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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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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150 384万元。企业内部增收节支措施得力,超额完成全年利润计划,同比多实现利润6086万元,节支总额突破1.7亿元。利税及债务减免成效明显。免征木材产品销售环节税,每年减少税金支出 6000万元;减少银行贷款及企业担保资金风险20亿元,每年减少利息支出9000万元。林区职工工资普遍增涨,林区教师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得到保障,职工安置逐步解决。拨付“以煤代木”资金2069万元,保证各林业局“以煤代木”工作顺利推进。推进林业企业改革,将企业养老保险纳入改革成本测算;创新驻外企业管理模式;配合营林部门对部分营林生产项目实行工程化管理和招投标制的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编制各单位经费预算。完善木材售价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投资绩效评价体系,成立收入稽核科,建立投资项目效益责任制和资金使用效果考核机制。完成清查核资,完成建设项目概、预算及竣工结算评审34个,审减2314万元,审减率20.12%。实行集中核算,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全年集团公司所属12个会计核算中心共节约支出1351万元。加强和规范统一采购工作,年节约资金850万余元,节约率18.3%。开展会计培训,年培训 700人次。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方案》、《关于治理统一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2007年,财务部获地区信访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安全防火工作优秀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三八”红旗集体、党风廉政建设突出贡献,被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 争取天保资金89 632万元,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6 402万元,争取国投非经营基建项目资金 6500万元,林区公检法纳入国家专项编制, 增加专项补助资金7850万元。四项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50 384万元,突破15亿元。
  【利税及债务减免】 税收政策免征木材产品销售环节税,每年减少税金支出6000万元,享受集团公司一户汇总纳税政策,基本免征企业所得税。金融政策上由于政策性核销和债权折价回购,累计减少银行贷款及企业担保资金风险20亿元,每年减少利息支出9000万元。年内又以2600万元回购东方资产公司23 484.05万元的债权本息,回购比率降到11%。
  【林区经济】 保持平稳快速发展,超额完成年利润计划20%,同比多实现利润 6086万元。各林业局和直属企业单位增收节支总额突破1.7亿元。各林业局的企业管理费用在 2006年基础上压缩5%。坚持资金计划集体核批、严格一次性计划审核。年固定资产购置及改扩建的资金申请金额27 534万元,审定金额22 963万元,审减4571万元;压缩营林防火三项费用,较2006年减少2229万元;剔除基本建设不合理支出1225万元。林业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14.04亿元。
  【民心工程】 林区职工工资普遍增涨。争取国家资金近6000万元,制定《增加职工收入实行岗位补贴实施方案》,实行企业职工岗位补贴,对超额完成年度经营责任制目标的企业职工浮动一级工资,企业职工人均每月增长工资268元左右,企业在岗职工年工资可达1万元以上。林区教师收入大幅增加。争取国家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2.8亿元,2006年起林区企业教师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林区企业教师人均补发工资 2万元以上。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得到保障。争取“两免一补”财政资金1407万元,从2007年起免除林区义务教育学杂费和贫困生教科书费,对贫困住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费,安排4800万元专项资金改善林区办学条件。职工安置问题逐步解决。2006年末全区在岗职工73 708人,按国家政策,几年安置职工30 380人。到位混岗职工安置资金3.3亿元,按人均8000元标准可安置知青4万人,已经到位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资金1.2亿元,按人均2.4万元标准可安置企业职工5500人,还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资金6225万元,可安置企业职工 2500人。公检法经费纳入国家预算。 全区公检法提高经费保障标准缺口7850万元补助资金已纳入到2008年国家部门预算。
  【调查测算“以煤代木”工程煤木差价】 下达《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以煤代木”工程煤木差价专项资金补贴办法》,及时拨付“以煤代木”资金2069万元。
  【林业企业改革】 完善大兴安岭林业体制改革成本测算。在2006年政企分开成本测算基础上,将企业养老保险纳入改革成本测算中。
  【石油价格改革】 争取林区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12808万元,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驻外企业资金管理】 按照《林业集团公司机关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办法》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改革驻外办事机构的资金管理方式, 8月末在北戴河召开驻外企业工作会议,出台《驻外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驻外办事机构下达经费支出计划及驻外企业利润上缴指标,实行经费部分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企业利润超额完成部分全部留用,支出实行备案制,其中 30%用于职工奖励基金,剩余部分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发展,实现增收、节支三年持平目标。
  【营林生产项目管理方式改革】 研究制定各种营林费用标准,配合营林部门对部分营林生产项目实施工程化管理及招投标制的改革。
  【资金管理】 坚持把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为工作重点, 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办法, 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货币资金控制和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对2006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各项国投建设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离休、伤残退伍军人等四部分人员医药费核销渠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申请支出计划的审核及核算。年内,将高级中学、加格达奇区一中费用支出纳入林业财务收支管理;将实验中学、职业学院、教科研、体校人员经费纳入林业财务支出,预算外收入转缴财政。
  【预算管理】 编制各单位经费预算。对所属10个林业局的财务收支计划采用逐项核定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全面预算方法。对直属企业采取逐项核定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的全面预算和按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林业集团公司的收益不流失。对所属已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实行收益测算及监控,按国有股份额收取投资收益的办法。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林业局及直属企业以前年度形成的欠林业集团公司各种款项按照一定比例收回欠款。
  【稽核管理】 完善木材售价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实行提高木材售价奖惩办法,全面推行《产成品库存售价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库存木材按售价核算经销业绩管理办法》和《木材生产预算成本编制办法》,把木材售价等主要产品价格纳入企业经营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企业项目投资管理,成立收入稽核科,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企业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立投资项目效益责任制和资金使用效果考核机制。加大木材收入稽核工作力度,年内,对9个林业局木材销售收入情况进行稽核,促使各林业局在三季度以前将少收取 26户木材加工厂的木材差价款1700多万元补收入账。
  【资产管理】 完成清产核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企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验收;完成22户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条码管理制度,实现利用电算化手段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一律实行拍卖制度。自1月1日起,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及编码手册》规定的折旧年限。
  【“天保”资金核算】 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封闭运行”要求,“天保”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做到统一、规范、有序。按照国家财政部2006年10月修订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年初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国家新制定的“天保”资金管理规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办法》,从2007年,改变以往按“天保”方案人数核定基本支出的办法,运用“零基预算”办法,实行以编定人,以人定费,定员、定额、定项,编制下达2007年“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基本支出预算、2007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基本支出预算、2007年营林资金收支计划和“四项保险”支出计划等。
  【基建评审】 完成建设项目概、预算及竣工结算评审34个,报审11 500万元,审定金额9186万元,审减金额2314万元,审减率20.12%。
  【统一采购】 印发《统一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全年实施公开招标5次,邀请招标3次,询价招标2次,实际支付3800多万元,节约资金 850余万元(不含冬季用煤),节约率18.3%。采购2007至2008年度冬季取暖用煤240元/吨,较市场价格每吨节约60元,节约率20%。
  【财务决算】 及时编报2006年度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天保资金、营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财务会计决算,并通过国家林业局的财务决算审核。编制国家林业局计资司会计处企业决算、综合处森工企业决算及林业资金的决算,通过国家财政部的审核。在全国林业财务报表评比中获三等奖。对所属企业2006年度企业决算初步进行下审一级。及时进行月、季度、年度决算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形成《关于200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
  【财务电算化】 全面完成浪潮财务核算软件升级及培训工作。 林业集团公司又投资200多万元,对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使用的电脑进行更新换代,为20家直属企事业单位共计 293个账套进行全面提档升级和维护。举办4期软件升级培训班,培训财会人员147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软件应用水平已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调查研究】 完成对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火烧木生产、销量、售价的调研。完成对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驻外单位及外部资金情况的调查统计。完成对有木材生产任务的 9个林业局林场撤并、改制和木材生产的有关问题的调研。测算出加格达奇林业局罕诺河林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的扑火费用额度。完成对职业学院、职业技校、实验中学、高级中学和加格达奇区一中院校资源整合调研工作。完成经贸委《目标责任制》相关财务指标的考核认证工作。完成2007年度财会系统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完成对呼中和新林林业局历史拖欠工资情况的调查核实。完成对林产工业处2006年至2007年5月木片收支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完成对各林业局 10项目建设的初步评估。完成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阳光工资”津贴补贴按不同方法和标准进行全面摸底测算。配合省财政厅农业处、预算处对企业政企合一增涨工资情况进行调查。参与天利公司改革推进工作。配合地区园区办,对四个工业园区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配合经委、体改委对全区 320户小企业的改制情况进行复查。配合发改委牵头等八个部门完成加格达奇林业局改制验收工作。参与农委牵头七个部门组成的岭南农业用地管理单位调研工作。参与煤炭管理局对地区煤炭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调研工作。配合产业发展部进行林产工业现状和产业布局调整调查。
  【人才建设】 制定《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对科级干部任职实行公开竞争上岗,4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任命2名科级干部。有2人参加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2人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财务人才信息库。聘请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教授举办1期会计师培训班,6期《会计准则》培训班, 700人次参加。财务部在大兴安岭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中获团体第一名。
  【自身建设】 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定岗、定职、定责的要求,从理顺职能入手,完善岗位责任制,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修改、补充、完善,编制符合自身管理实际的规章制度,并编印《制度汇编》,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活动,“内创一流、外争上游”活动和开展“和谐机关”建设等活动,做到有具体方案、有活动载体、有考核标准、有活动效果。制定实施《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
  【专项治理】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方案》和《关于治理统一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马国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