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关于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07年4月20日)
现大兴安岭地纪委常委,原漠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曹文华同志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优秀工作者。在14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中,她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听民声、理民意、解民难的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她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很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纪委书记的职责,受到群众的好评;她恪尽职守,几十年如一日,顶风冒雪,不畏艰苦,辛勤工作战斗在基层纪检第一线,是大兴安岭精神的集中体现;她勤政为民,宽以待人,关心百姓疾苦,体察百姓呼声,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树立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她立足全局,自觉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努力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漠河县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6年,曹文华同志被中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为更好地宣传曹文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她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中建功立业,地委决定,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曹文华同志脚踏实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的务实精神。在任漠河县纪委书记期间,曹文华同志坚持每年都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到招商引资企业现场办公,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学习曹文华同志,就要学习她的发展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学习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务实精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林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学习曹文华同志不畏困难、勇挑重担、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多年来,无论是当知青还是当团县委副书记,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机关,无论是在其他领导岗位还是在纪委书记岗位上,曹文华同志都能很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她所带领的纪检监察队伍连续 3年被省纪委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工作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学习曹文华同志,就要学习她爱岗敬业、勤学苦练,立足本职、积极工作,以最佳的精神状态,以最好的工作业绩,为党的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学习曹文华同志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扎实工作、亲民爱民的公仆精神。曹文华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系于民,认真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身体力行地实践着党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她长期资助贫困户,帮助贫困学生,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学习曹文华同志,就要学习她爱民、亲民、为民的公仆情怀,在平凡的岗位上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学习曹文华同志恪尽职守、甘守清贫、艰苦奋斗、热情服务的奉献精神。曹文华同志作为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在多年的工作中,她热爱边疆、扎根边疆、勤于事业、不怕艰苦,始终充满激情而又默默地工作,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学习曹文华同志,就要学习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她甘守清苦、安于清贫的朴素情怀,正确对待荣辱,正确对待得失,恪尽职守、克己奉公,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
学习曹文华同志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执纪的卫士精神。曹文华同志在纪检监察战线先后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02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1392万元。每次查办案件,她总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秉公执纪,不拿党性原则做交易。学习曹文华同志,就要学习她坚持正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挺身而出,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地委要求,要把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监督检查,务求实效。要通过学习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曹文华同志的事迹,查找自身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要通过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等活动,不断发现和培养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曹文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
要通过开展向曹文华同志学习的活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以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十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