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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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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书记 王 涛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景文
  区  长 黄安柱
  区政协主席 公丕海
  【综 述】 2007年,新林区(局)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7 464万元,完成年计划111.8%,同比增长9.9%。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759万元,完成计划117%。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913万元,完成计划111%。利润完成6656.8万元,完成计划100%。上缴款完成11 966.3万元,完成计划10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 7081元,同比增长9.9%。非公有制经济税金完成589.1万元。职工自营经济产值完成7018万元,完成计划109%。生产木材36.4912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98.6%。职工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补发历史陈欠工资1913万元。招商引资结构调整取得突破,家庭致富工程成效明显,文明创建再创佳绩。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全面实现改革发展预期目标,在地区目标考核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二。                               (陈 芳)
  【生态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资源管理大检查,设计、生产、运输、流通各环节管理得到加强。集中打击和整治偷盗林木、乱占林地、非法猎捕等违法行为;按照“五落实”(落实管护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标志、落实管护措施、落实奖惩办法)要求,加强森林管护,完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规范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加工领域秩序进一步优化;加强防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巩固。2007年有林地面积 796 840公顷,森林蓄积量6420万立方米,森林蓄积同比增加89万立方米。在全地区最早实现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                               (陈 芳)
  【林产工业】 人造板年产量35 925立方米,实现利税606万元。与浙江金成集团中岳投资公司合作建设集成材项目,按照市场经济运作,得到集团公司的充分肯定。人造板厂胶合板、刨花板生产线完成改扩建任务,全部达产。发挥集团优势,统筹原料供应,保证盛兴人造板厂等重点企业的生产需要,提高资源加工利用转化率。实现林产工业产值 1.8亿元,为年度计划138%。                                 (陈 芳)
  【非林非木产业】 完成产值27042万元,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41.2%上升到47.1%。鹿业公司鹿种源繁育基地、绿色产业公司食用菌加工基地、苗圃食用菌培育基地相继建成,产品市场进一步扩大。鹿产品销售按照市场化运做,多数鹿养殖户获得较好收益。21支勘探队伍进入新林区勘探,塔源铅锌矿开采准备工作全面铺开,矿山企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将新林区列入2008年矿产资源重点普查区域。             (陈 芳)
  【“管理年”活动】 完善资金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非经营性支出和公务接待及消费性支出,将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上。提前安排生产资金计划,提高资金拔付和使用效率。对各类基建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管理制和合同制。完善林木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推行“阳光”操作,加强销售工作的事中监控,对偏离中准价过低的销售行为及时进行问责,确保实现最大效益。全年林木主产品平均售价实现715.64元/立方米,超计划273.95元/立方米。强化品牌管理,大力培育“樟子松牌”、“兴安鹿业牌”等非林非木产品品牌。连续10年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全年实现增收节支6825万元。                 (陈 芳)
  【改善民生工作】 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2 510元,增幅在全区位居前 3名。筹资35.5万元,用于扶贫救助。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家庭经济等新增就业岗位2110个。审查集体混岗职工参险资格5720人,新增职工家属医疗保险500人。按照30%比例,兑现职工购买木材生产车辆补贴375万元。自筹资金,对棚户危房进行拆除,每户补贴5000元,拆除危房160栋 512户,补贴资金256万元。购买新经济适用住宅楼,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发放补贴资金164万元。
                                     (陈 芳)
                                    



  【木材销售数码照相稽查技术】 木材销售环节,采取数码照相稽查技术,装车过程,手工检尺的同时,由稽查员对每节乘运车皮的木材数面、整车皮正侧位照相,每车一组数码照片,然后将照相芯片输入电脑,按照电脑图片分径级、根数,逐节逐车进行复核检,发现误差及时处理,解决一线检尺员与客户的接触,从源头上杜绝“人情尺”;销售出的每一根木材均建立电子档案,避免手工野帐有纂改和涂改的机会;从根本上治理多装少算,少装多算。数码照相稽查技术应用后,效益流失控制率95%,减少木材销售经济损失 1000万元。木材核验,稽查和对检员由原来的370人,减少到220人,年节约工作人员工资及办公费100万元。  (陈 芳)
  【殡葬改革】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殡葬改革,将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全区各镇根据实际情况,以因地制宜、顺应民意为原则,划定公墓区。占地1.82公顷、总投资 210万元的殡仪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殡葬改革。截止年末火化遗体 47具,火化率100%。殡葬改革工作受到省地民政部门好评,在新林区召开地区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漠河召开的殡葬改革现场会上,新林区作经验介绍。                     (陈 芳)
  【社区党建工作】 依托区委、镇党委、社区党总支、社区党支部“四级联创”抓党建,形成全区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纵向组织体系”;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社区党建联席会“三会共商”议党建,形成社区各类党组织广泛参与的“横向网络系统”,增强党的工作渗透性、延伸性和覆盖性。创新党员教育“一委三站三卡一支部”管理模式。保证社区内党员关系不漏、党员教育管理不停、党组织生活不断、党的为民宗旨不忘。运用“爱心超市”、“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共驻共建”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2007年,新林区被地区授予“社区建设先进党委”称号。 (陈 芳)
  【企业民主管理】 完善局、场两级职代会制度,公开评议领导干部,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党政领导干部公开述职。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林业局三方联席会议作用,架起职工与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桥梁。建立企务公开制度。各基层单位每季度上报一份企务公开报表,公开基层单位的重大经济指标和经营项目,公开财务管理、销售额、招待费、通讯费,公开劳动用工和人事制度、公开奖罚制度。重大决策经领导班子研究并职工代表会通过。在全区21家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劳动签约制度,有 18家私企签订劳动合同,签约率85%,新林林业局被评为黑龙江省企业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安宝明)
  【产业结构调整】 抓大项目落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盛兴人造板厂正式投产。塔源铜矿采矿剥离工程完成。国家及省地四个矿调组先后到新林区进行矿产勘查,矿调面积由 1幅增加到4幅,已探明铅锌矿储量380万吨。养鹿业转换经营机制,减少政府补贴,实行个人养殖。完成鹿种源基地建设,成功繁育203头优质仔鹿,淘汰417头低产茸鹿,鹿茸质量和平均产茸量有较大提升。食用菌种植户达683户,同比增加200户,食用菌种植2500万袋,同比增加1800万袋,共收获木耳干品750吨,年创产值3750万元。建成占地1.2万平方米的食用菌加工厂,增强加工和储存能力。                             (安宝明)
  【家庭致富工程】 按照地区家庭致富工程的总体要求,加强对自营经济发展的领导,采取政策扶持、协会指导、大户带动等措施,推动致富工程深入开展,形成种养、采集、加工、运输、建筑、服务等6大类经营项目,业户由5005户增加到6023户,年收入 20万元以上的大户129户,10万元以上的大户236户,有745户贫困家庭实现脱贫,从事自营经济户人均增收达1万元以上。全地区评比中名列第一。                     (安宝明)
  【特色文化培育】 弘扬新林精神,将开发建设初期的女子架桥连、女子采伐连和老知青、老会战的事迹收集整理,通过人物故事,展现新林的创业精神。编撰《新林文集》和《新林书画摄影作品集》,形象反映新林区开发建设的历史变迁和文化形成,形成新林区特有的民俗文化。                                   (安宝明)
  【环境卫生治理】 针对环卫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大会战”,对加漠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875座坟墓进行清理。各镇场成立烧柴站,清理烧柴2万余车66 146立方米,解决拌子超储和火险隐患。对乱推乱放、乱倒垃圾和卫生死角死面进行清理整顿。塔源镇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小康村、省级文明村镇,碧洲镇进入地区“百村镇”评比前五名。 (安宝明)
  【翠岗镇群众文化活动】 开展“对歌赛”、“邻居心愿树”、“秧歌表演赛”、“棋牌对抗赛”及“书法、剪纸、绘画作品比赛”等活动。在新林区第二届“原创文艺作品大赛”中,参赛的9件作品,1件手工作品获新林区文艺作品二等奖,3件作品获优秀奖。快板 《退休老汉逛翠岗》、表演唱《镇政府好事多》、器乐合奏《原木列车出兴安》 3件作品在全区文艺作品大赛中参赛。                               (安宝明)
  【医疗保险】 先后举办全区代办员、定点医院网管员、职工礼仪培训班,制定集服务、管理、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参保单位、定点医院考核办法,建立无纸化办公体系和个人帐户查询系统,创立四个率先,即率先在大兴安岭地区建立以代办员为主体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服务体系,率先在县区局建立IC系统,率先在县区局建立医保服务大厅,率先在医疗保险系统建立图文并茂的规范化档案室。适时启动在职青年、职工家属、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人员医疗保险。全区参险人数13 380人,比2006年增加1798人,增长13.44%。职工参险率100%。成立医保稽查科,采取“抓堵查评”,把有限的钱用到真正需要的人身上,获2007年省财务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称号。                     (安宝明)
  【关心下一代工作】 通过全区捐资助学协调员牵线搭桥,捐款11.8万元,资助特困生475人次;帮教失足劣迹青少年,成立由全区 7个镇39名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关爱工作团”,配合司法机关和学校,与“两放”青少年和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结对帮教;弘扬民族精神,开展青少年“中华魂”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全区有 128名学生受到地级以上表彰,区关工委连续5年获全国读书优秀组织奖;“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到网吧监督检查200多次,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8家,对违规经营的业户实施停业整顿,劝说275名未成年人远离网吧。2007年,新林区被省授予“十大员”队伍建设先进区称号。             (安宝明)
  【“以煤代木”工程】 制定《新林区烧柴管理办法》,应用数码影像技术,对烧柴站内的每户烧柴进行数码照相,编号造册。对各镇场烧柴站内业建设统一规范。制定《居民炉灶改造认证标准》。《居民用煤补贴办法》,在确保燃煤成本价的基础上,对居民用煤给予一定补贴,居民购煤不收取管理费用。制定《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实行媒炭管理“四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结算,统一经营。全区累计投入“以煤代木”工程资金4300多万元。回收超储烧柴 80 927立方米。改造居民炉灶18 437户,改造企事业单位锅炉 82台。生产型煤1890吨,研究制作适合林区实际的型煤锅炉200台,推广型煤示范户200户。对“以煤代木”居民户购煤实行补贴。储备煤炭60 625吨。实施“以煤代木”工程,全年减少木材消耗17.6万立方米,相当于新增原始森林面积2256公顷。节约的木材剩余物做削片原料,年创产值3800多万元,增加就业岗位400个。                         (安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