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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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7年,全区法院贯彻落实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地区“两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执法质量年”、“素质提高年”、“管理年”、“零违纪集中教育”活动,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审判工作进社区、司法便民服务、涉诉信访、队伍建设、基础建设、服务大局等重点工作得到深入推进,保持良好发展趋势,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267件(不含2006年旧存42件),审结3279件,综合结案率99.1%,与2006年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中院民二庭审判员林中泉被评为全省劳动模范,十八站法院助理审判员宋建英荣立二等功,塔河法院、松岭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受到省法院单项表彰集体2个、个人5名。松岭、塔河、新林 3个法院、18个庭室和21名干警受到中院系统表彰奖励,有 3个法院、13个庭室和17名干警受到其他表彰,是全区法院历史上受到奖励层次最高人数最多的一年。
【民事审判】 重点围绕调解开展工作,中院两次召开全区法院调解工作座谈会,明确案结事了原则,进一步完善全程序、全方位、全过程、讲求方法和技巧的“三全一讲”的调解工作格局。全区法院开展释法解疑工作,把释法解疑工作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解清释明当事人对法律和诉讼程序的疑问。全年受理民事案件2638件(不含2006年旧存37件),审结2654件,结案率99.2%。一审案件调解结案1270件,占结案总数52.6%,撤诉568件,占23.5%,综合调撤率76.1%,与2006年相比上升 10.3个百分点。在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塔河法院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两级法院先后开展“打黑除恶”、严惩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网络淫秽传播犯罪和加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审理、加强涉毒犯罪案件审判等一系列专项整改措施,全年受理刑事案件 427件(不含2006年旧存3件), 审结422件,结案率98.1%。
【行政审判】 受理行政案件103件(不含2006年旧存1件),审结103件,结案率99%。审判监督程序受理各类再审案件96件,审结96件,结案率100%。
【执行工作】 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彻底清查未结执行案件,采取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公告、督办执行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政府、林业局的联系沟通,使执行积案及时有效地解决。10月,地委书记王忠林在《关于全区法院系统未结执行案件情况的报告》中作出批示。全年,共清理执行积案 68件,完成省法院规定的目标。受理执行案件 833件(不含2006年旧存467件),执结1075件,执结率82.7%,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8150.9296万元。
【教育培训】 全年组织实施行政审判干部、刑事审判干部、民事审判干部培训三期,来自基层审判一线干警224人参加培训。中院参加最高法院调训 2人(全国法院政治处主任培训班1人、物权法培训班1人),基层院院长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培训班2人;基层拟晋升高级法官38人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法官资格培训和考试;中院审委会和刑事审判干部19人参加省院举办的刑事审判实务培训班。
【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法院、法庭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有明显改善。阿木尔、松岭、呼中、十八站法院都新建、扩建、改建办公楼,扩大面积、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漠河法院还新建独立的社区法庭。投入建设资金 130余万元,纳入法庭建设计划的盘古、翠岗、劲松三个法庭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其它法庭正在建设之中。在林管局的支持下,为基层法院购置28台电脑、2台车辆,还争取资金 81万元用于基层法院、法庭建立电子档案系统、购置法台法椅和现代化办公设备。
【法律宣传】 全年,宣传工作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稿实现零的突破,两级法院在国家级媒体发稿6篇、省级50篇、地级 72篇。国家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日报、中央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台、黑龙江法制报等各大新闻媒体记者21人,总计历时13天,先后二次到塔河,进行现场实地采访,对塔河法院审判工作进社区工作进行系统全面报道,中央电视台以《大山里的巡回法庭》为题进行播发,人民法院报社以《此情映得杜鹃红》为题进行整版报道,黑龙江电视台法治频道每晚半小时,连播 3天,其他媒体也做相应报道。
【审判工作进社区】 全区法院继续推进审判工作进社区进林场工作。通过加强社区法庭建设,完善巡回办案机制,扩大社区办案数量,对适合在社区开庭的案件,全部在社区开庭。3月底,在塔河县召开全区法院审判工作进社区现场推进会,制发 《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进社区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的审判工作新机制。社区法庭建设在各基层法院不搞统一的模式,不加重基层单位负担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对社区审理的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一年中,全区法院到社区、林场进行法制宣传55场次,巡回法庭在社区开庭、调解、调查取证等1900余次,在社区开庭审理案件 1691件,100%结案,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结案总数69.9%,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社区审理案件结案总数87.2%。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 审判工作进社区作为大兴安岭地区法院的典型经验在会议上作交流。
【执法质量年活动】 开展学习动员和思想发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观看《中国法庭报道》共15期,院党组带头进行政治学习,院长李东向全院干警做题为“从我做起,以创建和谐机关为载体,建设和谐法院”的专题宣讲,中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一般干警笔记3000字以上。组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活动,共撰写学习体会文章76篇、剖析材料68篇。将两年来中院发回、改判的案件和省院发回、改判的案件确定为重点,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和建议函》,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区法院进行督导检查。共自查案件2436件,发现问题案件317件,重点案件258件,发现的问题归纳为4个方面60余条,制定近期和中长期整改规划。制定和完善 《干警执法考评机制》、《干警执法档案》、《法官绩效评估机制》、《干警廉政建设若干制度》等12个制度和办法。省委政法委以简报形式对中院执法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给予肯定。
【“零违纪”集中教育活动】 召开中院全体干警、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参加的“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传达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地纪委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制发《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零违纪”为目标的法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五个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期限、具体要求和岗位责任,发出《对大兴安岭中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征求意见和建议函》83份,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都进行廉政谈话,每位领导干部都对自己两年来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剖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共写廉政建设自我剖析材料38篇,学习体会文章76篇。针对自我查摆、剖析、谈话、征求意见梳理出来的6个方面的问题,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夏希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