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
共青团工作
共青团工作
【改革开放30年共青团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兴安岭团地委组织带领全区各级团组织进行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青年创业建功、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改革开放之初,采取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的大讨论活动。80年代,主要开展以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向雷锋、张海迪等优秀共青团员学生活动。1984年开始,在全团广泛开展“手拉手”活动,进行牵手扶贫帮困。开展“希望工程助学”活动,全区建希望小学5所。建立帮扶对子 3900余对。1988年开始,在林业企业中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级、县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有16个行业和系统开展创建活动,拥有各级青年文明号 477个。进入90年代,推进思想教育方法的创新,开展“做时代新人”、“学中华礼仪做谦谦君子”等教育活动。1993年后,以培训班、报告会形式,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发动青年走致富道路。1994年开始,在全区青年中选树表彰十大杰出青年、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1997年以后,以“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为主线,全面实施“青年致富行动”。在种养加等行业中青年星火带头人县级780人,地级344人、省级88人、地级科技示范户219户、青年创业明星35人。全区青年实用技术型人才800余人。开展以“植绿、护绿、认绿”为主要内容的“创建绿色家园”青春兴安生态环保行动。建立地级“青年林”和洛古河黑龙江源头青年示范林,累计种植青年林90余万株。2000年,大兴安岭电台在公安系统率先启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全区省地级优秀青少年维权案件50余件。同时开展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2002年,在全团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全区青少年不同程度参与理论学习活动 15万人次,受教育面80%以上。2004年,结合林区实际,在运材、木材检验、邮政、税务、金融等10个行业开展“青工岗位技能比武”活动,累计表彰青年岗位能手近300人,培训青工180人,培养工人技师200人,培养高级工人400人。2008年,以“武装全团,教育青年”为主题,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举办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班,培训团干部和青年骨干100余人。至年末,全区有青少年264 680人,其中,青年 203 952人、少年60 728人,团员19 738人,少先队员50 289人。有县级团组织 40个,基层团委205个,团总支133个,团支部1801个。30年来,全区青年技术工作者和青年工人累计创“五小”科技成果540余项,为林区经济创造经济效益2000余万元。组建各类专业化志愿者队伍 150支,志愿者注册人数20余万人次。为各级党组织输送优秀青年干部1600余人。累计表彰各类青少年典型2200多人。
【综 述】 2008年,全区各级团组织以“武装全团,教育青年”为主题,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举办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班,培训团干部和青年骨干 100余人。开展主力军立题思想教育,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以座谈、参观、摄影、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进行调研。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网上祭英烈”活动,祭奠留言1000余条。开展“百万青少年营造万亩共青林”活动。全区共建“环保林”、“共青团林”、“红领巾林”、“生态林”12处,创建红领巾街、共青团路 8条,植树39 000余株。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为呼玛、漠河、塔河团委争取团中央资助团建经费60 000元。帮助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0余人。累计培训 1200人次。加大“两法一例”宣传教育力度,设宣传台8个。悬挂宣传标语16幅,出动宣传队伍6支,发放宣传单等 1万余份,发放宣传图册400册,受教育青少年600余人次。动员全区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为灾区捐款 399 240元。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建设城市社区、乡镇林场优秀青年中心、青年工作站29个。表彰奖励五四红旗团委56个,优秀共青团干部56名,优秀共青团员50名。
【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理论学习,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举办全区团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培训班,全区 100余名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参加政治、经济和业务理论培训。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团省委举办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加区团委获优秀组织奖,一名中学生获知识竞赛一等奖。继续开展“我与祖国同发展,我与兴安共奋进”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开展“家乡变化大搜索”行动;举办“看兴安变化30年图片展”、“两代人对话”等活动。开展迎庆奥运活动,深化“网上祭英烈”教育活动,祭奠留言1000余条。全区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宣传员600余人。
【创业建功】 联合科协等部门到加区加北乡与定点农户开展“家庭致富工程”结对和科技服务工作。评选出省级“青年星火带头人”15人,推荐50余名优秀农村青年加入黑龙江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总会。在地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000余篇,各地制作专题片22部,制发简报350期,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册),举办各类培训班75次,受益 6000人次,召开各级推进会13次。为加区白桦乡双合村送 100余册科技书籍及农村实用技术光盘,组建农村青年致富技术培训学校。多渠道开展劳务输出,帮助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130余人,累计培训1200人次。联合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木材经销管理处牵头举办全区贮木系统青工岗位技能大赛,6名优秀选手获破格晋升技术等级待遇,25名选手获近15 000元奖金,表彰 25名贮木系统优秀青年岗位能手。9月2日,召开全区“服务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下发指导意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切实服务好企业发展。围绕地委实施“生态经济功能区”建设,各级团组织以“珍爱生命之水,共建生态和谐”为主题,开展“百万青少年营造万亩共青林”活动,团地委机关植补树苗 500余株。联合地区文明办及青企协会员单位启动“保护母亲河、青春兴安生态环保行动”,免费发放环保购物袋1000个,环保宣传气球500个,环保宣传单500份。与防火办等单位联合举办全区“五六”火灾21周年反思活动签名仪式,命名表彰全区森防突击队。全区共建“环保林”、“共青团林”、“红领巾林”、“生态林”12处,创建红领巾街、共青团路8条,植树39 000余株。
【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 深化“青春兴安”青年文化广场活动,举办全区青少年古诗文诵读活动,引导青少年弘扬传统文化,走进经典。组织“北奇神杯”第四届全区青年歌手大赛,获奖选手参加“展青春风采、颂和谐兴安”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迎庆建国59周年广场文艺演出。表彰16名“第二届大兴安岭地区青年文化新星”。塔河团县委举办“舞动青春——唱响和谐主旋律”青少年歌手大赛;十八站局团委利用节假日,组织小合唱团开展经典曲目作品传唱活动;图强林业局团委组织42名青年举办“七夕节青年联谊会”;加林局团委组织文艺志愿者小分队慰问森防队员和林场管护区的职工。培养青少年动漫人才,向省动漫协会推荐16名会员;与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沟通,为呼玛农村等地学校捐赠图书700余册,新建青少年图书屋4个。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全区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累计提供80多个用工岗位,为就业青年提供创业咨询200余人次,免费发放创业致富传单200余份。以“我的奥运梦想”为主题,启动第四届少儿书信大赛,表彰奖励第三届少年儿童书信大赛获奖的 310名选手。举办“心系奥运、健康成长”主题文化活动,2000余名少先队员参加活动。选送加北幸福小学张国达同学赴沪参加中国青基会和上海东方卫视联合举办的《加油!2008》迎奥运节目录制,获该节目全国总冠军。在加区加北中心校少先队率先开展省级农村少先队标准化试点建设活动,通过省少工委的验收评比,获省级 “农村少先队标准化建设优秀大队”称号,少先队员张秋萍获 2007年度黑龙江省“雏鹰争章”好少年称号。
【“两法一例”宣传教育】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两法一例”宣传教育力度,团地委联合教育部门在各中小学校普遍安排学习“两法一例”法制课程,指定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开展法制宣传,联合未保委成员单位在加区开展“两法一例”集中宣传,聘请法律专家进行现场解答,全区设宣传台8个,悬挂宣传标语16幅,出动宣传队伍 6支,发放宣传单等宣传品1万余份,发放“两法一例”宣传图册400册,受教育青少年600余人次。拓展 “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服务领域,聘请专门律师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在全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文体、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系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区有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4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1个,地级青少年维权岗35个。
【“牵手扶贫帮困工程”】 开展“团干部牵手贫困生、团组织牵手贫困户”活动;组织青年企业家、青联委员、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结对帮扶、“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中小学建立爱心基金会,开展希望工程捐助活动;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载体,与地区人民银行共同开展“传播奥运精神,救助留守儿童,赠送爱心大礼包”主题实践活动,将价值2500元30多种学生文化用品和书包送到加北中心校贫困留守儿童手中。奥运期间,团地委与地区残联共同开展“迎奥运,送福娃”活动,为身体残疾孩子送去奥运祝福。深化“爱心扶老、真情助残”社区帮扶行动,地区医院团委的青年志愿者医疗服务队和网通公司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住户提供快捷便利志愿服务。
【为地震灾区捐款】 汶川县地震发生后,团地委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支援汶川等地震灾区救灾工作,自发组织团地委机关干部为灾区捐款1950元。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团队组织优势,通过开展义演义捐、发捐款赈灾倡议等,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 399 240元。其中,通过团组织上交省青基会13 262.10元,上交团省委组织部 “特殊团费”1400元,上交团中央“特殊团费”2587元,其余均通过各地民政部门捐至灾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 在团干部、团员青年中开展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员、服务员、联络员、信息员“四小员”活动;在少先队组织中开展“爱家乡学礼仪,优化人文环境”主题教育活动;在青年文明号集体中,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统一示范行动和“青年文明号促和谐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兴安形象”的大局意识,投身于大兴安岭地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
【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全区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志愿服务黄金周”、“文明礼仪”活动月、“志愿服务进社区”、节能环保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化“爱心门铃”、“爱心银行”等品牌服务项目。通过新闻媒体、热线电话、组织宣传等方式招募青年志愿者1140人。先后与地区消防支队、行署地震局组建成立全区消防和防震减灾志愿服务队。大兴安岭地区有在册青年志愿者6951人,各级志愿服务队 185支。2008年,命名表彰第二届全区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十大杰出志愿者,评选优秀志愿服务集体8个,优秀志愿者22人。
【自身建设】 深化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推进青年中心和青年工作站建设,城市社区、乡镇林场优秀青年中心、青年工作站29个,其中,地级优秀青年中心12个、优秀青年工作站17个;加区、十八站、新林被团省委授予首批“全省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先进城区”称号,加区光明办主任被授予首批“全省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团地委为呼玛、漠河、塔河团委争取团中央资助团建经费60 000元。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出席团十六大和团省委十二次团代会,完成大会工作议程,加强与全国、全省各地青年的交流。按照“党放心、青年满意”的要求,在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区专职团干部培训率 90%以上。表彰奖励五四红旗团委56个,优秀共青团干部56名,优秀共青团员50名。在基层团组织中推行团日活动制度、重温入团誓词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等组织制度,引导和督促团员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作用。重点推进农村、中学团员发展,加强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员发展,提高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推优”工作作为团员队伍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各基层团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保证推优入党数量、质量。召开全区第七届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大会,发展协会会员 100余名。修改完善协会章程。筹备大兴安岭地区第四届青年联合会换届大会,预选青联委员182名。 (牛丹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