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综 述】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继续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作用,支持大兴安岭地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接续产业快速发展,引导和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对工业园区建设,漠河机场、电网改造、公路建设等建设项目,生态旅游、特色养殖、绿色食品、兴安北药等产业信贷支持。搭建银企平台,支持和鼓励地方中小企业发展。与地方有关部门一同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召开大兴安岭地区第一届银企对接会,与会企业和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8080万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732万元,解决 671人再就业的问题。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1 202 181万元,总负债1197 507万元;各项存款余额 11 379 39万元,同比增加27 529万元,增幅2.48%;各项贷款余额200 290万元,同比增加25 071万元,增幅14.31%;现金累计收入2 524 923万元,累计支出2 578 714万元,收支相抵,净投放53 790万元,同比少现金投放 3849万元,下降6.68%;营业收入69 220万元,营业支出63 909万元,收支相抵,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6514万元;上存资金71.83亿元,同比增加5.38亿元。
【结算管理】 全面加强银行结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控措施及制约机制,提高全辖金融业会计核算质量。完成票据影像交换系统、事后监督管理系统等上线运行。保证资金结算汇划渠道畅通。全年共办理大额支付往来业务 4898笔918 942万元;小额支付往来业务410笔375 349万元;全面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严格审查开户资料,按期完成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全辖全年核准各类账户124 688户,其中,基本账户870户、专用账户 310户、一般账户160户、临时账户68户、个人账户123 280户;加强同城票据交换管理,全辖全年共办理同城清算资金 8351笔117 365万元;拓展结算方式,进行银行卡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小额支付系统系列宣传活动;制定《约谈督办制度》,改进结算方式,协调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关系,加速资金运转。
【国库管理】 强化国库会计核算管理,按照2007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要求,组织辖内国库对 TBS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启用新的收支核算科目,严格审核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比例,按科目、级次组织预算收入入库。12月25日,完成全辖财政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全年完成中央级预算收入10 305万元,省级预算收入3292万元,地级预算收入5596万元,区县级预算收入8610万元;办理财政库款支拨70 507万元。发行凭证式国债五期,11 066万元,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一期,202万元。办理退库294万元。
【外汇管理】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622万美元,同比增长73.4%。其中,涉外收入574万美元,同比增长68%,对外付汇49万美元,同比增长177.7%。人民币兑换外币128万美元。银行结汇706万美元,售汇163万美元,结售汇顺差543万美元。出口总值 1468万美元,同比增长261%;进口付汇155万美元,同比下降8.8%。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净流入5万美元,同比下降95.2%。
【征信管理】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2007年度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的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企业住房公积金信息 346条,法院企业诉讼信息12条,地税信息777条。大兴安岭地区上报的法院诉讼信息已于12月 16日加载入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成为首批加载入库的地市之一。全年共办理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业务58笔,异议处理申请 7笔,均按时限完成查询和反馈。 为各类中小企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425份,完成采集任务的106%。开展贷款卡发放及集中年审工作,新发贷款卡12张,年审贷款卡56张,均符合规定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反洗钱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开展反洗钱系列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30台次,设咨询台4处,悬挂大型标语70条;举办反洗钱业务培训班1次,20人参加;完善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与公安、政法、财政、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协作;配合哈尔滨中心支行检查组到大兴安岭检查和指导反洗钱工作; 建立反洗钱长效机制, 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反洗钱信息举报制度》等。开展反洗钱日常监测分析工作。与有关部门制定工作协调制度和举报制度。
【货币管理】 严格执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全年回收不宜流通人民币26 187万元;货币投放246 012万元,回笼195 313万元,净投放50 699万元,同比减少8.1%。收缴假币12.5万元,同比增长77%。
【内部审计】 继续坚持“同级监督、下查一级”的内部审计工作原则, 开展现场审计9项,其中,全面审计1项、离任审计1项、履职审计4项、后续审计1项、专项审计 2项,发现不规范问题86个,提出整改意见35条。
【调统工作】 提高调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改善金融统计服务,加强经济金融分析和专题调研工作,组织、参与重点课题调研活动。有 1篇课题被哈尔滨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大兴安岭中心支行的稿件在省2007年度 《金融研究》(实务版)刊登1篇,《黑龙江金融》刊登11篇,《东北金融》刊登6篇。哈尔滨中心支行《动态反映》刊登39篇。
【纪检监察】 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讲正气、树新风”集中学习月活动和反腐倡廉漫画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创办纪检监察网站。开展 2次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地检查, 对县支行和机关各科室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2次检查。开展源头反腐工作,对“权”、“钱”、“人”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召开两次案件防范形势分析会,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七工程”建设。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干部收入、收受礼品礼金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干部下基层行风表现评议制度和监管人员检查报备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组织召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研讨会。全年无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
【自身建设】 组织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全辖178人次参加考试,及格率98%。鼓励在职干部自学、参加不脱岗学习,规范干部学历学位认定管理工作。完成 2人学历学位变更的学籍材料初审上报。有52人次参加2007年度经济师、会计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初审报名。聘任1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5名试用期满转正人员进行初聘。 2007年度,办公室、会计财务科、货币信贷与统计科、国库科、保卫科、团委获沈阳分行级先进集体;大兴安岭中心支行代表队获省人行系统中央银行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大赛集体亚军;何伟等13人被沈阳分行评选为先进个人。 (罗晓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