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管理年”活动
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管理年”活动
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管理年”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8年5月1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地林直、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管理年”活动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全区“管理年”活动指导意见
为继续巩固、深化和提高“管理年”活动成果,提升各项管理水平,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行署、林管局决定,2008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为确保“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地区“两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再上新的台阶,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今年“管理年”活动要把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作为强化管理的重要基础与关键环节来抓,着力抓好一批重点企业、重点战线管理能力的提升,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提升效率与效益,确保2008年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切实抓好规章制度落实工作
在去年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制度落实到工作中。一是深入学习领会。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各项内容,充分理解、全面掌握规章制度的内涵,明确自身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要严格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日常工作;三是健全督办机制。加强制度落实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管理松懈等问题,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奖惩分明,严格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
(二)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各实施单位要根据林业集团公司下达的增收节支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落实增收节支计划。一是分解落实。各实施单位要算清帐,摸清底数,把增收节支计划分解到位。要建立增收节支责任制,把每一项指标与任务落实到各基层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措施。注重增收与节支双管齐下,要实行木材竞价销售,要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增产适销对路产品,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同时要加强各项制度、办法的落实,重点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公务费用支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要对增收节支工作进展情况与实施效果进行全程监督,把增收节支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奖惩办法,确保2008年全区实现增收节支1个亿。
(三)切实抓好职工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素质是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前提和基础。各实施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把职工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制定培训规划。要根据自身队伍素质现状与工作需要,明确培训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对象、具体培训内容和完成时限;二是抓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培训层面,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或自主培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搞好培训,确保培训的实效性;三是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严肃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参训人员,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使每一次培训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四)切实抓好重点企业管理工作
要按照规范运作,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强五户直属企业和林业集团公司与林业局出资、独资或参股的20户企业的管理工作。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的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程办事,保障股东的权益,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二是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资产运营与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内部经营管理。要练好管理内功,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健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挖掘增收节支的空间,提高企业效益;四是加强营销管理。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强市场调研,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努力开拓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销售市场,提高产销比率。
(五)切实抓好重点战线管理工作
要按照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的要求,加强重点战线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资产管理。积极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加强资源管理。严格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严格控制“三总量”,确保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指标不突破,确保法人不超采;三是加强计划管理。要增强计划安排的预见性、时效性,增加计划编制的透明度与开放度。进一步加强计划执行的监督与检查,深化管理过程;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拓宽储备领域。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前期质量关,建立科学的项目评审报批制度;五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严格经费审批程序,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六是加强人事管理。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库,做到按需引进人才。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七是加强劳动管理。认真落实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加大整顿劳动力市场;八是加强伐区管理。切实加强采伐总量管理,控制资源消耗。加强伐区产前管理、生产作业和产中管理,促进伐区作业质量的提高;九是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加强对春秋两防的火源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十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监督,实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十一是加强林木产品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阳光大厅”设施建设,健全服务职能。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木材调运和贮木场管理水平;十二是加强野生浆果资源管理。要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积极利用,深度开发”的原则,加强对野生浆果资源采集、收购、运输等环节的管理,杜绝乱挖滥采、无序利用的行为。
(六)切实抓好服务型机关建设
紧密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从政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同时,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约束从政行为;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落实服务措施,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在服务环节上要做到不设卡,不拖拉,手续简单方便,办事迅速快捷;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杜绝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及做表面文章等问题。通过民主评议与绩效考核,促进作风建设的深入与实效;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执收执罚行为的监督检查,抓好重点部门专项治理,加大“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全年重点工作之中,认真抓好落实。一要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全区“管理年”活动指导意见》,并对今年的“管理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二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明确活动内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活动责任,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三要充分发挥各级“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管理年”各项工作的完成;四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本部门《人员培训规划》和《增收节支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两项工作取得实效;五要定期召开各级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二)认真督查指导,推动活动开展
各地“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要认真开展好活动的检查指导、明查暗访工作,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地区“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活动开展及时、到位的单位和部门,提出表扬,广泛宣传;对活动开展滞后、不利的单位和部门,通报批评,督促推进。一要围绕今年“管理年”活动的六项具体内容,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督导检查提纲,明确检查内容,突出督导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工作;二要加强对资源管理、木材生产销售、防火管理及制度落实、增收节支、提高服务质量等重点战线和重点环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活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三要对查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整改的效果;四要建立督察反馈机制,各地“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要及时、准确地通报检查督导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善于总结经验,扩大活动成果
各地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同时,要善于挖掘在落实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各项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广泛交流。一要注重在工作中培养树立具有代表性、对全区管理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典型。各基层单位要抓住“管理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将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认真总结,进行推广,“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在检查指导,明查暗访工作中,也要帮助基层单位发现、总结好经验;二要做好典型经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管理年”活动成果。各级“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要搭建好平台,充分利用简报、报纸、电视等媒体或召开经验交流会, 广泛宣传,积极推广,使各地各部门在相互学习、 取长补短的过程中,不断扩大“管理年”活动成果,推动各项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上半年要召开全区“管理年”活动推进会,深入推动活动的开展。在全面总结去年全区“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在“夏促会”上对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三要进一步联系工作实际,在推广各地管理经验,学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加强各项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约束管理行为。
(四)按时上报材料,及时反馈情况
一要充实加强各地各部门信息员队伍,确定专门信息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职责,保证活动信息来源和上报材料质量,做到信息渠道畅通,情况反馈及时,切实把相关材料上报工作落到实处;二要继续办好全区“管理年”活动简报,全面反映各实施单位活动情况及管理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及直属企业每半个月(15日、30日前)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地林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每 1个月(30日前)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实施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三要及时反馈各地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实施单位将活动的进度、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工作中的设想及时反馈到地区“管理年”活动办公室,以便于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另外,各地各部门于6月 16日前将“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增收节支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报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glnbgs@163.com。
(五)强化活动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把“管理年”活动的考核工作与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今年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比较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加强量化考核工作,突出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深入落实,保证“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年底前,地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实施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