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
进县、区和非公有制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
进县、区和非公有制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
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区和非公有制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
(2008年3月27日)
2007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实现增加值18.6亿元,同比增长22.5%;缴纳税金1.64亿元,同比增长52.1%,该2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连续3年居全省前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地委、行署决定,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区和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纳税大户进行表彰奖励。
一、根据增加值、实缴税金、新上规模项目 3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文件及安全生产、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地委、行署决定,授予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呼玛县“2007年度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二、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纳税完成情况,按纳税额度排序,地委、行署决定,对2007年度完成缴税入库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兴安矿业集团等 10户非公有制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兴安矿业集团,奖励价值15万元的纯金金牌1枚;二等奖 3名,华诚森工贸易公司、金马集团和兴安矿业公司,各奖励价值10万元的纯金金牌1枚;三等奖6名,恒友集团、库伦斯木业公司、宏伟矿业公司、一木雪条棒厂、华洋集团和碧水人造板厂,各奖励价值 5万元的纯金金牌1枚。同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地委、行署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区和非公有制企业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地委、行署要求,其他县、区、林业局和非公有制企业要向受奖单位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迎头赶上,争取在下一年度跻身受奖单位行列。各县、区、林业局要以此次表彰奖励为契机,努力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在全区掀起新一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热潮。全区非公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奉献意识和诚信意识,逐步壮大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在“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谱写新篇章,再创新佳绩!
注:以上货币金额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