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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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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全区各级宗教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基督教“三乱”治理专项工作取得成果;制定并组织实施宗教“五五”普法规划,落实《宗教行政执法责任制》;宗教信息调研工作受到省宗教局表彰奖励;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党员领导干部、统战宗教干部、教职人员)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宗教界继续深入开展贯彻实施《条例》,依法抵御境外渗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意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重点加强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妥善处理宗教信访问题,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区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全区有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总人数24 395人,其中,伊斯兰教2604人,佛教10 550人,基督教11 139人,天主教 102人,信教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5%。
  【教职人员管理】 全区宗教教职人员26人,其中,伊斯兰教阿訇5人,佛教比丘4人,比丘尼12人,基督教教师5人。基督教义工传道员 79人。基督教教牧人员实行统一发证、持证上岗制度,宗教部门对其讲经传道的地域范围予以明确,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法有序进行;加区红旗基督教堂有2名基督教徒、呼玛县基督教堂有1名基督教徒经省圣经学校招生考试合格,被省圣经学校录取;呼玛县兴隆教会高继英经省宗教局、省基督教“两会”备案,准予其立为长老。全区有牧师1人,长老2人。有7名基督教信徒在省圣经学校学习。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全区登记宗教活动场所32处,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 5处,基督教堂19处,天主教堂1处,佛教活动场所7处。各级宗教部门结合实际,依据《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宗教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场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对宗教活动场所在春、秋防及节日长假期间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古尔邦节】 12月31日,各县区在清真寺举行伊斯兰教“古尔邦”节庆祝活动。加格达奇区 500多名穆斯林同胞在清真寺,用具有民族特色的拿乜贴、作礼拜、炸油兴、吃抱碗牛肉、歌舞等形式欢庆节日。人大地工委、行署、政协地工委、地委统战部、行署民族宗教局及加格达奇区主要领导前往祝贺,行署民族宗教局支持、赞助1000元。塔河、漠河、松岭、新林四个县区的清真寺也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举行庆祝活动。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日报》分别转播和报道“古尔邦”节情况。
  【宗教信访】 接待僧人涉及场所管理、个别成员与信徒之间发生矛盾、私(擅)自举办宗教培训班、场所施工建设过程中僧人与投资方意见不一致发生争执等方面的宗教信访30余件,50余人次,电话来访200余次,处理省宗教局批转信访件3件。宗教干部依据《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做好沟通协调和教育疏导工作,把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无越级上访情况。
  【贯彻《条例》】 执行省宗教局“贯彻<条例>,重在深入”的指导思想,全区宗教部门广泛开展“学习贯彻<条例>,依法抵御渗透”宣传教育活动;行署民族宗教局制定培训计划,举办 3期学习《条例》培训班,对《条例》颁布实施后宗教部门和宗教界学习、宣传、培训的情况进行总结;对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
  【抵御境外渗透】 行署民族宗教局会同地委统战部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的意见》,研究部署抵御渗透的重点工作;行署民族宗教局将 5月定为“抵御渗透调研月”,对各县区宗教部门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1处,处理3起宗教领域矛盾问题。
  【省局检查指导】 5月23至 27日,以省宗教局副局长张凯丰为组长的省宗教局综合调研检查组一行 4人,对大兴安岭地区依法抵御渗透情况、《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宗教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及《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组听取行署民族宗教局局长敖林祥的专题汇报,抽查相关内业资料,并先后到加格达奇区、塔河、呼玛县等宗教工作重点区域实地调查走访各教别的宗教活动场所。
  【金刚寺“开光”】 1月, 黑龙江省民族宗教局批复加格达奇区金刚寺举行大雄宝殿、天王殿落成典礼暨佛像开光法会申请。行署民族宗教局与加区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就做好金刚寺落成典礼事宜及大型集会期间的安全防火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精心安排,宗教部门指导金刚寺进行筹备工作。8月 23日,举行金刚寺开光法会,省宗教局领导、省佛协及其他市地佛协领导、省内外大德高僧及地区人大工委、行署、政协地工委、统战、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区内外信众10 000余人参加法会。行署副专员李廷祥,省佛协会长释静波分别在法会上作讲话。



  【宗教会议】 3月10日,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局长会议。 各县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人、林业局党委宣传部及白银纳、十八站两个鄂伦春族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地工委、地委统战部、地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行署副专员钟志山到会并讲话。会上传达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对2005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2006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并对5个先进集体和5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会议明确宗教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贯彻<条例>,依法抵御渗透”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制定并落实宗教界人士培训计划,组织宗教界对境外渗透情况进行自查;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宗教信息网络和信息工作制度; 将贯彻<条例>工作列入宗教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作为宗教“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
  【宗教座谈会】 4月11日,加格达奇区民族宗教局召开宗教界座谈会。 传达大兴安岭地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区2006年度宗教工作任务;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加快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强调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场所自身建设,积极配合、支持宗教部门开展工作。
  【全省信息会议】 7月27至29日,全省宗教信息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召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地委统战部有关领导和国家、省宗教局等领导一行与全省13个市(地)及省森工总局、省农垦总局宗教部门分管宗教信息工作领导和具体负责宗教信息工作的人员计40人参加会议。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七台河、双鸭山、大兴安岭地区等市地宗教部门进行经验交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到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漠河县进行参观考察。
  【信息调研】 开展宗教信息调研工作,全年向省宗教局报送宗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10篇;编写宗教工作信息26期,省宗教局采用宗教信息17期;加格达奇区民族宗教局建立开通民族宗教系统第一个局域网站;行署民族宗教局被省局评为2006年度全省宗教信息工作先进集体,1人被评为全省宗教工作系统优秀信息员。
  【学习培训考察】 行署民族宗教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齐齐哈尔市考察当地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相互进行经验交流; 行署民族宗教局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及1名宗教干部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第1期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     (王晓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