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煤代木”工程
“以煤代木”工程
“以煤代木”工程
【综 述】 2008年,按照地委、行署确定用两年时间全面实施“以煤代木”工程总体目标要求,全区煤管系统干部职工,克服资金紧张、积习难改等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至 9月末,按计划提前三个月完成“以煤代木”工程任务。每年可减少森林资源非经营性消耗99.6万立方米,年递增生态效益47亿元,促进林区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以煤代木”工程实施两年来,全区累计设立永久性宣传牌456块,举行报告会618场,出动宣传车9293台次,发放宣传手册18.8万册。地县(区、局)两级领导召开专门会议 100多次,工作人员到群众家中十几万人次,地县(区、局)两级以煤代木办公室,累计到基层2000多个工作日,组织召开各类推进会269次,改造锅炉462台、炉灶141 588户,建成煤炭供应站73个、引火柴供应站 91个、液化气站49个;回收超储烧柴26.7万立方米,其中,免费代储12.5万立方米、削片11万立方米、出售给加工企业3.2万立方米。
【考评工作】 地区“以煤代木”工程办公室和部分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分三组对12个县区局进行“以煤代木”工程年度考核,并对贯彻落实松岭现场会议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局按照《大兴安岭地区以煤代木实施方案》要求,全部完成县区局址“以煤代木”工程任务,合格率100%,优秀率、良好率85%以上。截止9月22日,对全区12个县区局址、35个乡(镇)、56个林场、80个行政村,进行为期69天验收考核工作,做到公正透明,程序规范。
【乡村“以煤代木”工程】 地区“以煤代木”办公室到县、乡、村和岭南调研,走遍全区涉农乡镇和村屯及岭南各管护区。在调研基础上,制定《关于全区进一步实施以煤代木工程的指导意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兑现地县两级补贴,村屯和岭南散居农户实行“五户联保”责任制,采取以户为单位,分户储存引火柴办法,一户违犯五户受罚,相互监督,遵守规定。9月9日,呼玛县在自检验收基础上,向地区“以煤代木”领导小组提出全面验收申请。农村“以煤代木”工程完成率100%。
【推广洁能新能源】 探索代木新能源。利用锯末、木耳袋和火烧迹地清理及清林废弃物,经过粉碎、烘干、压缩成—型柴, 2007年,在几个县区局试烧成功,燃点低、热量高.2008年,在有条件县区局加大型柴生产量,扩大居民使用范围。截止11月末,全区生产型柴3179吨,同比增加 2779吨;利用碎煤和煤矸石及其他辅料加工成—型煤,已经成功推广, 全区生产型煤4328吨,同比增加2278吨。在农村代木上,推广使用农田剩余物及秸杆气化、节能炉等代木能源。
【宣传工作】 编辑完成以“以煤代木”工程为主题的《大岭生态话今朝》专题片。制作以“以煤代木”为内容固定电话彩铃,在全区基层单位已设置 122部。刊发《“以煤代木”工程简讯》34期。 (郭宇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