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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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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8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法制办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以责任追究为重点的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年活动,开展以明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初,对全区木材检查站进行清查,撤销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检查站。下半年,对文化执法领域进行暗访,检查全区百余家网吧,及时纠正网吧管理中存在的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进入、不执行实名登记等问题;对在交通领域存在的超载超限乱罚款现象进行暗访,存在问题的治超站已纠正不文明执法和乱罚款等问题;在通过明查暗访解决重点领域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于年中和年末对地直、中省直的行政执法部门和三县四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纪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省法制办和行署领导的认可。      
      
  【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定》的宣传培训力度。在各种法制培训中,把《纲要》和《决定》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学习、贯彻和落实。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三县四区的法制办公室都已达到正科级规格,并配齐三人编制,各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也均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基本适应法制工作需要。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通过采取听工作汇报,抽查执法档案、检查评议内业、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全面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扣减分值,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行政执法责任制档案中,以行署文件向全区通报。各地、各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建立责任制考评档案、执法人员业绩档案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工作,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半年抽查面 70%,年末进行全面考评。到招商引资企业、私营企业、地方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征求意见和建议,听取管理人员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评价,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聘请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理、个体老板、社区主任等为执法监督员。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 制定《提高全区干部法律意识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在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行署法制办派专业人员作《纲要》、《决定》的专题讲座;组织地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收听收看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做的《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决定》专题讲座,各级领导干部 100余人收看讲座。                        
  【政府法制监督】 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严把规范性文件出台审核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全年行署法制办审查行署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部,县区和地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部,办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8部。          
                
  【行政复议】 做到依法审理,公正载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署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结4件,经复议审查,其中,维持1件,终结审理1件,驳回申请2件。
  
  【法律顾问工作】 一年来,法制办两次去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处理岭南农户复议裁决申请案件;多次参与岭南农业开发区退耕还林案件的协调工作;审查修改行署和集团公司送审的合同文本20多份;接待来访和咨询71人次,对所反映的问题作妥善解答,告知解决渠道;向全区187家外来投资企业发函告知其行政复议渠道;代理行署出庭参加3起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年初,制定《200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将落实法制培训工作与各地、各部门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全年分别与加林局、交通局、卫生局联合举办三次法律知识培训班, 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各县区组织以《纲要》、《决定》、《复议法实施条例》为主线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培训1000余人,行署法制办指导配合,并派专人到各县区巡回授课;年末,按照省法制办要求,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资格认证考试,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
                                   (高俊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