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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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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开展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重点企业集团调查、服务业抽样调查等常规调查及国内旅游调查等专项调查。每一项调查,由分管队长牵头,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专业人员按照总队专业处报表要求,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完成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向总队报送重大信息12篇、政务信息25篇,统计调查信息6篇。
  【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 全区被调查样本企业36家,覆盖全区工业行业中的11个大类。执行《调查企业走访制度》,到企业对统计员进行现场报价指导,增强报表单位对价格统计工作的重视,遏制企业统计员虚报、瞒报产品价格。审核,评估样本数据,对报表实行“三审”即初审,看有无漏项;把本期数据与上期报表数据对比审,看变化是否正常;把本期数据与上年同期审,了解数据变化原因。全年完成出厂价格调查分析2篇。
  【重点企业集团调查】 按时完成企业集团清查工作和重点企业集团年报和半年报工作。向企业发放《企业集团清查表》,了解企业集团变化情况;到工商局核对企业集团组建及运行情况。通过调查摸底,了解企业集团注册、组建、改制运作情况。执行省队《企业集团和重点企业统计报表审核办法》,审核企业报表中填报的各项指标,将本年报表与上年报表中具有可比性的各项指标进行横向比较,发现问题逐一查询,如情况属实,加注详细说明。统计人员解释不清的,直接与财务人员核实,符合企业实际的予以认可,写出说明,不符合实际的及时调整,反复确认,直到准确。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 全区被调查样本企业17家,分布在三县、四区、四个林业局。为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实施总队工业处印发的《黑龙江省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握现场调查、质量审核、数据评估关键环节。调查数据采集期间,不定期到部分样本单位,进行数据抽查与质量评估,解决调查中在采集数据时遇到的问题。审核阶段,如发现数据有问题,马上与样本单位直接联系,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完成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分析2篇。
  【服务业抽样调查】 完成1至5月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调查中,开展样本单位的清查核实,全面核实国家抽样中的服务样本企业,确定存在的样本单位户数;根据总队下发的表式设计,印制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日志和调查表,下发“致服务业样本企业和个体样本户的一封信”,使被调查企业和个体了解试点工作目的和意义,配合调查;学习和研究服务业调查员手册和调查方法技能,为入户调查奠定基础;到样本单位实地调查,了解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纪实,传授调查方法和技能。
  【专项调查】 开展环境、平安龙江、72部门行风、党风廉政建设、食品安全、文明社区、私营小企业员工权益调查等 7项专项调查工作。本着为地方政府服务的原则,开展漠河机场专项调查。每项调查由分管队长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计划,落实责任制,明确完成时限。按照黑龙江调查总队专业处报表制度的要求,加强数据审核和评估,克服了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的困难,完成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
  【信息建设】 围绕黑龙江调查总队、大兴安岭地委、行署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围绕大兴安岭地区殡葬改革、管理年、工业品出厂价格变动热点问题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社会需求提供服务。全年向黑龙江调查总队报送重大信息12篇、政务信息25篇,统计调查信息6篇。
  【组织机构】 2006年12月7日,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正式成立。2007年1月 8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调查总队工作会议并举行受印仪式,在会上大兴安岭调查队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得到正式受印,开始大兴安岭调查队的组建工作。2007年 4月13日举办大兴安岭调查队揭牌仪式,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李英瑞主持揭牌仪式,黑龙江调查总队副总队长何玉彬、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宋希斌参加揭牌仪式。国家统计局大兴安岭调查队为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隶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领导。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上报承担的国家调查数据,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承担行署、县(区)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调查队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信息技术应用科、工业调查和统计监测科、农价和价格调查科、住户调查科 6个正科级科室。                               (高 颖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