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管理年”活动
方案》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管理年”活动
方案》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2月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兴安岭地区“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各项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行署、林管局确定2007年为我区“管理年”。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为目标,以提高效率和效益为原则,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逐步使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二、实施范围
“管理年”活动实施单位包括:各县、区、林业局,地林直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三、活动目标与主要内容
(一)加强管理,提高效益,2007年力争林管局实现增收节支1亿元
抓好重点环节,促进增收节支。要健全完善内控管理机制,细化消耗定额,合理核定木材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管理费用、行政费用等费用支出;要实现经营销售的程序化,提高木材平均售价;要管住资源,杜绝法人超采行为发生,不发生重大资源林政案件,不发生重大以“含重大)森林火灾;严格执行《营林技术规范》,造林成活率达到 85%以上;伐区合格率达到85%以上;要管好安全,不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要实现计划、基建项目管理标准化,杜绝计划外工程。
(二)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整顿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规则和行为规范,健全责任与考核制度。完善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强岗位操作,细化消耗定额,健全信息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编制《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各实施单位编制相应的规章制度,实现运转有序、协调一致、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
(三)理顺职能,创新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从理顺职能入手,解决职能模糊、权责脱节的问题。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找出管理中资源消耗、生产质量、经营销售、效率效益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选准突破口,解决好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影响和带动相关方面的创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四)优化队伍,强化技能,提高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素质
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才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有实质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充分挖掘人的潜力,从管理和生产的各个环节中挖潜降耗,增强为各项社会事业服务的本领。
(五)政务公开,强化监督,提高服务意识
按照定岗、定职、定责的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评议制、失职追究等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程序,实行政务公开。健全和规范政府服务体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各级管理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2007年“管理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2月):学习动员阶段
行署、林管局召开全区“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各实施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与讨论,增强强化管理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于2 月末上报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3月):查摆问题阶段
要全面回顾与总结过去管理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要重点查干部的管理思想是否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章违纪现象;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损失浪费的问题。各企业要对照检查财务核算、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差距;各管理机关要对照检查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执政能力。
第三阶段(4月~10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实施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新的管理规范和行为规范,使之与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相对接。通过修改、补充、完善,编制符合自身管理实际的规章制度,并于 5月末上报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要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管理基础工作的整顿力度,扭转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纪律涣散、管理松懈的局面。加强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与技能,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要强化落实增收节支目标与具体措施,明确分工与责任,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增收节支奖惩办法,确保全面实现增收节支任务目标。
第四阶段(11月~12月):检查验收阶段
由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林业局及地林直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专项检查,考评各单位在“管理年”活动中目标完成情况和活动实施效果。下半年召开推进会议,进行经验交流与推广。年末召开总结会议,兑现奖惩。
五、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管理年”活动,行署、林管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略)
成员单位:地直机关工委、监察局、行林办、接待处、信访办、发改委、计统部、天保办、经委、财政局、财务部、审计局、审计部、资源林政局、生产机电部、术材经销管理处、营林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防火办、民政局、外事侨务办、地志办、档案局、旅游局、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北药开发办、民族宗教局、统计局、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煤炭管理局、林产工业处、国际森林开发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产处、交通局、农委、农机局、畜牧局、水产局、绿色食品办、水务局、商务局、粮食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北奇神集团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委),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管理制度汇编组、基层指导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学习,推广典型,做到以点带面
各实施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方案,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在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研究。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活动上来,形成重管理、抓管理的良好氛围。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推广在贯彻落实“管理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做到以点带面。通过学习、推广经验,推动全区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工作实效
根据“管理年”活动目标,各实施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增收节支目标及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制度、监督、惩处各个环节的工作,根据任务落实情况查责任,通过落实责任促进工作,真正把“管理年”活动落到实处,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挥整体功效
各级领导要把开展“管理年”活动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办法,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实施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设定相应工作机构,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影响管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罚,检验活动实绩
建立健全实绩考评标准和体系,实行奖惩。在开展“管理年”活动中,对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坚决克服重始轻终,虎头蛇尾;重短轻长,追求短期效益;重显轻隐,忽视工作细节和具体落实;重易轻难,回避棘手的疑难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年”活动考评标准和体系(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考评办法),确立考评的权威性、有效性。在考评工作中,严格实行考评回避制度、考评责任追究制度、考评保密制度、考评接待制度,保证考评的公正性。根据考评结果,在 “两会”上或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兑现奖惩, 不断推进“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