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
银监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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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7年,大兴安岭银监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指导银行业稳步改革,改善银行业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全区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3 636万元,同比减少33 177万元,不良率16.76%,下降21.37%。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四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后续检查等16项现场检查,投入工作日1790个,查出问题 288个,涉及金额14 902万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143条。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案件风险排查的指导意见》,推动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审批机构撤并3项,变更31项,设立1项。初审32名、核准20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对辖内30名高管人员2006年度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完成新版金融许可证换发、农村金融服务地图数据采集、县级联社2006年度监管评级工作。监管农发行6855万元政策性贷款财务挂账认定工作。指导农行进行股改前准备,指导邮政储蓄机构向储蓄银行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监管农村信用社完成筹建统一法人社工作,审核票据兑付已通过 3家。16户中小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共发放小企业贷款9295万元。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普及金融知识,现场进行信贷发放。规范采购行为,全面完成固定资产清查与核实工作。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发展4名中共预备党员。分局员工本科学历100%,印发 《大兴安岭银监分局纪检监察、人事、财务选拔任用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大兴安岭银监分局聘任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和《案件防范责任区职责及保证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内控制度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项目及银企对接活动。与地区人民银行、行署中小企业局联合制定《大兴安岭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项目推介及银企对接工作方案》。成立大兴安岭地区银企对接联络小组,向各家银行业机构通报地区中小企业局推荐的43户优秀中小企业情况,方便掌握由其审查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情况。11月13日,召开大兴安岭地区银企对接工作会议,银行业机构与中小企业进行银企对接签约,有10多户企业与 3家银行业机构签订贷款协议。截止12月末,已有16户中小企业获信贷支持,共发放小企业贷款9295万元。
【案件防控】 坚持分类指导,实行差别监管。根据各机构风险情况,确定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六项监管重点”。制定下发《关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案件风险排查的指导意见》,开展经常性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对全区银行机构案件风险排查情况进行 4次抽查。继续加大对金融业干部交流、岗位轮换、近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四项制度”监督执行力度,将案件风险排查纳入日常性工作;落实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继续推行金融案件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特别是银行业机构工作人员举报金融案件。全年实现银行业零案件。
【市场准入】 严格按照机构审批标准和程序,审核机构管理行政许可 35项。机构设立1项(邮政储蓄),变更31项,撤并3项。高管管理行政许可52项。其中,核准 20名高管人员、初审32名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重点开展高管人员2006年度履职考核。通过要求银行业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材料、向被考核人上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发出任职状况质询书32份、对被考核人进行问卷调查、听取被考核人作履职报告、统一组织笔试考核、与被考核人座谈、调阅被考核人所在机构内外部检查及内控(风险)评价档案等方式,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对辖内30名高管人员2006年度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银行业机构监管】 实行月监测、季分析, 严密监控不良贷款变化情况, 对“双降”(降低逾期贷款额、降低不良贷款率)任务完成较差和贷款管理存在问题的金融机构,帮助分析成因,提出监管意见、发出风险提示4份。全年共清收转化不良贷款283万元。走访监管对象19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协助工行与政府部门沟通,与林业集团公司达成协议,依法化解林业企业不良贷款7680万元(林业集团公司代为偿还)。进行案件风险排查、操作风险后续检查、大型银行常规检查、农发行2006年以来新业务经营及风险情况检查、“四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后续检查、农村信用社减免税收入弥补亏损检查、农村信用社风险抵补后续检查、不良贷款专项检查等16项现场检查,共派出27个检查组,投入工作日1790个,检查34家机构,查出问题288个,涉及金额14 902万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143条。
【推进改革】 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专人专业、奖罚严明的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机制,处理政策性财务挂账认定与剥离工作。监管农发行完成6855万元历年政策性贷款财务挂账认定工作。指导农行完成不良贷款客户尽职调查、不良贷款客户档案整理完善、房产和土地确权、股改前的准备工作等项内容,经 4家农村信用联社申报、分局初审、省局批准,完成筹建统一法人社工作,将更名改制为农村信用社的城市信用社纳入统一法人社筹建范围。审核 3家信用社票据兑付工作。督导完成非信贷资产分类工作。加强对更名改制城市信用社的监管,逐社排查风险情况,施行“一社一策”监管。督促邮政储蓄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各项改革措施,防范改革期间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党风廉政建设】 完善廉政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大兴安岭银监分局纪检监察、人事、财务选拔任用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大兴安岭银监分局纪委同县监管办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大兴安岭银监分局聘任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建立《案件防范责任区职责及保证措施》。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约法三章”、现场检查若干纪律、“三项清理”、“履职问责”等从业规定,收看警示教育片《赌之害》,纪委向被监管的16家单位发出《监管人员廉政行为征求意见表》16份,回收率100%,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制定下发《大兴安岭地区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检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在各机构从自查自纠基础上,3月 15日分局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辖内部分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检查面占43%。
【自身建设】 开展“月读一书”活动。开展“塑造阳光心态”教育活动。成立履职问责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7人。增设一个监管科室。参加省各种培训30余次,培训后再传授7次。举办新法规、新业务培训 20余次。全系统员工本科学历达100%,定期召开职工大会通报分局财务状况;发展4名中共预备党员。 (王伯东 关晓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