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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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卫士”刘振山】 刘振山,生前任呼中区碧水镇派出所民警。
2005年10月10日晚,在抓捕凶犯任务中,与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搏斗,在腹部、胸部、腋部、胳膊、背部连中7刀的情况下仍抓住歹徒不放,终因失血过多而壮烈牺牲,终年 51岁。2006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其事迹见2006卷《大兴安岭年鉴》“新闻人物”栏目。
【“人民卫士”裴永奎】 裴永奎,辽宁省昌图县人,195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初中学历,三级警督,生前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加格达奇乘警支队警长。
1975年裴永奎应征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一名战士。 由于工作出色,197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转业,被分配到加格达奇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做一名管教员。平时寡言少语,但干起活来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并主动照顾年龄大的老同志。那时的看守所是平房,冬天需要民警亲自动手烧炉子。每次值班,裴永奎总是提前到岗,劈柴生火取暖。十年后,看守所搬进新房舍,单位没钱装修,裴永奎利用自己掌握的木工技术,从家中带来工具、运来自家筹备修房用的木料、水泥等建筑材料,加班加点义务装修办公室、活动室、阅览室等。经过8个月的紧张忙碌,一个环境优雅的办公室展现在大家面前,由此为看守所节约3万余元;全所民警均为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行动赞叹不已。对待工作,裴永奎从不马虎。当管教不歧视在押人员,而且在生活上、思想上关心帮助他们,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1994年,看守所收押一名故意杀人犯董某,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期间,情绪不稳,多次想自杀。裴永奎主动找他谈心,并给其买水果教育感化,使罪犯对所犯的罪行有了重新认识,表示认罪伏法。1995年,裴永奎又开导教育一名产生轻生念头的女犯,增强其重新生活下去的勇气。在17年的看守岗位上,裴永奎用无怨无悔的付出,曾多次被哈尔滨铁路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3月,裴永奎在加格达奇铁路公安处治安队工作期间,先后破获各类治安、刑事案件17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38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1999年 4月,裴永奎调到乘警支队岗位, 先后负责北京线、大连线的乘务工作。至 2006年,查处违反治安管理人员850余人,治安罚款3万余元,侦破刑事案件15起;为旅客办好事百余件,收到表扬信 7封、锦旗1面。2006年5月31日,在大连开往加格达奇的2061次旅客列车行驶到吉林省通榆县内时,上车 2名歹徒。一名衣袖内藏着尖刀,另一人手持啤酒瓶,引起旅客恐慌。执勤乘警数次让持刀男子交出刀具均遭拒绝,并言语强硬偏执,为防止周围旅客受到侵害,乘警们开始疏散旅客,一乘警被歹徒连刺两刀,在搏斗中头部又中一刀,摔倒在地。裴永奎扑上去与两名歹徒展开搏斗,身中数刀,血泊中裴永奎挣扎站起抱住歹徒,一起摔下列车,两名歹徒挣脱起身逃窜,裴永奎紧追不舍,继续与歹徒英勇搏斗,连中14刀,其中两刀刺进胸腔,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壮烈牺牲。2006年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做出向裴永奎学习的决定,大兴安岭地区“感动兴安”组委会评其为“感动兴安”获奖人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