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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实施 “家庭致富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实施
“家庭致富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大兴安岭林管局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2007年3月20日)
  各县、区,县级企事业单位,地林直各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地委、行署、林管局领导同意,现将《大兴安岭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总体方案》印发给体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兴安岭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总体方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使全区18万户家庭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林区、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使家庭致富步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地委、行署、林管局决定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间,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家庭致富工程”。现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和“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工作思路,突出“发展、富裕、和谐”的主题,组织社会各界和全区家庭参与“家庭致富工程”的实践,为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实施时间
  2007年2月至2010年12月。
  三、奋斗目标
  按照2006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7146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3802元标准,到201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0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 4530元。经过4年努力,使家庭成员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家庭更加富裕、幸福、和谐。
  四、实施范围
  各县、区和县级企事业单位。
  五、准备阶段(2007年2月1日~5月31日)
  (一)思想发动。要广泛宣传,促进广大家庭成员观念转化,调动其发家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建设富裕兴安、和谐兴安贡献力量。
  (二)调查统计。按照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调查表(附后),要认真做好家庭基本情况调查,对辖区内家庭户进行统计、分类、 汇总,对重点帮扶家庭(见注1)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三)制定方案。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将调查表、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案上报地区实施 “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结对帮扶阶段(2007年6月1日~12月31日)
  1.工作任务:
  (1)结成帮扶对于。要将重点帮扶家庭与所在地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党政领导、党员干部、劳动模范、行业标兵、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致富能手、协会带头人、自营经济大户结成帮扶对子。
  (2)制定帮扶措施。各帮扶单位、个人要积极与结对家庭进行对接, 深入到结对户家中了解情况,确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办法,认真填报《重点帮扶家庭统计表》》(附后)。
  (3)进行项目对接。要科学选择符合我区产业政策,投资少、见效快、 效益高的发展项目,缩短立项周期,将项目与扶贫对象对接,并针对项目技术要求,对扶持户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4)开展技术培训。对重点帮扶家庭的富余劳动力, 要进行特色种植、养殖、加工、手工艺品(如桦树皮、柳编、木制品等)制作、微机操作与应用、电器机械修理、家政服务等项技能培训,使其逐步掌握1至2 项实用技术,为家庭增收奠定基础。
  (5)启动帮扶计划。各结对单位、个人要启动帮扶计划, 使被帮扶家庭通过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加工、手工艺品制作、山野产品采集、劳务输出、家政服务、运输、销售等行业,增加家庭收入。
  2.阶段目标:通过帮扶,使一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富裕家庭的比率分别达到5%;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6.5%;富裕家庭下降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下降为一类重点帮扶家庭的比率(反弹率)控制在1%以内(一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富裕家庭见注2)。
  (二)第二阶段:提档升级阶段(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1.工作任务:
  (1)科技入户。要组织科技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工作, 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全面进入乡镇、林场、村屯和职工、农民家庭,推广种植业、养殖业和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业的新品种、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家庭增收,增强发展后劲。
  (2)稳步推进。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科学选择项目、增加扶持资金、 加大科技投入、重点课题攻关、提高培训层次、增强致富技能和推广帮扶经验等措施,使培训、帮扶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帮扶面进一步拓展,“家庭致富工程”的实施效应不断达到新的更高的层次。
  (3)资金扶持。要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林管局对中小型项目给予贴息贷款;各县、区、林业局对致富项目要给予经济投入,工会提供小额贴息贷款;金融部门通过项目联审,对符合条件的要给予贷款支持。
  (4)典型带动。要培养选树一批有说服力、感召力的 “致富家庭”典型,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带动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2.阶段目标:通过帮扶,使一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富裕家庭的比率分别达到45%;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以行署发改委当年确定比例为准;反弹率控制在1%以内。
  (三)第三阶段:总体达标阶段(2010年1月1日~6月30日)
  1.工作任务:
  (1)规模推进。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支持“一乡 (镇、林场)一业、一村(社区)一品”发展,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林场)、专业村(社区),形成规模效应,带动更多的重点帮扶家庭增收致富。
  (2)总体达标。要使全区80%的重点帮扶家庭, 在原基础上向上晋升一个档次;将全区80%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纳人低保,实现总体达标目标(应纳人低保家庭见注3)。
  (3)倡树新风。要以创建 “和谐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以家庭美德、家风建设、和谐关系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家庭“以德治家、节约持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和谐兴家”,使全区家庭不仅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精神文明程度也得到大幅度提升。
  (4)交流经验。要召开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各单位在实施 “家庭致富”工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促进该项工程扎实深入开展。
  2.阶段目标:通过帮扶,使一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富裕家庭的比率分别达到15%;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以行署发改委当年确定比例为准;反弹率控制在1%以内。
  (四)第四阶段:实现富裕阶段(2010年7月1 日~12月31日)
  1.工作任务:
  (1)实现富裕。要通过4个阶段的工作,最终实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0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530元;将全区100%的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纳入低保。
  (2)全面总结。要将实施“家庭致富工程”4年来的家庭致富数据进行全面统计、汇总、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3)表彰奖励。要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选树 “家庭致富百面红旗”,让有代表性的致富家庭进行经验介绍,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同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优秀组织奖和突出贡献奖。
  2.阶段目标:通过帮扶,使一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上升为富裕家庭的比率分别达到15%;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以行署发改委当年确定比例为准;反弹率控制在1%以内。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地委、行署、林管局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是一项富民强区、造福子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兴安的基础工程、和谐工程、幸福工程。该项工程是地委、行署、林管局安排总工会、团地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需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地委、行署、林管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努力完成各个实施阶段的任务目标,促进此项工作收到实效。
  (二)加强领导。地区成立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总工会。各地、各单位要比照地区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地区、县(区、林业局)两级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此项工作所需资金要给予大力支持,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经费要给予必要保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顺利推进。
  (三)健全机制。要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将此项工作纳人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之中,纳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考评、监督、保障等职能工作之中,纳入地区对《县、区、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之中,并严格按考核方案进行奖惩。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实施计划、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形成合力。在组织与重点帮扶家庭结对工作中, 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具体做到“八个结合”,即与地委开展的“十项利民行动”相结合,与我区新林区、新农村建设包村工作相结合,与发展职工自营经济、庭院经济相结合,与第三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相结合,与“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相结合,与“牵手扶贫帮困工程”相结合,与建设和谐社区相结合和与“送科技到生产一线”活动相结合,使帮扶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检查验收。每年年底各地、各单位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自检、自查,并将全年工作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每年按照考核方案,对各地、各单位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六)反馈信息。各县、区、林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1报实施 “家庭致富工程”进展信息,每个实施阶段上报工作小结,每年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形成专报,定期通报全区。各地、各单位信息、总结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地区实施“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57—2125413,联系人:张勇,电子邮箱:zhy2125413@yeah net。
  注:
  1.重点帮扶家庭指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高于1920元,低于980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1000元,低于4530元,且家庭富余劳动力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
  2.重点帮扶家庭分两类:一粪重点帮扶家庭指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920元,低于7146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1000元,低于3802元的家庭。二类重点帮扶家庭指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7146元,低于980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3802元,低于4530元的家庭。富裕家庭指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9803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4530元的家庭。
  3.应纳入低保家庭指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元,农民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