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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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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7年,行署国土资源局以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核心,以节约集约用地和增加矿产资源储量为重点,以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为保障,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实现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全区审批建设用地121宗地,总面积13公顷。其中,划拨供地 40宗地,出让供地49宗地,租赁供地32宗地。收购储备土地12宗,实现土地资产总收益 1556.71万元。收取采矿权价款7.23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280万元。加强土地使用证管理,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67 645本,发证率92.40%,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发证5252本,发证率94.94%。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区9个砂场、4个石场依法有偿取得采矿权,关闭砂、石、土场17个,关闭6处年产3万吨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巩固砂金禁采成果,清理非法采金人员 540余人。漠河县古莲河露天煤矿、呼玛县北宽河砂金过采区、松岭区古利库砂金过采区3个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得到批准,国家和省投资3650万元,治理土地857公顷。
  【建设项目用地管理】 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予受理。对建设用地实行定额指标和投资强度“双向控制”制度,严格约定使用条件,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区审批建设用地121宗地,面积 13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40宗地,面积4.7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49宗地,面积6.56公顷;以租赁方式供地32宗地,面积1.66公顷。漠河园区批次用地、塔河园区批次用地、加格达奇区园区批次用地、呼玛园区集中供热用地手续已审批。黑河—呼玛、加格达奇—卧都河、金沟—三十二站、韩家园—兴华、瓦拉干—开库康公路及 220千伏嫩多加和塔河—呼玛—黑河、66千伏漠河乡、洛古河等输变电工程已通过预审。林海—呼中、十八站—韩家园公路用地手续已审批。
  【全区地质矿产工作会议】 10月22日至23日,全区地质矿产工作会议在加格达奇区召开,是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余年来首次召开的关于地质矿产工作的专题会议,也是全省13个地市中首家召开此类专题会议的地区。会议传达行署贯彻《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讨论通过《大兴安岭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及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管理办法》、《大兴安岭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宋希斌对全区地质矿产工作提出要求:强化地质矿产工作基础环节,摸清矿产资源家底,突出矿产勘查工作重点,尽快形成新的资源替代基地。提高综合开发水平,促进矿产资源精深加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
  【行风热线】 4月18日, 行署国土资源局与加格达奇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14人走进大兴安岭地区电视台直播间,本着“听民言、知民意、解民忧、顺民意”的原则,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做到“对听众负责,让群众满意”。
  【案件查处】 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全年立案17起,结案17起,罚款131万元。依法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4起,处理违法责任人 4人,曝光重点案件2起。
  【日常地籍管理】 年末,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发证731 99本,已发证67 645本,发证率92.40%;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发证88本,已发证88本,发证率100%;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发证5532本,已发证5252本,发证率94.94%。其中,宅基地应发证4569本,已发证4422本,发证率96.78%,各项发证率同比均有所提高。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变更发证14 840本,其中,划拨11 919本,出让805本,租赁108本,抵押 344本,转让住房用地1475本,其他189本。全区变更1307宗地,其中,划拨503宗,出让177宗,租赁46宗,抵押100宗,转让住房用地456宗,转让其他用地25宗。
  【第二次土地调查】 7月1日,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正式启动。成立由行署主管专员为组长,行署分管副秘书长、行署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1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大兴安岭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行署国土资源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大兴安岭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大兴安岭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及说明》编制完毕,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应成立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土地调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土地调查工作任务。
  【农用地转用】 2007年省政府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6件,占用耕地28.91公顷,占用林地221.16公顷,未利用地8.41公顷,分别是漠河县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塔河县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加格达奇区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漠河县民用机场建设用地、十八站至韩家园公路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和林海至碧水公路扩建工程建设用地。
  【文明单位创建】 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方案,行署国土资源局被省厅评为“九星”级单位。在县区局开展“十星”评比活动,评出“十星”级单位1个(漠河县局)、“九星”级单位 5个、“八星”级单位1个。行署国土资源局已申报“地级文明标兵”单位。
  【目标责任制考核】 开展县区局国土资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掌握其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全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业务目标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行署目标办确定的重点目标、责任目标及共性目标,及时上报《目标方案》,将重点目标和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适时掌握和督促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协调各科室制定《县区局目标考核方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对县区局实施客观公正的综合性评价,制定下发《战线奖励办法》。
  【土地市场建设】 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严禁以其他任何形式出让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规范协议出让行为,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规范》及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均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集体确定。 全区实现土地资产总收益1556.71万元。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运用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全区均建立并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准确地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协议出让)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全年上传和发布信息65条,编制半年和全年土地市场动态分析报告,对土地供应数量、结构、用地类型等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全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以煤矿和铁矿为重点,对应进行动态监测的21个煤矿、铁矿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全区从事采矿活动并且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矿山企业的储量占用登记证进行统一年度检查,完成将《黑龙江省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证》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证》的换证工作,换证率100%。在全面完成煤炭矿山企业核定开采回采率复核工作基础上,结合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对矿山企业动用、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进行储量动态监测,依据动态监测结果,严格计征补偿费,初步实现煤炭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相挂钩。全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280万元。对全区殡仪馆选址和通县公路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确保建设用地项目正常进行。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突出砂金禁采和砂、石、土矿的治理整顿,组织巡查队伍到矿区清查,建立举报制度,落实追究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销毁、没收采金船11条,水枪24条,拘留 2人。开展砂、石、土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促进松岭区云龙采砂场等9个砂场、呼玛县海林采石场等4个石场依法有偿取得采矿权,全年收取采矿权价款7.23万元;关闭砂、石、土场17个。开展以煤炭为主的优势矿产资源治理整顿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按照省政府《关于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通知》精神,关闭6处年产量3万吨以下煤矿,并向社会公布。
  【探矿权管理】 全区25支地质勘查队伍从事151个地质勘查项目和 10个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共投入地勘资金8000多万元,勘查矿种主要以贵金属和有色金属为主,其次是煤炭、铁、石英岩、白榴石、玄武岩。                  (宋秀华 李秀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