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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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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地区中小企业局秉承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推进企业升级。年内,非公有制企业开发新产品16项,其中,2项获国家专利,推广、应用新成果、新工艺10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年累计培训 2000余人。年内招商引资累计签约9.6亿元,到位4.6亿元。以园区建设为依托,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工程,漠河创业园区被批准为省级创业园区之一,加格达奇、漠河、塔河、呼玛建立 4个地级创业园区。图强、新林、韩家园建立 3个县级基地。调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行署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实行地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各种困难,为非公有制企业在人才、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为规模企业贷款8800万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法制机构,理顺执法主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18.6亿元,同比增长22.5%,占GDP的31%;实缴税金1.64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区总税收的46.3%,增长速度名列全省之首。 2007年中小企业局获地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道德风尚奖、地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贡献奖,被地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科技创新】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产学研活动。促成哈尔滨商业大学与绿源蜂业、黑龙江省轻工研究院与兴安有机食品公司、东北农业大学与图强大力特色养殖厂的合作。促成清华大学与呼玛香麦公司的“校企联姻”,年内,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16项,其中 2项获国家专利。推广应用新成果、新工艺10项;鼓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兴安有机食品公司、绿源蜂业公司、松涛鹿苑公司、北极神等非公有制企业被评为2007年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科技创新先进企业;推荐企业产品进行“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大兴安岭绿源蜂业有限公司的“兴安花牌芪蜂胶囊”、大兴安岭兴安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福存牌黑尔康源复合软胶囊”、大兴安岭韩家园松涛鹿苑野生动物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的“松涛鹿苑牌鹿补酒”、大兴安岭富林山野珍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北奇神牌珍宝营养粉”分获“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称号;组织鹏大集团等5户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教育培训】 年内开展四级培训,累计培训企业代表2000余人。组织企业代表参加省局在中央党校、青岛海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训人数 100余人次;承办第二届“龙江巡回大讲堂”活动,全区1800人参加,其中企业代表 800余人;举办全区第三届厂长(经理)培训班和第二届创业培训班,培训企业厂长 (经理)200余人;引导县(区)搞好培训。各县区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培训班12期,培训1000余人。
  【招商引资】 开展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活动,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组织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第23届“冰洽会”、第18届“哈洽会”、第四届“中博会”等招商活动,累计签约9.6亿元,年末已到位资金4.6亿元。组织北奇神集团等 4户企业赴日本、韩国考察。行署中小企业局还与山东济南、烟台、河南驻马店和大庆市等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结成友好市(地),促成企业间的合作。
  【结构调整】 编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把握生态型林区优势,重点发展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特色养殖种植业、绿色食品业、北药开发、木材深加工、旅游业、矿产资源开发业等“六大产业”,变资源优势、地缘优势为经济优势,引导、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六大产业”转型,在资金、政策、科技、信息等方面扶持优势和龙头企业。
  【创业工程】 以园区建设为依托,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工程。向省申报省级创业园区,漠河创业园区被批准为首批省级创业园区之一。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创业园区工作方案》,加大对县(区)局创业工作的指导。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加格达奇区、漠河、塔河、呼玛建立 4个地级创业园区,图强、新林、韩家园建立 3个县级基地。举办全区第二届创业培训班,聘请省内著名专家授课,培训100余人。非公有制企业户数比2006年增长20.8%,其中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非公有制集团公司达10余户。
  【领导扶持】 年初重新调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行署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实行地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制度,确定 29户重点骨干企业为副地级以上领导包扶对象,连续包扶3年。地区中小企业局协调做好对接工作,截止年末,已有10多名副地级以上领导与被包扶企业完成对接。地区中小企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制,建立与大户企业联系的绿色通道,直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各种困难,为非公有制企业在人才、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
  【资金扶持】 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年初向地区各金融部门推荐42户非公有制企业实施放贷,召开3次推进会,增进银企间了解,为规模企业贷款 8800万元,其中,在银企对接会上对14户企业发放贷款3730万元。向省申报中小企业贴息资金和无偿资助资金,年内省批准富林山特产品公司等14户企业14个项目,获得贴息和无偿资金近280万元。
  【行政执法】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执法专用目标和通用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法制机构,理顺执法主体,系统内地、县、乡级执法人员 140余人,壮大了执法队伍;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组织职工学习《行政执法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中小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基层平时有检查,半年有抽查,全年有总评。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没有发生野蛮执法和越权执法以及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社会评价满意率98%以上。
  【政风行风建设】 制定《2007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年初召开全区中小企业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视频会议,布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畅通企业诉求。通过新闻媒体和地区行署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做出承诺,设立投诉电话,受理举报投诉10多起,都得到妥善解决;聘请10名监督员,在大兴安岭中小企业网站上开辟政风行风专栏,设立局长信箱。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重点抓好“行风热线”前的调研工作,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抓好提出问题的整改和跟踪问效环节。抓好举一反三,健全制度环节。对通过热线反映的 9个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监督机制、上下联动机制,局领导对政风行风联系点经常检查指导,建立激励机制,把政风行风评议纳入对县(区)局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年度评比重点内容和否决性指标,中小企业局获全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贡献奖。
  【优化环境】 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大兴安岭名牌产品奖励办法》。年初为漠河北极木业公司、丽雪公司、恒友公司3户获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各兑现奖励资金 20万元。与地区纠风办配合,专项检查全区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采取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开展中小企业法制宣传。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大兴安岭地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管理年”活动】 工作中坚持与争创满意单位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度汇编》基础上,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岗位责任制,坚持勤俭办公,做到厉行节约。制定《行署中小企业局增收节支方案》和《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九项规定》。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等小处着手,严格办公用品、用具管理。压缩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车辆维修和使用等费用。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利用局网站,提倡召开网络会议、视频会议。在公示专栏上公布每月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2007年办公费用节约5%。
  【行政问责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做到学习教育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开展宣传活动,制发工作简报10余期,把有关信息发布在大兴安岭中小企业网站上。组织集中学习、进行问卷测评、公开个人承诺等活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
  【信息工作】 全年编制工作简报40余期,在地委、行署的各类信息简报及《大兴安岭日报》上发表信息10余篇,在省网站上发表信息100余条。每季度在 《大兴安岭日报》上公示符合产业政策的20多户重点非公有制企业。
  【协会工作】 吸收和发展地区协会会员150余人,推荐 40余名非公有制企业家加入省中小企业协会。在协会理事单位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部门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缺口,促成银企对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参加省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委托国家具备资质部门对大兴安岭地区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北极木业、富林公司等9户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资信等级企业,其中,北极木业公司、富林公司2户企业被评为“AA级”资信企业。
                                   (闫鸿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