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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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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围绕开展 “质量效益年”活动, 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各项存款余额86 584万元,较年初增长3.85%;各项贷款余额 41 770万元,增长0.28%;加格达奇区、 呼玛县、塔河县和漠河县四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组建成立统一法人社。加格达奇区、塔河县和漠河县三家联社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工作。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改选理事会,撤销监事会,成立监督委员会。公开招录员工 48名,通过培训后上岗。全区4家联社连续四年实现盈利,实现利润261万元。在册员工330人,营业机构27个,其中营业部4个、信用社9个、信用分社11个、储蓄所 3个。6月至8月,完成全区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改制工作。实现央行票据兑付考核达标。 加格达奇区、塔河县、 漠河县三家县级联社兑付中央银行专项票据2396万元,完成全区兑付额75%,票据兑付工作走在全省系统前列。 连续十年无经济刑事案件和经营事故发生。
  【存款工作】 完善存款考核机制,制定资金组织考核和奖惩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利用全省综合业务系统网络全面开通的有利时机。开展“文明服务月”活动,宣传国家调整存、贷款利率支农惠农的宏观政策,发挥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服务一方的区域优势,吸收存款。开通省内综合业务系统即时汇划,各网点实现储蓄存款通存通兑,方便和服务偏远乡镇群众。存款余额86 584万元,同比增加 25 084万元。增幅40.7%。其中,储蓄存款余额52 227万元;对公存款余额34 357万元。
  【贷款管理】 全面推行审贷分离制度,全年投入支农资金贷款5539万元,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资金问题。推广农户“一证通”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年内授信农户 378户,授信贷款332万元。培养农户信用体系,开展农村信用知识培训7次,检查、督导贷款管理24次。继续把强化信贷管理作为完善基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受宏观调控影响,不良贷款余额8267万元,同比增加2069万元,增幅33.38%,不良贷款率19.79%。
  【电子化建设】 10月5日,四家县级联社完成微机联网上线, 实现储蓄省内通存通兑、汇划资金即时到账,服务领域延伸到全省每一个城乡。
  【稽查工作】 全年开展8次专项稽核检查,持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 “清理涉案贷款专项行动”,实行案件预防联保责任制度,推行稽核包干包片, 实行“首查问责”制度,采取AB制明确责任。
  【财务管理】 实施会计委派财务管理制度,年内完善和修订各专业财务制度 118项,费用管理继续实行“双轨制”管理办法,“1104”报表工作受到黑龙江省银监局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通报表扬,呼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省农村信用联社评为费用管理先进集体。
  【人事管理】 实施“干部交流、岗位轮换、近亲属回避、强制休假四项制度,对辖内四家县级联社理事长进行异地交流,调整班子成员 3人。对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整顿。组织全辖员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启动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年内完成信贷、稽核和会计三个专业的考试考核;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后备干部培养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举办干部培训班,74人参加培训。
  【安全保卫】 修改完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逐级签订安全保卫内控外防责任状,建立内控制约机制。修订安全操作规则,加强“三防一保”工作。开展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开展安全检查4次。投入86万元用于防范设施改造,扩大远程监控范围和网点安装数量。
                                   (杨会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