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鉴工作
史志鉴工作
史志鉴工作
【综 述】 2007年,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突出编写质量、突出编写进度、突出制度建设,全区地方志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志》15篇156万字的初纂,占全志40%。审定并出版《韩家园林业局志》,出版《大兴安岭年鉴》2006卷,编辑《大兴安岭年鉴》2007卷,审阅县区局志稿4部430余万字。《大兴安岭年鉴》首次自行编排彩版、文字版面。按照省政府要求,地本级6部志书、11部年鉴、2部地情书及13部县区局志书2740.5万字3892个彩版录入中国龙志·黑龙江省情信息网,可随时点击查阅大兴安岭地区地情资料。参与全区文化产品展、大兴安岭形象广告语评审、兴安十大名片部分组稿工作。积极参加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在“五好”党组织考评中获 89.6分,3人被地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风廉政先进个人称号。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 将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作为贯彻实施《条例》重要举措, 着手解决全区地方志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起草 《大兴安岭地区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并送地委办、行署办、编办、法制办等 17个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待行署常务会议审定下发;扩大宣传范围,以分管领导名义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题为《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推动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署名文章;积极运作地、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待批复。
【二轮修志】 全区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兴安岭地区志》完成 15篇156万字的初纂,占全志40%,查阅资料100余万字,删改及增补文字15万字。查阅原筑路工程局、建筑工程总公司档案,将搜集到的资料归档立卷;《韩家园林业局志》出版发行,《新林区续志》进厂印刷。《加格达奇区续志》已报审,《呼玛通志》、《十八站林业局续志》、《阿木尔林业局续志》、《加格达奇林业局志》已完成初稿。《漠河县续志》、《图强林业局续志》完成初稿90%,《松岭通志》、 《呼中区续志》在资料搜集中,《塔河县志》第二轮续修工作启动。
【业务指导】 加强督察指导,规范编修质量,保证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根据基层实际,先后组织人员对阿木尔林业局、新林区、古莲河煤矿等地志稿进行修改和审定。指导塔河县制定编纂方案,启动续修工作,对其进行第二轮修志业务培训。召开加格达奇区志稿评稿会,对送审志稿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全年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审阅县区局志稿4部430余万字,下基层调研、指导20余天,编发《史志鉴编纂通讯》5期。
【年鉴编纂】 《大兴安岭年鉴》2006卷印刷出版。《大兴安岭年鉴》2007卷12月进厂印刷;完成《中国林业年鉴》、《黑龙江年鉴》供稿任务。
【全区志办主任(主编)工作会议】 4月25日,召开全区志办主任 (主编)工作会议。会议听取各县、区,县级企业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主编)工作情况汇报及漠河县志办工作经验介绍,讨论《大兴安岭地区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年鉴资料年报制度》和《大兴安岭地区志书年鉴编纂行文规范》,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刘振中作题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力推进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讲话。会议回顾2006年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问题,确定2007年突出抓好七个方面工作。认真宣传贯彻《条例》;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落实;做好《大兴安岭年鉴》编纂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使用方志馆馆藏;继续加强地情网建设;以行政问责和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联系实际,整章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大力提升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地情资料数字化录入】 贯彻落实省政府黑政办综[2007]24号及省志办黑志办发[2007]9号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及志书、年鉴的数字化录入工作。将地本级6部志书、11部年鉴、2部地情书及13部县区局志书2740.5万字 3892个彩版录入中国龙志·黑龙江省情信息网,为查阅大兴安岭地区地情资料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渠道。
【建立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共建“和谐志办”、“零缺陷管理,零距离服务”的管理思想,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志书年鉴资料年报制度》、《大兴安岭地区志书年鉴编纂行文规范》的起草与制定,使行政责任、岗位职责更加清晰、明确;采取分工限时方式,将全年重点工作分为《地区志》审查修订、《年鉴》编写、督查指导 3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梳理、补充、修改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43项3.8万余字,较前增加20项1.8万余字,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实施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制度依据。
【呼玛县地方志工作】 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并在呼玛县政府信息网发布。完成《呼玛通志》25篇 150万字编写工作,已报县编纂委员会审查。为《黑龙江年鉴》和《大兴安岭年鉴》提供稿件1.5万余字。撰写呼玛县大事记5万余字。
【塔河县地方志工作】 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7月末启动《塔河县志》第二轮续修工作, 至年末,已着手接收各单位编写的初稿。为《黑龙江年鉴》和《大兴安岭年鉴》提供稿件,编写塔河县大事记、概况4万余字,搜集图片260幅。编写《塔河县档案修志工作信息》7期。
【漠河县地方志工作】 《漠河县续志》共设26篇(不包括大事记),至年末,召开 3次评稿会,查档200余卷,完成21篇 70万字编写工作。为《黑龙江年鉴》和《大兴安岭年鉴》供稿2.2万字。
【加格达奇区第二轮修志工作】 《加格达奇区志》第二轮续修工作于2003年 4月启动,2007年末完成23篇89章359节100余万字的编写工作,搜集图片300余幅,已进入送审阶段。
【松岭区地方志工作】 《松岭通志》86个供稿单位有38个单位完成供稿。全年为各级部门提供稿件及资料3万余字,其中,为《大兴安岭年鉴》供稿2万余字、图片96幅,为区有关部门提供库楚河战役、抗联三支队在松岭区的活动、松岭区开发建设史等资料1万余字。
【新林区地方志工作】 采取板报、标语、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新林区续志》于2002年4月启动,上限为1989年,下限为 2005年,其间经过两次下延。全志20篇98余万字,已进厂印刷。
【《韩家园林业局志》出版】 8月,韩家园林业局首部志书《韩家园林业局志》(1991至2005年)出版发行。该志为大兴安岭地区第二轮修志中的第二部出版志书。全志共设20篇 54章185节,近73万字。编纂过程中查阅档案2186卷,搜集文字资料2296万字,图片资料 2000余幅。
(王 艳供稿)
【2007年《大兴安岭党史年鉴》出版】 编辑出版2007年《大兴安岭党史年鉴》,全书45万字,主要收录全区经济发展情况、地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摘要、全区组织机构、领导名录、逝世人物和大事记等,是一部地方性综合史料书。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史》纲目】 年初,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党史战线老同志意见,查阅有关历史资料,对编写《中共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史》进行细化充实调整,拟订章、节、目和历史分期等重点环节,完成纲目编写工作。
【抗战课题调研】 抗战课题调研工作是中央和省委党史研究室部署的一项重点调研课题。地委党史研究室按照省委要求,及时将调研报告、统计报告、各种附件、大事记、档案文献资料汇编等材料上报省委抗战课题领导小组,完成抗战时期全区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调研任务。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全省抗战课题调研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大兴安岭地区抗战课题调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传统教育基地】 按照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编纂〈黑龙江省抗战遗址〉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赴呼玛县韩家园镇闹达山谷东北抗日联军三路军三支队战地、松岭区东北抗日联军三路军三支队烈士纪念碑两处抗战遗址进行实地考察,征集大量图片和文字资料;对大兴安岭有爱国主义教育、 警示教育、精神教育意义的铁道兵开发大兴安岭纪念碑、 大兴安岭资源馆、“五六”火灾纪念馆、图强林业博物馆等进行有关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考察。
【党史宣传教育】 利用《兴安党史》,宣传基层党组织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取得的各项成果。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对“兴安党史网”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更新内容,对外宣传大兴安岭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利用重大节日、重要历史事件等纪念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7月,地委党史研究室与地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地区中共党史学会联合举办全区纪念建党86周年、建军80周年论文研讨会,会议收到论文43篇,39篇论文在会上获奖,7篇论文在会上交流。8月,地委党史研究室参加全区迎庆党的“十七大”文化展,设计布置展台,展示近年来全区党史工作取得的成果。 (裴艳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