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综 述】 2007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以构建林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新时期大兴安岭精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坚持“比干净、比整洁、比文明”的原则,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集中治理重点部位环境卫生,开展绿化美化活动,城乡环境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坚持把和谐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讲文明、促发展、创和谐兴安”为载体,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县区局、文明乡镇林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党群贴心、生活安心、环境舒心、文化悦心的“四心”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以创建“六大和谐”为目标,把关注民生作为工作重点,推进林区和谐社会建设。全区有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0个。大兴安岭地区文明办被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单位授予“第三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广泛开展“讲促创”活动》等24篇信息被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和省文明办采用。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在大兴安岭视察时,对大兴安岭开展和谐社会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思想道德建设】 大力弘扬新时期大兴安岭精神教育,深入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我建大兴安岭”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命名表彰全区“十佳道德模范”。以公民文明学校为阵地,采取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全区共举办文明礼仪培训班480余期,培训公民5.3万余人次。
【“三大创建”活动】 以创建“四心”文明社区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县区(局)、文明城镇、文明村屯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文明城镇创建基础,文明城镇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漠河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呼中区、松岭林业局、十八站林业局等 7个县区局进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行列;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十八站林业社区、新林区新民社区、图强林业社区等四个社区进入全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社区行列。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求,坚持“比干净、比整洁、比文明”原则,开展文明乡镇林场创建活动,漠河县北极乡、阿木尔林业局红旗林场等13个乡镇林场进入全省文明村镇(单位)行列,呼玛县三卡乡沿江村等 6个村进入全省文明村行列。地区工商系统、地区通信系统、地区国税系统进入全省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行列。
【构建林区和谐社会】 年初,地委把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内涵确定为生态和谐、发展和谐、政治和谐、公益和谐、文化和谐、人际和谐,并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制定《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的工作意见》,成立以地委书记王忠林任组长,行署专员宋希斌、人大工委主任周玉环、政协工委主任岳君任副组长, 9名副厅级领导为成员的地委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委宣传部,宣传部部长刘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地区文明办负责。制定《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推进方案》、《地委构建林区和谐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等文件,组织召开 6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落实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新闻媒体共刊(播)发稿件1000余篇(条),编辑出版《构建和谐兴安论文集》,编发《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信息》46期。地委组织构建和谐社会学习考察团赴外地学习,召开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经验交流会,在全省率先开展和谐社会监测评价工作,全区和谐社会总指数110.27,同比上升5.16。
【未成年人教育】 以迎庆香港回归10周年、 建军8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 开展“六讲六做”、“三远离”、“社区小课桌”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建立社区青少年书屋、书画室等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专兼职德育教师、“五老”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道德养成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促进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良好风尚形成。
【大兴安岭精神教育】 确定以“艰苦创业、尽职奉献、诚信求实、和谐奋进”为主要内容的新时期大兴安岭精神。以弘扬新时期大兴安岭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我建大兴安岭”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弘扬新时期大兴安岭精神”等论坛,组织开展“感动兴安”评比活动,激发全区干部群众热爱兴安、建设兴安、发展兴安热情,树立了大兴安岭人良好形象。
【道德模范评选】 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评选“十佳道德模范”的通知》,在全区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各地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地区文明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向省推荐全省道德模范人选 5名。经省文明委批准,命名十八站林业局阳光中学学生戴文波为全省助人为乐模范,新林区出租车司机秦洪涛为全省见义勇为模范,加格达奇正大家电商场总经理马洪池为全省诚实守信模范,漠河县北极乡邮政支局局长尹静为全省敬业奉献模范,加格达奇区白桦乡双合村农民张秀玲为全省孝老爱亲模范。在9月 20日第六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地区文明委命名表彰全区“十佳道德模范”,授予戴文波、郑月侣为全区助人为乐模范,秦洪涛、徐艳丽为全区见义勇为模范,马洪池、张志磊为全区诚实守信模范,尹静、周忠祥为全区敬业奉献模范,张秀玲、任志成为全区孝老爱亲模范。在全区形成学习、关爱、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北极乡邮政支局局长尹静被省文明办确定为重大典型在全省进行宣传。
【环境治理】 实施生态文明工程建设。两次下发《关于加强薄弱环节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16次到各县、区、林业局和乡镇林场进行检查推进,对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各县区局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采取专业队伍管理和全民义务劳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公路铁路沿线、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木材检查站、边远村屯等部位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突出绿色生态主题和大兴安岭特色,以乡土、适生、大苗树种为主,采取乔灌草结合、城市森林景观与城市园林景观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公园、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公共空地、城镇周边、出口路、乡镇林场和村屯进行植树绿化,共栽植绿化树36.5万株,栽植花卉165万余株,种植草坪10.1万平方米。
【学习考察】 3月15日至 26日,地委组成以政协工委主任岳君为团长,各县区局政协主席、宣传部长、文明办主任以及地林直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构建和谐社会学习考察团,赴哈尔滨、北京、深圳三个城市,对构建和谐社会工作进行学习考察,撰写题为《增强和谐实力,办好和谐实事,有声有色地开展和谐创建工作》考察报告。4月5日,地委举办构建和谐社会学习考察报告会,岳君主任作考察情况报告。
【经验交流会】 9月24日, 地委在漠河县召开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经验交流会。地委及部门领导刘文波、刘杰、段忠利、王利文等到会。各县、区、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等单位的和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谐办主任,地委和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地林直、中省直有关单位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交流漠河县、新林区、韩家园林业局、加格达奇区、地区教育局、地区工商局、十八站林业社区、图强林业局机关党委、塔河县新兴建材厂、加格达奇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红旗林场,呼中区于成章、松岭区黄福岭、呼玛县王显华等14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经验。地委副书记刘文波做重要讲话。
【监测评价】 在全省13个地市中率先开展和谐社会监测评价工作。制定《构建林区和谐社会监测评价指标考核办法》等文件,确定六个方面68项监测评价指标,发挥指标监测体系评价指导作用,每季度对全区及各县、区、林业局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在《大兴安岭日报》和《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工作信息》上进行公布。大兴安岭地区和谐社会监测评价体系被评选为全省优秀课题。
【和谐创建活动】 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讲文明、促发展、创和谐兴安的实施方案》,在党政机关组织开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高水平共建和谐机关”活动;在企业组织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同发展,我与兴安共奋进”主题实践活动;在妇联组织开展“十型百户家庭”创建活动;在社区组织开展“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在政法战线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中省直单位组织开展“共铸诚信兴安”活动;在交通客运系统组织开展“兴安文明使者”创评活动;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在旅游服务行业开展“树立旅游新形象,争当文明新使者”活动;在公民中开展“争做文明公民”活动。确定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落实了责任单位,地区文明办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进行推进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及各县、区、林业局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在全区营造人人参与和谐创建、合力推进和谐创建氛围。
【“邻居节”活动】 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届“邻居节”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社区开展“邻里才艺展示”、“书香邻里”、“邻里互助”、“共建平安社区、“邻里之星”、“好邻居”和“邻居节形象大使”等系列活动,举办全区“邻居节”活动社区文艺汇演,总结宣传推广新林区开展“邻居节”活动的经验。在全省第二届“邻居节”活动颁奖晚会上,加格达奇区和新林区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第二届“邻居节”活动组织奖,加格达奇区的杜雅玲、韩家园林业局的李同宝、呼中区的李祥云、塔河县的刘希华、图强林业局的王志珍、新林区的周作斌等6人被命名为全省第二届“邻居节”好邻居。大兴安岭地区的 《以人为本,突出特色,把“邻居节”活动引向深入》、新林区的《争做和睦邻里,共创和谐家园》经验在会议上进行交流。
【“四心”文明社区】 在全区开展以“党群贴心、生活安心、环境舒心、文化悦心”为主要内容的“四心”社区创建活动。各地坚持情系民心抓创建、围绕发展抓创建、提高素质抓创建、创新载体抓创建、健全机制抓创建、领导带头抓创建,推进“四心”文明社区创建工作。10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组成调研组对大兴安岭地区“四心”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筑牢党的执政之基,构建人民安居乐园——大兴安岭地区创建“四心”文明社区的调查》在省委《工作动态》上刊发。中宣部副部长雒树刚在大兴安岭调研时对“四心”社区创建活给予肯定。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地区成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地委宣传部、地区文明办、地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做好2007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各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考核推荐基础上,经地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并在地区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后,报省文明办批准,资助丁文娜、谭赫、史晓澜、崔凯迪、张丹、张语、李扬、于海波、戚明旭、梅迪、于盼盼、杨凡煜、王健璎、国志伟、刘琳琳等15名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进入哈尔滨第三中学“宏志班”学习;资助贺超、李汉清、周金明、张浩、姜公博、李岩、郑彦博、李洪国、王伟、盛士达、程小凤、夏忠秋等12名家庭贫困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考核评比】 制定《关于对2007年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划分县区林业局、县级企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地林直机关和乡镇林场 5个组,对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地区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考核组,从 12月份下旬开始,对全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评比,在征求组织、纪检、政法、计生、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评结果,经地委委员会议审定后,确定各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在地区“两会”上,对县区林业局组排名第一的加格达奇区奖励5万元,对排名第二的漠河县、呼中区各奖励4万元,对排名第三的塔河县、韩家园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各奖励 3万元。对县级企事业单位组排名第一的加格达奇林业局奖励3万元,对排名第二的古莲河煤矿奖励2万元,对排名第三的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奖励1万元。对中省直单位组排名第一的行署工商局奖励1万元,对排名第二的地区网通公司奖励8千元,对排名第三的大兴安岭电业局奖励5千元。对地林直机关组排名第一的行署财政局奖励5千元,对排名第二的地区检察院奖励 4千元,对排名第三的地区总工会奖励3千元。对乡镇林场组排名前五名的漠河县北极乡、呼玛县白银纳乡、新林区碧洲林场、阿木尔林业局红旗林场、十八站林业局白银纳林场,各奖励价值10万元的环卫汽车一台;阿木尔林业局长缨林场、十八站林业局永庆林场、呼玛县欧浦乡、松岭区大扬气林场、塔河县绣峰林场被评为后进单位,各处罚金5万元。 (吕延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