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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6年,全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区建设、福利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等项工作取得进展。争取上级支持资金5802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5 522人,占全区总人口7.41%。11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补差额由原来65元,提高到82元,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60元,并从2006年1月补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发放保障资金3282.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420人,发放保障资金85.5万元。全区发生自然灾害13起,发放救灾资金 656.2万元,灾区社会稳定,灾民安居乐业。全区投入社区建设资金 920多万元,用于新建修缮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内基础设施,提升社区整体服务水平。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率100%。全年接收退役士兵33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18人,安置289人,安置率91%。在加格达奇区兴建一所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200平方米,86张床位,集休闲、娱乐、医疗、健身、休息于一体的老年公寓。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实施殡葬改革,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电脑福利彩票销售9158万元,电脑即开票120万元,筹集公益金 1000万元。全区结婚登记2611对,合格率100%。
  【最低生活保障】 城乡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重病重残特困人群实施重点救助。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5 522人,占全区总人口7.41%。按省政府要求,从2006年11月起由原来的月补差额65元提高到82元,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60元,并从2006年1月补发到低保对象手中。发放保障资金3282.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420人,发放保障资金85.5万元。对城乡低保人员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实施科学、动态管理。在塔河县召开全区低保现场会,推广塔河县低保社区监审会制度的经验,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规范管理。
  【社会救助】 将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在城镇对83名医疗救助对象核销医药费 13.2万元;对农村 4598人参加合作医疗对象发放资金9.49万元;对农村177名医疗救助对象核销医药费 17.6万元。并对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省级匹配资金170万元,按时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救灾救济】 全区遭受较为严重的干旱、 风雹等自然灾害 13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554.4万元。发放救灾资金656.2万元,其中,省民政厅资金361万元,救济灾民27 320人。各县区组成扶贫小组,结成帮扶对子2104对。接受捐赠衣被 5万余件,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在元旦、春节期间,实施临时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走访慰问特困群众1237户3711人,发放慰问金80.5万元。结合农村税费改革,研究制定五保户供养新措施,保障全区 261名五保对象生活。把符合革命老区条件的14个行政村纳入革命老区村屯管理,已上报省民政厅待批复。向省民政厅为50名残疾人争取到50辆轮椅。山东省民政单位“红色之旅”活动组在大兴安岭地区活动期间,为10名特困学生捐赠5000元。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接收捐赠款30.4万元,捐赠衣被5589件,坚持“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捐赠物品发放程序,将款物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新建一处地级救灾库储存救灾物资。
  【社区建设】 下发创建和谐社区和加强县区社区基础建设文件。各县区局共投入社区建设资金 920多万元,用于新建、修缮社区服务设施和社区内基础设施。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规范社区服务流程13项,公开办事程序9项。各社区开展民主征询、听政、议事、评议等活动260多次,进行居务公开 210多项,居民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的层面扩大,以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为代表的数字社区网上公开受到群众好评。以推进社区福利服务为重点,设立老年人医疗、教育、康复、保健及托老等服务项目78个。建立社区家政服务窗口 100多个,各社区内设立微利型便民服务网点6100多家。成立社区民主议事会50个,社区民主监督机构55个,居民小组1540个。成立社区各类民间组织128个,低保评审小组52个,志愿者队伍310多支。各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成立民营经济协会20个,扶植私营业户1400多户。社区在调解社会矛盾、开展文体娱乐等方面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基层政权建设】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工作重要议程,公开内容20多项。培训骨干近300名。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率100%。
  【双拥优抚安置】 接收退役士兵33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18人,农村退役士兵17人,安置289人,安置率91%。对21名复员军队干部进行妥善安置,提高 391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待标准,发放补助费120.6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安置费129万元。省、地共筹集资金 53.95万元,发放2001年以来义务兵优待金。接收部分军休干部,改善军休干部活动环境。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在建军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全区为驻军部队购买健身器材、营房建设及赠送慰问品、慰问金 247万元。大兴安岭林管局等四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漠河县、塔河县被省命名为双拥模范县。
  【老年公寓】 争取省民政厅资金支持和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1250万元,在加格达奇区兴建一所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200平方米,86张床位,集休闲、娱乐、医疗、健身、休息于一体的老年公寓。
  【老龄工作】 免费为全区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3600余本。走访慰问60户高龄特困老人,送去慰问金3万元。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夕阳红”专栏,深入学习贯彻 《老年法》。举办全区第十一届“康寿杯”门球赛。在漠河县尝试对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年龄结构给予每人每月40到 100元不等的养老优待金。在老年节、重阳节期间开展活动,在全区开展倡导科学、文明的养老方式。



  【福利彩票】 全区电脑福利彩票销售9158万元,电脑即开票 120万元,筹集公益金1000万元。2006年,拨付5.6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60名贫困优等生完成学业。自筹资金145万元,购买900多平方米的福彩发行中心办公楼。
  【救助管理】 贯彻《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进行人性化服务,使救助工作由被动求助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上级支持和自筹资金40万元改善救助站的救助环境。全年救治危重乞讨病人6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51人次。
  【殡葬管理】 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风尚。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全面实施殡葬改革,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各县区局分别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开展殡改宣传教育。对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墓地进行再清理整顿,对墓地迁移出的坟坑进行平整,恢复植被,使墓地向生态型、园林化、景观化方向发展。对公墓重新选址,对火化区、暂缓火化区重新划定。地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县区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推进。加区殡仪馆火化率100%。
  【区划地名管理】 制定撤乡并镇工作方案,规划未来两年涉农的15个乡镇的边远村屯撤并调整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所辖的四个行政区,在省民政厅支持下,得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的批文,并正式纳入享受高寒地区补贴和按照公务员系列管理。部分县区完成主要街、路牌设置工作,设置国道两侧地名标志16个,街路牌 33个,门牌16208个,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志设置标准。
  【民间组织管理】 组织召开会议,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的实施方案》,全区共注册民间组织94个,其中,社会团体8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按时完成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中获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单位称号。                     (张忠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