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综 述】 2007年,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核心,强化依法监管,整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综合性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控制各类生产死亡事故和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事故200起,同比上升4.71%;死亡39人,同比上升11.4%,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总数40人的97.5%;伤156人,同比下降3.11%;经济损失144.88万元,同比下降6.14%。煤矿发生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0人,同比减少2人;伤1人,同比增加1人。危险化学品发生事故1起,同比持平,无人员伤亡。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未发生生产伤亡事故。
【组织机构】 2006年3月,行署经委承担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划入。6月,成立行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07年 5月,成立驻古莲河煤矿安全监管站。行署安监局编制25名,实有24人。内设科室有办公室、综合指导科、工业安全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煤矿安全监管科,另有所属事业单位行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驻古莲河煤矿安全监管站。
【危险化学品整治】 开展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评价和发证工作,开展 3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区3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价,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通过省局专家组的验收,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烟花爆竹整治】 对全区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价,4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3家未进行隐患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停业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取缔新林、瓦拉里两家以探代采的企业。对2家矿山企业下发整改反馈意见书,对1处不达标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在呼中大白山矿泉水厂和呼玛兴安桥铁矿 2家矿山企业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9家矿山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业生产安全整治】 开展冬运木材生产专项安全检查,对生产中未能及时发放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静电服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并进行处罚。对电工无证上岗、重伤事故不及时上报等问题,责成其林业局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煤矿安全整治】 制定《2007年小煤矿关闭计划》、《大兴安岭煤矿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落实下井带班工作制度》,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采取到现场督导等手段,监督企业开展自检自查,把处于季节性停产的15处矿井纳入到自检自查范围,全区各煤炭生产企业自检各类隐患86处,当即整改82处,限期整改 4处。对限期整改的矿井,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抽调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员, 组成煤矿专项检查组,5次到各煤炭生产企业督查,查出各类隐患20处,当即整改19处,限期整改1处。
【宣传教育】 6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主题,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贯彻《安全生产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林管局副局长包国荣参加活动,行署各部门在加格达奇区设立12处安全生产咨询台,出动宣传车辆15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 6万余份。在《大兴安岭日报》刊登全省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试题,4000多名职工参与答卷。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安全生产月期间,到古莲河煤矿等单位开展安全宣传。配合省局组织全区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答题活动,举办全区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选出 3名选手代表大兴安岭地区参加省选拔赛,获第三名。
【安全生产检查】 全年共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13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次。加大执法力度和日常监管力度,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问效,指导和监督整改,直到隐患彻底消除。在检查中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章现象,视其危险程度,发出限期整改指令、行政罚款等处罚指令,下达整改指令书21份,下达处罚指令书6份,处罚3万元,对下达的执法文书进行备案、督办、跟踪问效。
【生产事故处理】 对3起生产死亡事故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和结案。8月 8日,鹏大公司在加格达奇区白桦乡通乡公路施工时发生1起触电事故,死亡 1人;12月5日,兴安驾校在校内教学时发生1起车辆伤害事故,死亡1人。12月25日,漠河县华鹏公司在古莲河煤矿工地发生1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
【目标责任制考核】 3月11日,行署召开 200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林管副局长包国荣代表行署、林业集团公司与各县、区、直属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35个单位签订《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兑现《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12月末,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行署安监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对35家签状单位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定漠河县、塔河县、呼中区、新林区、韩家园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古莲河煤矿、农工商联合公司、天利燃气股份公司、行署房产局、行署农机局、行署营林局、行署教育局、行署卫生局、行署文体局、行署中小企业局、行署建设局、集团公司林产工业处、中石油大兴安岭销售分公司、商贸总公司22个单位为200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加格达奇区、松岭区、阿木尔林业局、电力工业局、大兴安岭电业局、行署经委、行署农委、行署交通局、行署粮食局、行署旅游局、北奇神集团公司、地区供销社12个单位为200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单位;呼玛县为200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未达标单位。 (徐志强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