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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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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全区信访工作, 以构建林区和谐社会为统领,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年”活动,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百日会战”和“攻坚战”活动。畅通信访渠道,正确处理信访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信访秩序,使全区信访形势稳步好转。健全完善以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网络、电子信箱网络、人民建议征集网络和信访信息网络为主体的渠道畅通体系,全区投入资金82.9万元,购置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保证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把财力、物力更多地用于帮助群众克服困难、改善生活,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破解信访难题。解决企业教师增长工资和拖欠工资及独生子女费等群体性问题,其中,各县区局共投入 618.5万元资金解决本地突出信访矛盾和疑难案件,使一批历史积案和疑难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实现息诉罢访。全区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3409件次,8355(件)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93%和5.21%。1至 11月,越级进京上访127件次16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03%和5.2%;越级到省上访9件次45人次,同比下降2.4%;集体访2批次31人次。地区上访403件次135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7%和10%;集体访67批次85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6.9%,人次下降16%。地区党政领导接待阅批群众来信470多件,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30多件次。县级党政领导批阅群众来信 648件,同比增长31%,接待群众来访861件次,同比增长10%。
  【接待群众来访】 地区信访办在接访中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讲清道理,说明理由,做好思想解释工作,让来访群众满意。重点对接待场所进行专项投资,增加软硬件配置。接访区设置一个接谈室、一个候访室,两个接访室都配有饮水机、便民药箱等设施。制定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群众来访须知、群众来访事项接待办理流程图、群众走访指南等制度。全年接待群众来访403件135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7%和10%;集体访67批次856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和16%。
  【专题落实信访工作】 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地委把信访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总体发展战略中,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地委召开地委委员会议3次,行署召开常务会议4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地委、行署联合召开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2次,召开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次,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地委办、行署办联合下发 3个关于信访工作文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发5号文件的新举措,对信访工作提出新要求。
  【开展信访“百日会战”活动】 自7月1日开始,全区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百日会战”活动。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预防和妥善处理越级非正常上访工作预案》,成立“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三个月时间排查矛盾纠纷,解决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处理交办信访案件和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实现到省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双下降”目标。
  【开展“攻坚战”活动】 9月18日到10月末,开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攻坚战”活动。与各地及有关单位签订《“一节一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责任状》和《重点信访案件稳控工作责任状》,对67件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实行“交办单”制度,下交给基层责任单位处理,地区对67件重点案件下派工作组,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指导,同时落实地、县(处)、科三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全区有23名地级领导和 13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与包保信访案件。各地各单位落实包案领导和稳控措施,多措并举化解不稳定信访因素,开展驻京劝返工作,完成地委、行署确定的工作目标。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没有发生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有政治影响的突发事件,没有发生干扰会议的异常访事件,没有发生进京上访人员回流,“攻坚战”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信访联席会议】 发挥指导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职能。召开信访联席会议 9次,研究重点信访案件120多件,下发文件11个,会议纪要6个。配合信访“百日会战”和“攻坚战”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编发 《工作简报》31期,《信访情况交流》7期,向地区领导报送《信访信息快报》8期,及时向基层传达省地有关工作的要求, 发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指导基层、报告情况的作用。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设“政策解答”专栏,解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效化解部分群众的心理疑惑,减少了因群众不了解政策而引发上访。
  【领导接待日制度】 实行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地区领导王忠林、宋希斌率先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下访制度,到群众中处理信访问题。全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主动开展接访活动,接待群众来访861件次。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积极落实包保稳定制度,对223件信访事项实行包案处理,解决合理信访问题 171件。各地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全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648件。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 2月7日,地委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各地各单位把“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作为2007年信访工作的重点,开展矛盾纠纷逐级排查、分类化解工作,制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全区各地各单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 493件,化解469件,化解率95.13%。
  【驻京劝返稳控工作】 加强驻京劝返工作力度,先后有13批 130多人次参与进京值班和劝返工作,成功劝返进京上访人员 146人。党的“十七大”期间,成立由副专员王金满带队的驻京劝返工作组,抽调5台工作用车,从9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驻京劝返工作,对全区75名驻京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力量整合,成立排查值班组、稳控劝返组、综合信息组、督查督办组,设立17个重点值班地点,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行动,成功劝返进京上访人员53人次,北京重点部位和敏感地区的上访均是零登记,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人在京滞留或重复上访事件。
  【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发挥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综合协调指导作用,探索和完善新时期信访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信访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实行村屯一级每周排查一次,乡镇一级每半月排查一次,县区一级每月排查一次的制度。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各地实行日排查、零报告的矛盾排查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领导报送《信访信息快报》,提供预警信息,十七大期间,各县区局每 5天上报一次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地区信访联席会议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每 5天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全区信访稳定形势,逐案研究分析重点信访案件的对策,推动案件的处理。“攻坚战”期间,召开联席会议 5次,研究越级进京上访和其它重点信访案件67件,分别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下交给各地各单位办理。“百日会战”和“攻坚战”期间,地委、行署把处理信访案件作为督查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先后两次组成6个督察组,持续开展3次巡回督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检查,敦促基层及时结案,确保省、地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合理解决。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制定出台《地区党政办公大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试行)》,对上访接待程序、处理程序、领导接待分工、安全秩序维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上访程序,畅通信访渠道,维护党政机关的办公秩序。完善《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依法治访工作机制。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关于依法处置无理缠访、违法上访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各地各单位开展依法治访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各地各单位依法处理无理缠访或违法上访者9人。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方法不当、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信访事项和越级进京到省上访并造成影响的,地区先后对两个县区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责令 5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各地各单位对10余名部门领导和有关失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实行诫勉谈话,实施责任追究。
  【信访宣传】 发挥党报舆论导向功能,及时将中央和省、地有关信访稳定的精神宣传到位。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设专栏,刊发构建和谐兴安,反映全区社会稳定工作的稿件21篇,照片5幅,言论4篇。
  【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重大紧急信息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各单位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信息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 1小时,主管、业务部门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其上级部门报告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 2小时,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初报已掌握的情况之后,追踪事件或情况的发展变化,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产生、扩大。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紧急信访信息的单位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
  【专员信访电话】 受理专员信访电话 478件(次),对接听的专员话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要求,全部及时答复和办理。承办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下交话访事项38件,对省交办的案函和简表都在报结期限内按话访办案程序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完毕。
  【社区信访工作】 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使民事调解、社会救助等功能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社区根据信访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信访工作制度》、《信访转办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规范群众上访流程,保障信访进社区工作的开展。地委将“信访进社区”工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社区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信访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使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了源头预防目的。漠河县阳光社区信访工作室信访调解员王世奎调解大小民事纠纷和上访问题 146件,总结出一套独特的“世奎信访十字调解法”,即一访、二摸、三排、四听、五察、六劝、七慎、八禁、九访、十解,有效地避免了民转刑和转上访案件发生。
  【信访信息】 全年受理群众来信386件次,同比下降27%;立函交办33件次,在时限内结案;省交办信函11件次,在时限内办结,结案率100%;承办省联席会议交办重点疑难案件2批5件次,结案率100%;省长信箱交办64件次,在时限内办结;专员信箱49件次,交办30件,在时限内办结,其余转送有关部门办理;编发信访信息17期,地区领导批示1件,编发信息快报8期,领导批示 4件;完成“八一”、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重大信访信息向省办日报送工作,受到省办表扬。
  【人民建议】 全年收集人民建议209件,报省13件,被省采用1件。其中,《小区物业管理亟待规范和加强》这一建议被采用后,发挥了积极作用,物业公司改变工作作风,公司领导定期走访小区和业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业主意见,完善物业企业管理机制。
  【开展“管理年”活动】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信访办“管理年”活动方案》、《地区信访办“管理年”活动节支增收方案》、《地区信访办“管理年”活动全年学习计划》,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年”活动考核办法要求,每月按时上报“管理年”活动月报,每一阶段末期上报一次“管理年”活动阶段总结,不定期上报“管理年”活动临时信息;建立健全地区信访办各项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第三阶段末期向“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题为《信访工作经验浅谈》的经验材料。在“管理年”活动中开展党员承诺制度及征求职工意见活动,每个党员在“管理年”活动中,做出坚定理想信念、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承诺,收到良好效果。
  【自身建设】 行署、林管局下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后,地区信访办及时召开全办职工大会,对暂行办法进行学习贯彻,按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地区信访办行政问责办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办法的工作方案》,集中学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新的管理规范和行为准则,通过修改、补充、完善,编制符合信访工作自身管理实际的规章制度。
  【“创建发展型领导班子”活动】 召开全办职工大会,学习地委组织部、地直机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措施,制定《地区信访办开展“建设发展型班子”活动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设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区信访办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在领导决策方面,制定《提高决策能力长效机制》、《决策预警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决策能力。                               (孙晓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