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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林业局)

塔河县(林业局)

塔河县(林业局)



  【综 述】 2006年,塔河县(局)遵循“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加速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变”的工作思路,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生产总值 6.05亿元,增长8.1%;一般预算收入2095万元,增长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6元,增长9%;农村人均收入 3824元,增长6.9%。与黑龙江省中医大学签署合作协议, 研制开发保健品2个、内部制剂 3个;种植北药3500亩,养鹿2010只。发挥食用菌保健品研究所作用,研制开发出功能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等10余种。启动森林绿色有机食品交易中心,举办大兴安岭绿色健康食品展销会。《塔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得到省发改委批复,“鄂伦春民族风情园”列入《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建设边疆文化大省规划纲要》,栖霞山植物园成为百姓休闲健身场所,星级宾馆开始试营业,首家旅行社成立。加强园区建设,投资 5827万元,新建园区道路5条6286延长米,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142盏,铺设给排水主管线1.1万延长米,平整场地85.5公顷,建设厂房4幢7859平方米,完成园区内10千伏输变线路。为县医院订购螺旋CT及数字X光机各一台,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和孤儿院,改善残疾人康复环境和孤儿生活环境。实施“阳光工程”,特困生补助443人,住宿生专项补助376人。开库康乡、依西肯乡、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由2005年的2262人增至3386人,平均参合率89.65%,居大兴安岭地区之首。科技工作被省科技厅确定为“依靠科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把手工程试点县”。举办“塔河杯”第六届东北三省戏剧小品大赛;在黑龙江省电视台举办的《咱村也有文化人》比赛中首轮胜出;在哈尔滨举办“鄂伦春民族摄影展”,协助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拍摄《最后的猎人》。塔河县和二十二站林场分别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县”和“先进林场”。
  【社会事业】 实施“阳光工程”,为特困生补助443人,住宿生专项补助376人。十八站、依西肯、开库康乡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人数由2005年的2262人增至3386人,平均参合率89.65%。全面开展低保核查,取消不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797户2368人,新增724户1270人,6641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60元,平均月补差额82元。为农民拨付专项救助资金28万元、籽种款19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02人,完成计划103%。城镇环境日益改善,塔河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镇”,第三中学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塔河县被授予“省教育强县”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县”,职工教育被授予“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广播电视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3.9%,破案率提高1.3%。塔河县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发展农牧业】 完成播种面积6.43万亩,完成计划102%。其中,小麦1.4万亩,大豆2.5万亩,马铃薯7850亩,中草药1510亩,清贮玉米6010亩,亚麻4500亩,瓜果 415亩,蔬菜5025亩。种植业产值2742.8万元,完成计划111.4%,同比增长6.2%。畜牧业产值5076万元,同比增长7%,完成计划102%。2006年,实现农业总收入4336万元,实现农业人均收入3824元,同比增长6.87%,完成计划101.8%。



  【绿色食品展销会】 8月10~11日,大兴安岭绿色食品展销会在塔河县召开, 参展企业65家,区外企业6家,参展产品10大类300余种,销售金额24万元,与5家企业签订 15.3万元的意向协议和供销合同。
  【盘古贮木场企业管理】 完善燃料材料、电力使用、包装物管理等项制度,实行办公用品主管领导审批月核制,对办公用品采取定额领取,建立登记制度,严格控制纸张、电脑耗材使用,定期对办公用品消耗进行统计、公示;燃油管理执行一只笔审批制度,材料费实行立米成本核算以旧换新制度;对装车包装物按车型和材种进行定额发放,材料费按结余和超出比例进行奖罚。各生产工段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在用电管理上实行砍块承包,架杆一杆一闸,定点照明,对非生产用电采取限电措施。在生产中开展修旧利废、技术革新活动,维修、维护单双滑轮车、减速机、搅拌机等零部件450多个,技术革新传送带台车1800多个,为企业节约资金2万余元。
  【打击非法行医】 制定《塔河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塔河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主管责任人员,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车辆10台次,取缔无证行医诊所4个,没收非法经营使用药品40余种,器械设备3台(件),价值1.3万元。打击游医2人(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
  【建设新农村】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30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林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职工作人员6人,确定26个企事业单位包扶全县 11个行政村。一个村确定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抽调1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到农村挂职。把开库康乡定为省级试点乡,将开库康乡开库康村、依西肯乡依西肯村、十八站乡新建村定为省级试点村;把开库康乡马伦村、依西肯乡新东屯村、十八站乡创业村定为地级定点村。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因地制宜,编制试点乡、村规划,共3大类60个项目。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 348.86万元。争取国家和省发展建设项目资金3731.9万元。
  【调整中小学网点布局】 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有利于方便学生就学,减轻家庭和政府财政负担;有利于统筹规划,提高规模办学效益原则,对中小学网点布局进行分期分批调整。2006年,撤并二十二站小学,把学生安置到开库康中心校就读。
  【实施“阳光工程”】 通过补助、社会赞助、领导包扶、学校减免杂费等举措实施“阳光工程”。2006年,全县返春秋2139人课本费,返2005~2006年杂费 2000人,特困生补助443人,住宿特困生补助67人,住宿生专项补助376人,总计金额82万元。其中,政府救助56240元、社会赞助18 306元、领导包扶13 350元、学校减免杂费63 159元,实现“不使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的目标”。投入10万元为全县中小学生购买校园责任保险。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县计量局开展农资、汽车配件、化妆品、电工产品、家用电器、手机、服装、啤酒以及 “CCC”认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标准、商品条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能效标识产品的市场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以“米、面、油、酱油、醋”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各类违法案件42起,收缴罚没款4.5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4.4万元,没收假冒伪劣食品0.46万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货值0.26万元,查封肉制品、豆腐坊等食品“黑窝点”3处;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9家(次),经销企业78家(次),产品原材料138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42份。
  【城乡建设】 重点开展“三个战役”。开展巷道整治战役,将镇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划分52个责任区,疏通防火通道,拆除板障子 1万余延长米,违章建筑30余处。开展街道整顿战役,清除违法广告800余处,违规占道经营400余起,处理不规范牌匾80余个。开展城建检查战役,采取重点清查与流动监察相结合,共处理各种违法案件15起。2006年,塔河县(局)安排工程建设项目52项,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9562.29万元,完成计划100%。
  【劳动就业】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题的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为目标的再就业援助活动,新增就业1709人,完成计划103.5%;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80人,完成计划150.4%,职业介绍2007人,完成计划154.4%,中介成功1242人,完成计划310.5%;劳务输出 1449人,完成计划120.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6%以内;再就业培训684人,完成计划103.6%;劳动预备制培训217人,完成计划108.5%。
  【低保工作】 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和换证工作。成立低保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医疗建设委员会。举办由乡镇民政助理和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培训班,重点讲解信息系统建设中涉及到的事项和换发证件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要求。通过普查,低保人数由原来6792人,降为5531人,月人均补差额 81.44元。制定塔河县城镇、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方案, 为低保户建立医疗救助档案,大病救助 32户、发放救助金7.23万元。
  【社会救济】 民政局成立慈善协会,开展社会救济活动。2006年为低保户解决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600余件。组织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捐款4万余元。为塔河镇 8户房屋失火无着落人员救济8000元。
  【瓦拉干镇替代产业】 制定《种养殖业发展规划方案》,确定以牛、羊、鹿、北药、香醇雁、黑木耳为主的种养格局。镇政府对木耳养殖提供补贴资金47 100元,北药种植补贴 1万元,养殖香醇雁补贴1.4万元。向职工提供厂房、场地近1万平方米,木材20立方米。镇政府与县科协举办种养殖业培训办4期,180多人次接受培训。2006年,养殖木耳 100万袋,北药种植20亩,羊存栏441只,牛55头,猪340头,鹿40只,蔬菜大棚5000平方米。
  【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总产值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0%,同比增长11%;完成增加值5503万元,占年度计划100%,同比增长6%;完成营业收入 1.6亿元,占年度计划100%,同比增长16%;完成净利润402万元,占年度计划101%,同比增长11%;上缴税金39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3%,同比增长11%。
  【工业园区建设】 投资5827万元,新建园区道路5条6286延长米,地面硬化 1000平方米,安装路灯142盏,铺设给排水主管线11 000延长米,平整场地85.5公顷,建设厂房4幢、7859平方米,完成园区内 10千伏的输变线路安装。先后与5户企业签订入园合同,呼玛河山特饮品开发公司、大山神木工艺品公司、绿野及森野山产品公司开始试生产,超越野生浆果开发公司在建设中。入驻园区的项目,总签约额3.2亿元,实际到位7000万元。
  【物价管理】 执行《全国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居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林木产品价格进行监测,及时上报信息。加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力度,共征收价调基金26万元。调整和压缩天然气价格。依法对 170个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年审率100%,取消收费项目17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4项,取消降低的收费额40万元(包括工商管理费7万元)。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医药价格、交通、通讯、成品油、电力价格等检查,查处违价案件5件,没收违法所得0.3万元。完成涉案品价格鉴证案件52件,标底额36.5万元。
  【为群众办实事】 塔河县医院购进CT及数字 X光机各一台,新建、维修盘古镇、瓦拉干镇、开库康乡、依西肯乡卫生院。建立残疾人服务中心和孤儿院,改善残疾人康复环境和孤儿生活环境。盘古、瓦拉干两镇给水工程及十八站乡奋斗村、创业村自来水安装完成。完成原筑路工程局、粮食局住宅小区的环境改造,新建塔河县一中教学楼,维修、改造中小学校 9所,为教育、卫生战线开发经济适用住房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政府投资、企事业单位包扶和向上争取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刑事审判】 对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共受理刑事案件 193件,结案率100%。判处人犯234人,5年以上犯罪32人,平均审限28天。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为公民挽回经济损失 231.7万元。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7件,判处未成年人犯 13人,对其中7人依法缓刑,1人拘禁。
  【民族工作】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万元,申报“兴边富民行动”项目 9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项目10个。宣传鄂伦春文化,举办“鄂伦春民俗摄影展”参展作品60幅。为全国政协提供 《鄂伦春百年实录》。配合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神奇之窗”和黑龙江省电视台“东方儿童”栏目拍摄录制“最后的猎人”电视节目。县政府对16名考入大学、高中的鄂伦春族学生给予助学奖励,发放助学金2万元,解决孤儿学杂费和生活费 5000元。拓展资助范围,与江西、大连、广东等基金会取得联系,有16名凭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每人 400~1000元,共计8400元。对十八站民族乡鄂伦春族群众进行结核病流调工作,增强结核病预防保健意识,提高鄂族群众健康水平。
  【档案利用】 塔河县档案局发挥职能作用,扩大资料征集范围,档案馆功能得到发挥。共利用文书档案58人81卷次,会计档案38人116卷次。死亡干部档案利用 20人次、利用各种资料201册100人次,利用图片508张206次。2006年,档案局被黑龙江省年鉴编纂委员会授予先进集体,两人获先进个人称号。                     (梁秀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