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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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妇女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能,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989年,成立“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妇联),发动全区妇女参加“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实施“畜牧兴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以及以创建一个精品园区、建立二个种养加示范基地、抓三户典型大户为主要内容的“一二三工程”,塔河县十八站乡鄂伦春民族村村民戈彩萍在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十年成果展中,受到朱镕基、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被组委会评为参加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年成果展览女能手操作表演奖。以“发展·富裕·和谐”为主题,实施“家庭致富工程”。全区参与特色种养业的妇女4.1万人,各级妇联组织创建 “兴家致富示范基地”35个、特色种植养殖标准化精品园7个,选树妇女致富大户70户;创办巾帼社区服务机构 42个。1991年,在职业妇女中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参与“巾帼创新业”、“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全区建立“妇”字号下岗再就业服务基地8个。相继创建“三八林”基地 12个。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和《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地委党校培训计划。到2007年,全区女干部 12 792人,占干部总数47.7%,地区党政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65.79%,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100%。县区人大女代表236人,占代表总数25.46%;女政协委员256人,占代表总数34.83%;县处级女后备干部 82人,占后备干部总数26.8%。健全妇女维权保障机构,完善妇联干部参与人民陪审、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维权代言人和妇女代表议事等制度。建立各类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17个。妇女法律教育普及率、知晓率达95 %以上。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00余件(次)。1995年实施“春蕾计划”以来,通过在《大兴安岭日报》搭建“春蕾桥”,开通168—78858助学热线,开展救助贫困女童行动。13年协调社会力量救助“春蕾女童”12 481名。建立《大兴安岭妇女网》,拓展信息平台。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美德在农家”、“十型百户”家庭、“五无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和大兴安岭地区家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地委、行署组织实施《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和《大兴安岭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将其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家庭教育宣讲团”,建立家庭教育宣讲队伍,开展“大手牵小手、共享一片蓝天”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和“成长面对面”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700多场,建立家长学校161所,家长学校示范点15个。全区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全部建立妇联组织,村(居)妇代会组建率100%。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机构 105个。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分级管理、梯次培训女干部的方式,依托各级党校对妇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
【综 述】 2008年,全区妇联把妇女参与发展、服务发展、推进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实施“家庭致富工程”,打造“特色种养业、采集业、手工编织业、家政服务业”促进家庭增收致富的“四富”品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搭建维权平台,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组建“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大兴安岭心理救援服务中心,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 《劳动合同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乡村行活动 17场(次),举办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22场(次),播放法律宣传节目18期,设立咨询台14个,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开通148妇女法律援助热线和“关注女性维权在线”心理、法律咨询走进直播间栏目,建立大兴安岭心理救援服务中心,开展信访工作,全区妇联系统接待来访 121件,结案率100%。围绕全区关注民生总体部署,救助贫困留守儿童和“春蕾女童”1147人,救助资金26.427万元。以“关注健康、珍爱生命”为主题,为企业女工免费体检3500人。免除检查费用87万余元。在四川汶川地震救助活动中,为灾区妇女儿童捐款14万余元,全区妇联系统交纳“特殊党费”6650元。。以家庭为主体,积极参与和谐兴安创建活动。开展“文明礼仪进家庭、和谐理念兴安行”主题活动,命名表彰“学习型、致富型、平安型、和谐型、环保型”“五型”家庭示范社区100个,组建社区家庭志愿者队伍 41支。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协调组织部门,确定省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 3个,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20个。在加区加北乡加北村召开全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观摩大会。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妇联2008—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开展干部培训,全区有29人参加全国妇联、省妇联举办的岗位培训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7期,培训妇联干部256人。地区妇联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地先进集体。
【特色种养业】 实施“家庭致富工程”,各级妇联以创建“巾帼示范村”、“巾帼科技致富工程”为载体,利用地缘和地域优势,发挥种养殖协会作用,发展特色种养业。全区森林猪、森林鸭、马鹿、梅花鹿、獭兔等特色养殖项目20多种。黑木耳、杏鲍菇等食用菌养殖形成产业链条。开展“送项目、送科技”进家庭活动,把有发展前景和推广价值的 8项致富项目送进家庭,受益家庭60余户。全区参与特色种养殖的妇女由3.8万人发展到近6万人。
【山产品采集业】 各级妇联在春、秋季节适时开展培训,组织广大妇女科学采集。全区从事采集业的妇女通过采集各类山野菜、野生药材、野生浆果等创收200余万元。
【手工编织业】 桦树皮手工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塔河桦树皮工艺画,在2006年、2007年中国国际林产品交易会上获金奖。松岭区桦树皮工艺品制作收益8640元。地区妇联为松岭妇联建立苏绣培训基地筹集启动资金。为漠河手工艺品规模制作项目争取扶持资金 2万元。全区形成以漠河、呼玛、塔河、松岭为主体,辐射周边地区的家庭手工编织产业链条,6家工艺品企业和数家手工艺品作坊 50多位民间艺人从事桦树皮工艺画和手工艺品制作。
【家政服务业】 利用地区妇联达艺创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创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系列服务。全区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培养优秀星级家政服务员。全区有巾帼社区服务机构42个,家政服务人员2000余人。
【春风送岗位】 以“春风送暖,岗位进家”为主题,通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下岗失业妇女和零就业家庭联系用工岗位300多个。各级妇联组织以 “三八维权周”及防火宣传为契机,宣传《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
【“文明岗”创建】 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微笑服务在兴安”主题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窗口单位开展 “金牌微笑服务满意100分”活动,通过发放客户调查卡、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小组,促使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 以“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为载体,开展“迎奥运、强体质、节资源、保环境”签名活动。向全区家庭发出《抵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关于使用环保型购物袋的倡议》,免费发放购物布袋3000个。全区选择 10个示范社区、100户示范家庭,组建绿色家庭主妇志愿宣讲团,宣传节能减排知识。推进《“十一五”期间“三八绿色工程”规划》实施,开展建设“绿色庭院,生态家园”活动。组织妇女义务植树,栽、补植各类苗木20万余株,义务种花草4千多平米。
【妇女维权宣传】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到县区、村屯开展法律宣讲和法律援助乡村行活动8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 1000余人。全区妇联组织通过与乡村调解员结互助对子、成立法律援助联络中心和 148妇女法律援助热线,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举办普法大讲堂、送法进家庭、广场宣传咨询等活动, 将普法维权延伸到社区、乡(镇)、村(屯)。播放法律宣传节目18期,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14个,发放宣传单 2万余份,接待解答咨询540余人次,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37件(次),举办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22场次。
【妇女维权服务】 地区妇联联合地区广播电视局开通“关注女性,维权在线”心理、法律咨询走进直播间栏目,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解答热线咨询,帮助妇女群众解决法律难题、排解心理压力。成立大兴安岭心理救援服务中心,聘请 3名资深国家级心理咨询师为中心长期心理咨询专家,向全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心理讲座、咨询、救援、治疗等服务。举办“女性心理健康知识”讲座,100余名职业女性参加。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为拓展“平安家庭”的创建领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进家庭,促进法律治家;道德礼仪进家庭,促进道德立家;科学知识进家庭,促进知识兴家;健康理念进家庭,促进健康安家”的“四进”家庭和开展“一次有奖征文、致家庭一封信、上一堂家教课”的“三个一”活动。在征文活动中,一等奖的作品在《大兴安岭日报》刊登。
【禁毒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之际,地区妇联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拒绝毒品,建平安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致家庭一封信》、“毒品危害与预防”宣传手册2000余份。组织巾帼志愿者、家教宣讲团成员到社区开展“让我与你一起成长”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树立“全民禁毒,兴我民族”思想。
【信访工作】 制定《2008年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系统信访工作、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方案》,根据县区妇联自检报告、评估参考资料等进行全面考评。全区妇联系统接待来访 121件,结案率100%。完成全区妇联系统信访调研工作。
【关爱留守儿童】 地区妇联牵头召开14个部门参加的“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协调会,组织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儿童暨迎奥运·庆‘六一’”签名活动,成员单位的10名志愿妈妈与10名留守儿童结对,为结对儿童捐赠救助金2000元。地区妇联与地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开通“留守儿童心理辅导”专题栏目,协同有关单位对儿童食品、音像产品和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各县区妇联协调医院为留守儿童进行免费体检和义诊,免费为贫困儿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受益儿童1000余人。在“温暖金秋·关爱贫困留守儿童”活动中,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共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儿童188名,发放救助资金 9.65万元。建立地县两级留守、流动儿童信息库。
【扶贫救助活动】 在《大兴安岭日报》设立专版,刊发“春蕾计划”实施13年来的成果,捐资助学优秀企业、个人及优秀“春蕾女童”的感人事迹。搭建救助高中春蕾女童“爱心桥”,各级妇联组织建立高中春蕾女生信息库,为各方参与资助提供依据。全区救助春蕾女童1147人,救助资金26.427万元。以“献爱心,牵手共助贫困家庭”为载体,走访慰问空巢、贫困、单亲家庭和开发建设大兴安岭的老英模、老知识分子。以“关爱自己、关注健康、珍爱生命”为主题,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活动,为3500名妇女进行免费体检,免除检查费用87万余元。
【“真情系灾区”活动】 在四川汶川地震救助活动中,开展“爱心传递、爱心捐赠、爱心共勉”3项行动,号召全区广大妇女儿童为灾区捐出1元钱,开通资助和认养因震致孤儿童热线。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为四川灾区妇女儿童捐款 149 286元,全区妇联系统交纳“特殊党费”6650元。通过开展“同心牵手”情感关爱家庭活动,确定 2户家庭志愿者为黑龙江省家庭志愿者团队成员,与受灾特困家庭结对帮扶。
【“双合格”宣传实践活动】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 演讲会、知识竞赛、设立宣传台、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 “双合格”(合格家长、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地区妇联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家庭教育基地”,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发展。各级妇联组织创办社区、农村等各类家长学校143所、亲子俱乐部3个、地级家教基地 1个,全国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1所,全国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1个。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以母亲节为契机,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感恩母爱·点亮亲情”主题活动。地区妇联与教育局联合举办“感恩母爱·点亮亲情”演讲赛。各县区妇联通过开展“十佳母亲”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表彰大会,给母亲写一封信,“我给母亲做贺卡”展览评奖,向优秀母亲赠送一支康乃馨和为贫困母亲义诊等活动,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中华民族敬母、爱母、助母、孝母的优良传统。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开展“上一堂文明礼仪课、画一幅文明简笔画、出一期专题黑板报、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做一件讲文明讲礼貌的实事”的“文明礼仪五个一”和关爱留守儿童爱心游戏竞技赛、“做文明新人·为奥运加油”等活动,推动全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发展。
【妇女儿少工作】 举办声乐、器乐、英语、美术、速读、珠心算等培训班,成立女子健身俱乐部,开设舍宾、商卡、健身操等培训项目。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和谐兴安 展望未来”专场文艺演出,开展慰问福利院老人、慰问边防官兵和参加社区文化节活动,推进和谐兴安建设。
【妇女优秀典型宣传】 在新闻媒体建立《巾帼风采》和“三八”红旗手标兵、“巾帼建功”标兵宣传专栏,宣传妇女优秀典型。号召向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提名奖获得者、“北极鸿雁”尹静学习,学习她热爱家乡、扎根边疆、忠于人民、甘于奉献、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高尚品质和奉献精神。全年表彰地级先进典型291名,各类先进集体95个。
【助残、读书日宣传】 在第十八个“全国助残日”,以“迎残奥、做贡献”为主题,开展“迎奥运(残奥)、讲文明、树新风”100题有奖竞答和 “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主题板报展览活动。与相关部门在“世界读书日”联合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打造书香兴安”全民读书活动,向加区卫东社区捐赠书籍 142本。在全区广大家庭中开展“向家庭推荐介绍一本好书、撰写一篇读书体会文章、组织一次家庭读书汇报会”的“三个一”活动。
【“文明礼仪进家庭、和谐理念兴安行”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在新闻媒体播发(刊发)礼仪知识讲座48期,举办培训班58期,培训5800余人。向机关、企业、社区、家庭发放《文明礼仪常识手册》和宣传单10.5万份。
【“五型”家庭示范社区活动】 在全区家庭中开展以“知识、技能、法律、文明理念、节能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五进家庭”和争创“学习型、致富型、平安型、和谐型、环保型”“五型”家庭示范社区活动,命名表彰“五型”家庭示范社区10个,组建社区家庭志愿者队伍41支。
【“党建带妇建”联系点工作】 地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地区妇联制定《关于建立 “党建带妇建”联系点的通知》,确定漠河县、 加格达奇区、新林区新民社区为全区“党建带妇建”联系点,明确各联系点的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漠河县《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加区《齐抓共管形合力,立足源头夯基础,以党建带妇建优化女干部发展环境》经验材料分别在《黑龙江省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大兴安岭地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刊登。
【创建 “五好基层妇女组织”】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把创建 “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做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制定《创建“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工作方案》。按照县(区)、乡(镇)、村妇代会(社区)三级“五好”妇联标准,对基层妇女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对妇女组织状况、干部状况、工作状况、存在问题“四清晰”。在全区建立省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3个、地级“五好基层妇女组织”创建示范点20个。
【拓宽基层工作领域】 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18个,民主党派建立妇委会1个,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委会1个,有一定规模的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19个。全区7个县 (区)、35个乡(镇)、41个社区、79个村建立妇女组织,纵向基层妇女组织组建率100%。制定《2008年度县、区妇联组织(联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从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女干部、统战联谊和综合性工作等五个方面具体量化考核标准。
【妇代会换届选举】 地区妇联与地区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加强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方案》,成立全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区加北乡加北村作为全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试点单位,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直选工作。在加区加北乡加北村召开全区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观摩大会,经地区妇联培训的 4名竞选者进行竞职演讲,通过差额直选,产生加北村新一届村妇委会。全区妇代会直选工作率100%,妇委会主任进“两委”率96.2%。
【干部队伍建设】 地、县 (区)两级妇联领导班子中,有正、副主席 17名,45岁以下占83%,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乡(镇)妇联主席35名、社区妇联主席41名,45岁以下占91%,均为高中以上学历;村妇代会主任79人,均为初中以上学历。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中省直单位建立妇女组织20个,配备妇委会主任 20人,45岁以下占90%,均为大学学历。地区妇联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妇联2008—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区有29人参加全国妇联、省妇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 7期,培训妇女干部和新任职乡、镇妇联主席256人。地区妇联与地委组织部联合下发 《关于认真落实好培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及时调整地区妇女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妇女人才信息库。向地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女干部51名。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 制定《环境年活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4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以学习领导讲话和政策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学习48次,撰写心得体会16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解放思想、促进发展”、“要我服务还是我要服务”、“勤政廉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妇联工作的关系”等主题讨论活动,为引领妇女参与全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信息调研】 对妇女五年工作回顾、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家庭致富工程”、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维权工作、信息工作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全区妇联系统信息工作的调研》、《关于“党建带妇建”调研报告》、《深化“四富”品牌 全力推动家庭致富——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系统实施“家庭致富工程”调研报告》分别被《中国妇女网》和《黑龙江省妇女网》采用。地区妇联“家庭致富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撰写的调研报告《在民生项目上培育富裕之花》得到地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地委动态》刊发。地区妇联在《中国妇女网》、《黑龙江省妇女网》发表调研报告、信息30余篇,在《龙江妇女》、《地委工作动态》、《大兴安岭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信息100余篇。
【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十大精神】 地区妇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召开贯彻落实“十大”精神座谈会,中国妇女十大代表、地区妇联主席徐月传达大会盛况、大会的主要精神及黑龙江省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结合全区妇女工作实际,提出以推进女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推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推进女性自身全面发展、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的“四个推进”和实施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困境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妇女成才支持行动、和谐家庭创建行动的“五项行动”为重点,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大会盛况、妇女组织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妇女典型等;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大会重要领导讲话、党中央致辞、工作报告、新修改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丛扬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