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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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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路运输管理】 5月1日起,水路交通重新行使境内水路交通 791.5公里的黑龙江段水运管理权,5月8日与黑河航务管理处完成交接。理顺管理职能后,调查水运管理情况,督促水运经营者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现已有 2条船正在办理过户手续。航务管理收费许可证已办理完毕,清理渡口、游船,对不具备条件的渡口、游船下达中止运营和整改通知。成立航运专项工作组,对全区水上运力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申请成立机构,行署编委办经过与省编委办协调,原则上同意地区运管处挂“大兴安岭地区航运管理处”牌子。     (李 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