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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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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服务林区经济发展为中心,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帮助宇林建筑公司、博强畜牧业公司、煤炭总公司解决40余个问题,为企业增加效益 500余万元。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经营范围、改制方面给予扶持,全年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下岗职工办理工商户营业执照69户,免收各项费用7.2万元。实施商标广告合同战略,指导4家企业申报注册“最北瓜”、“金蕾”、“桦之灵”、“阿蒙”4件商标,指导2户企业申报著名商标,指导丽雪、兴安肥牛、大山科工贸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1247份。服务“三农”,开展送法律书籍、送标准种子、送合格农药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年、红盾打假、打击商业欺诈活动。抓好教育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1200多人次。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推进个体化分层登记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53人,受理消费者咨询12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加强法制建设,地区工商局在2006年行署法制办组织地直中直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中,再次被评为优秀单位。全区工商系统获“省级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地区工商局机关获“省级文明单位”。5个县区局获 “地区文明单位标兵”。在2007年地委两会上,地区局再次获中省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名,获奖金1万元。
  【支持企业改革】 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主管领导带队,到各林业局走访,从政策上进行把关,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延时服务、提供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范围和方式上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宇林建筑、博强畜牧业、煤炭总公司等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余个,为企业增加效益 500余万元。通过放宽登记条件、特事特办,帮助企业增加订单300多万元。
  【扶持非公有制经济】 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经营范围、改制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扶持。执行下岗失业人员优惠政策,利用多种方式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全年全区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9户,累计免收各项费用 7.2万元,全区已办理再就业优惠户 1421户。全年全区个体户12 613户、从业人员发展到26 757人,私营企业发展到867户,注册资金增加到16亿元。
  【实施商标合同战略】 指导4家企业申请注册“最北瓜”、“金蕾”、“桦之灵”、“阿蒙”4件商标,接待咨询申报著名商标企业7户,指导 2户企业申报著名商标。实施合同帮扶战略,组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文明诚信市场”评选活动,分别有7户、33户、129户获国家级、省级、地区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6处市场获“省级文明诚信市场”称号,55户个体户获“文明诚信业户”称号。指导丽雪、兴安肥牛、大山科工贸等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订单1247份,签约额2562万元。
  【服务“三农”】 帮助农民建立珍贵北极狐养殖和盛丰田瓜专业合作社,开展送法律书籍、送标准种子、送合格农药活动,为农民送书2000余册、化肥3000多公斤、种子1000多公斤,办理《果菜自产证明》428个,培训农村经纪人66人,帮助2户农民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食品安全整治】 召开全区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推进会议,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的管理,加大对食品经营业户的日常监管,重点加强肉类、禽蛋等副食品市场的整治,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使用和无照经营等情况,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29件,收缴罚没款22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50吨,总标值25万元。其中,加格达奇区局查处不合格大米加工米线案,漠河局查处销售 3头不明死因死牛肉案。配合地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对全区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抽样检测10次,抽检食品 30多种、398个批次,并对检测中发现的150个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依法查处。
  【消费维权】 加大农村12315申诉举报站点建设,新增农村站点38个, 发展义务监督员52人。围绕“和谐消费”年主题,举行纪念“3·15”大型宣传活动,召开“3·15”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消费者申诉热点、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例,开展《千家万户食品安全知识调查问卷》活动,与大兴安岭日报社联合开展对具有独占经营地位的公用企事业单位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评议活动。全年全区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06件、举报7件、向社会发布《食用火锅,要注重健康》等消费警示35条,发布《购买膨化及油炸小食品注意事项》等生活提示61条,解答消费者咨询20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
  【打击商业欺诈违法行为】 加强药品和医疗广告的监管。全年全区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2件,罚款4.3万元,监测广告3058条次、行政警告 18次。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处侵犯“九阳”、“黑土地”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5件,收缴罚没款7400元。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2件,收缴罚没款 4.3万元。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两个条例宣传工作,取缔疑似传销的“三邦蜂胶”及销售压缩木耳、蘑菇等活动。继续强化合同执法,开展清理整治“霸王条款”和打击合同欺诈执法行动,全区共检查各类经营户1519户,清理不合理合同条款 22项,合同备案57份;依法监督拍卖6次,审核备案拍卖档案6份。加强对机动车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审核二手车交易合同584份。
  【其他专项市场监管】 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查处取缔黑网吧4户、黑电子游戏厅2户,查封违法经营场所1处。开展红盾护农行动,3次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打击经销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违法行为,接受农户咨询2154人次,查处各类涉农案件51起,收缴和扣留各种不合格农资商品80多个品种,总标值150多万元。加大对陈化粮的监管力度,监管11197吨陈化小麦的出库、2074吨陈化玉米及268吨水稻的入库,查办1起涉嫌倒卖陈化粮案件。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区129家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30家自行车维修部 (点)清理整顿备案。
  【教育培训】 按照素质强局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全员集中自学,重点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组织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累计培训1200多人次。制订考试计划,定期举行考试,展评优秀试卷,成绩记入学习档案,成绩不合格者参加补考,在行署组织的行政问责学习教育活动中,地区局延时学习、学考结合、效果展评等做法得到行署好评。
  【法制建设】 贯彻《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和省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全区工商系统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执法办案督查指导领导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座谈会,现场指导办案等方式,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利用 “3·15”活动及“五五”普法,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2006年行署法制办组织地直中直部门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中,地区局再次获优秀单位。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推进个体户分层登记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授权17个工商所实施个体户分层登记,录入企业信息1376户、个体户信息12 481户,建立省、地、县区与工商所四级联网,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管。推进 12315维权体系建设,制定 《大兴安岭地区12315维权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对象、项目、标准和方法步骤,设立申诉举报联络点351个,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53人,受理消费者咨询 12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                         (王利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