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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企业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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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审计部围绕林业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完成“天保”工程资金审计、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目标和经营目标责任审计、营育林资金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等审计项目88个,向林业集团公司出具审计报告81份,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 41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913万元,审计调减工程投资节约支出130万元,增加效益876万元,减少损失浪费1168万元,下达审计决定58份,收缴违纪资金27万元;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节约支出、降低成本的审计建议 135条,向林业集团公司提供内部审计信息24篇,被相关媒体和内部通讯采用21篇(次)。配合地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经委、农委、产业发展部等部门开展资产认定、经营调查、专项核查、群众举报案件等工作。审计发现的5起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天保”工程资金审计】 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21个企事业单位实施“天保”工程资金审计,查出挤占“天保”专项资金1260万元;违规使用“天保”资金 150万元;执行内控制度不严、套取管护事业费5.1万元;违反财务规定处理“天保”资金结余挂账109.6万元以及跨期列支费用等问题。向纪检、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3起。林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对有关责任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责成审计部对各违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凡不认真落实整改的单位,暂停拨付“天保”专项资金。经后续审计检查,有关单位对审计意见积极整改,并采取预防措施。
  【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年内,审计部完成19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其中包括林业集团公司临时交办、建设单位提请审计项目11个。审计资金6274万元,审计调减工程投资13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31万元,超计划投资 75万元,审计收缴违纪资金 3.1万元。揭示了部分工程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各项申报审批材料手续不完备、工程内业资料不齐全、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未经验收交付使用等问题,向林业集团公司提交16份审计报告,提出37条审计意见和建议。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年内,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项。审计资金338 481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6214万元,违纪违规资金848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541.1万元,账外未支付费用307.3万元,违规收取学生补课费79.5万元,少计收入55.8万元,账外资金49.2万元,应列未列项目资金360.9万元,利润不实资金80.1万元,挪用育林基金100.2万元,计划外项目支出166万元,其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支出6882.3万元;下达审计决定 14份,收缴违纪资金8万元,指明要求纠正3330万元,促进增加效益644万元,减少损失浪费38万元,提出54条加强管理促进企业增加效益的审计建议。
  【经济目标经营目标责任审计】 年内,审计部对集团公司所属13个单位的经济目标和经营责任目标进行审计认定。审计结果表明,林业集团公司所属森工企业和直属企业,深化企业改革、强化经营管理,多数单位较好地完成主要兑现指标,但部分单位财务决算反映的利润不真实,审计调增利润236.6万元,调减利润192.1万元。
  【营育林基金审计】 审计部对松岭、新林、呼中三个林业局的营育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资金417万元,挤占育林基金2万元,串项使用育林基金 395万元;抽查现地时,发现部分资金使用单位不按营林调查设计的质量要求实施作业,提出 6条审计意见和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在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审计部把财务收支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重点揭露、查处、纠正严重的损失浪费问题。年内对地区公安局、地区职业学院等8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 19 182万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49万元,减少损失浪费94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8万元,要求纠正155万元,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起。
  【专项审计调查】 开展“以煤代木”工程效益、对俄森林采伐效益、丽雪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情况、政企合一两县三区和四个林业局社区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企业教师调资情况等审计调查。在企业教师调资情况审计调查中,个别单位调资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一些教师对相关文件不了解,存在越级上访的隐患。审计部制定方案,按时完成专项调查工作任务。纠正了个别单位在计划、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政策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扶贫解困】 制定《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包村方案》,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和“博爱一日捐”等募捐救助活动,累计捐款25 110元;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坚持“关系解除,联系不断”原则,继续帮助贫困户孟庆涛治疗强直性脊柱炎,为其求医问药,解决治疗费用,已基本治愈。为呼玛县兴隆办事处大砬子村解决 5万袋木耳所需锯末子,扶持部分村民发展木耳种植;与韩家园林业局协调,解决部分村民就业问题;筹措资金2万多元,维修村委会办公室,改善办公条件。
  【法制建设】 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报告审核审定办法》,修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复核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以及《黑龙江省内部审计条例》,执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作业实施标准》,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卷面审理、跟踪审理、执法检查、审计过错追究等方式,把好审计质量关,审计项目中杜绝不规范履行程序、审计要素不全、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建议不具体等问题发生。                       (马丽鑫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