 落实《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行野生药材采集、收购、运输行政许可制度。按照省局确定的标准、时限、审批等程序,对采集、收购、运输野生药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批,做到“合格一个,许可一家”。同时,加大《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先后查处无证收购、无证运输两起违法案件,收缴罚款3000元。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组织协调。地委、行署在十项利民行动中,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食品安全监管列入行署重点督办工作要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制定章程,设置各专业委员会,收到专家报告 3份;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编入《大兴安岭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环节监管部门积极查处案件,全区各级执法部门共立案240余起,收缴罚没款15 000元;制定下发 《大兴安岭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制度》。共组织绿色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禽类食品、扑火期间、暑期及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节日食品市场联合检查八次。
  【食品安全检测】 针对全区检测工作薄弱,三位分管专员(局长)专门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检测机构技术装备问题。行署投入 100多万元,重点装备产品质量检验所。并以此为核心,形成监测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现已具备食品基本项目的检测能力,全年共检测 340批次。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部门间互相沟通情况,办公室及时编发简报,沟通信息通道,全年共发布监管信息8次,在媒体发布2期。
  【干预消费行为】 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干预和引导消费行为,通过消费者的自觉,保证食品安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干部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政策水平;抓好食品安全志愿者监管力度。在小学生中开展“争做食品安全小卫士”活动,通过食品安全主题征文、签名、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等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在学生中得到推广和普及; 组织各监管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宣传活动。工商部门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监管部门通过 “9·15”食品药品质量日、卫生部门通过《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畜牧部门通过科技大集、“三下乡”等活动,宣传《肥料登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区地县两级监管部门共制作宣传品24种,近20余万份。                 (张晓英供稿)
                                 责任编辑:郝克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