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综 述】 2006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地委“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由县区局所在地向乡镇林场延伸、由以建设改造为主向加强管理为主延伸。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举办公民文明培训班 550期。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文明示范校,德育示范班,开展“三远离”(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嗜好)等活动,促进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坚持“比干净、比整洁、比文明”的原则,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开展栽树、种花、种草绿化美化活动,抓好重点部位环境治理工作,清理排水沟,拆除破旧房屋、木材加工厂和贮木场周边垃圾等,开展文明县区局、文明乡镇林场和文明行业、文明机关和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组织“感动兴安”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出3个先进单位、7位先进个人。有85个单位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通过省文明办考核验收,有151个单位被地委、行署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 (标兵)。大兴安岭地委书记王忠林撰写《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进程》和《大兴安岭地区全力办好10件实事》等14篇信息被省文明办采用。
【思想道德建设】 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公民文明学校、兴安论坛等阵地,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兴安岭精神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全区共举办文明公民培训班550余期,举办“兴安论坛”100余场。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要载体,继续在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社会各个层面开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道德实践活动。组织“感动兴安”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出加格达奇林业局扑火队、十八站永庆林场学校舞蹈班、加格达奇区清扫队3个先进集体和尹静、杨林臣、郭向东、刘铸、裴永奎、宋宏举、王德辉等7人为先进个人。举办“感动兴安”人物颁奖晚会,总结推广了一批先进典型。
【道德实践活动】 以“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为主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在机关干部中开展“讲文明,树形象,强素质,快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积极做贡献”活动;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在团员青年和未成年人中开展“我与祖国同发展,我与兴安共奋进”主题教育活动;在妇女中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在教师中开展“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在政法干警中开展“公正文明执法示范岗”活动;在出租车司机中开展“兴安文明使者”活动;在个体工商业户中开展“道德进千店,诚信铸兴安”活动;在社区开展“邻居节”、争做文明居民等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公民的文明素质提升。
【荣辱观教育】 制定《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同大兴安岭精神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公民文明学校、兴安论坛等阵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知荣辱、改陋习、促和谐”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课堂、进乡村、进企业,推动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全区有15人在全省“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手机短信大赛中获奖。
【未成年人教育】 发挥学校作用,对中小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感恩教育,组织开展“八荣八耻,从我做起”、“冰雪管乐教育进课堂”、创建“德育示范校”、“德育特色班”等道德实践活动。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启动“家长教育素质工程”,创办“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论坛活动。发挥社区教育的平台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教育队伍建设,形成以聘请德育教师、各类专业辅导员、“五老”队伍为主体的社区德育工作队伍。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开展“社区小课桌”、远离毒品、远离网吧、远离不良嗜好“三远离”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实践活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召开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青少年“中华魂”主题读书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王雨奇、王筱鸥被评选为“读书状元”。
【西部开发助学】 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明办、行署教育局、行署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度西部开发“一加二”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大兴安岭地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在各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考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地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并在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报省文明办批准,资助15名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进入省实验中学宏志班学习,资助12名家庭贫困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环境卫生治理】 地区文明委先后3次下发治理环境卫生工作 《通知》,地委、行署主管领导7次带领有关部门到基层检查指导。地区文明办先后5次深入各县区局和乡镇、林场进行推进落实。 8月中旬,地委组织各县区局文明办主任组成检查组,对全区文明创建进行联检联评。各地坚持“比干净、比整洁、比文明”的原则,重点对公路铁路沿线的垃圾、破损房屋、厕所、破旧板杖子、风倒风折木、清林剩余物、墓地、木材加工厂、贮木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居民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发生变化。各县区局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层层包保责任制、“三户”联保、签订责任状、严管严罚等措施,实现环境卫生的全天保洁。在集中治理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借鉴北欧经验,突出大兴安岭特色,对街巷道、居民区、公共空地和周边进行大规模的成片植树绿化,城乡绿化景观景点增多,城镇绿化园林化步伐加快。疏通和清挖排水沟13万延长米,规范板杖子5.1万延长米,拆除破损房屋 1900余户,清理不规范广告牌匾2990余块,清除乱涂乱画2100余处,栽植绿化树90万余棵,种植花木43万余株,铺种草坪13万余平方米。
【“邻居节”活动】 下发《‘邻居节’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地以“真情连你我,和谐入万家”为主题,开展“敲门日”、“寻找老邻居”、邻里才艺展示大赛、趣味运动会、评选好邻居、评选“邻居节形象大使”等活动。各地还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加格达奇区开展“互帮、互学、互比”活动,阿木尔林业局开展“公民道德规范进千家”活动,韩家园林业局开展“讲社会公德,做文明家园人”活动等。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了“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活动,达到弘扬“八荣”,远离“八耻”,邻里和谐,共建文明的目的。塔河县郑钺侣和加格达奇区赵永连荣获全省首届“邻居节”活动“好邻居”奖。
【“文明创建”活动】 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以“邻居节”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加大文明城镇创建力度。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大城镇建设改造力度,夯实文明城镇创建基础。漠河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松岭区、呼中区、十八站林业局等 7个县区局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新林区新民社区、图强林业社区、十八站林业社区等四个社区申报省级先进社区,通过省文明办验收;文明村镇创建以文明林场、文明乡镇创建为重点,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开展“比被褥、比厕所、比庭院、比厨房”、“学在农家、美在农家、乐在农家、富在农家”和创建“学习型、发展型、卫生型、生态型”林场等活动,乡镇林场的整体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漠河县北极乡等11个乡镇林场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通过省文明办验收;文明行业创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共铸诚信,擦亮兴安窗口”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地区工商系统、地区通信系统、地区国税系统等 3个系统申报省级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系统,通过省文明办验收。
【表彰奖励】 制定《关于对2006年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明办领导带队,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四个考核组,从12月下旬开始,对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19个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对县区局组排名第一名的加格达奇区奖励人民币 5万元,对第二名的塔河县奖励人民币4万元,对第三名的图强林业局、漠河县、呼中区,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对县级企事业单位组排名第一名的加格达奇林业局奖励人民币 3万元,对第二名的农工商联合公司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第三名的古莲河煤矿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中省直单位组排名第一名的地区工商局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第二名的地区移动通信公司奖励人民币0.8万元,对第三名的地区网通公司奖励人民币0.5万元;对地林直机关排名第一名的行署财政局奖励人民币0.5万元,对第二名的地区检察分院奖励人民币0.4万元,对第三名的地区接待处(北山宾馆)奖励人民币0.3万元;对乡镇林场组前五名的漠河县北极乡、十八站林业局查班河林场、塔河林业局二十二站林场、新林林业局塔源林场、松岭林业局壮志林场,各奖励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汽车一台;对后五名的西林吉林业局古莲林场、呼中林业局呼源林场、松岭林业局古源林场、塔河林业局沿江林场、十八站林业局白银纳林场,各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万宏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