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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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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8年,全区劳动保障部门推行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810本,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49万人、3096.36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21.46万元,发放再就业培训补贴86.1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24人、1508万元。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为6703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全年全区医疗保险参保194 215人。全区实现新就业16 649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04.1%;实现新增就业15 597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2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6%,比省下达指标低 0.74个百分点。一次性安置混岗职工3.68万名;率先在全省完成4915万元的拖欠企业职工工资解欠任务;解决呼中区 213名集体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为43 737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待遇;全区 5所技工学校进行教育资源整合;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劳动保障卡发行工作全面展开;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工作取得进展, 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95%;奥运会期间,涉劳上访实现零进京。全年来信来访量同比下降8%、49%。  
  【就业政策扶持】 推行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三补一保”等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810本,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9万人、3096.36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21.46万元,发放再就业培训补贴86.1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24人、1508万元,分别完成省下达指标的151.8%和157.2%。    
  【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全区各级就业部门组织开展 “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印制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受群众就业政策咨询3万余人次,为6703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 388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维权及法律援助374人次。
  
  【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80%社区建立城镇劳动力资源基础信息库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等基础信息台帐,开展就业与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初审、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16项工作,实行网上实名制动态管理。  
  【就业再就业培训】 与招商引资企业建立合作,实行订单式培训,为用人单位提供2000多人次定向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后续服务水平,提高创业成功率。全年再就业技能培训6576人,完成全年任务109.6%;创业培训 575人,完成全年任务115%;农民工劳务输出前培训1019人,完成全年任务101.9%。  
  【劳动力市场建设】 初步建立以县、区、林业局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以各镇街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民办中介组织为补充的职业介绍网络体系。年职业介绍服务10886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08.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 9315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55.3%;职业介绍成功 6166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10.1%,其中下岗失业人员 5829人,完成省下达指标116.6%。全年城镇劳务输出8106人次,完成省下达指标101.3%。  
  【失业保险业务】 录入失业保险个人信息 6万条,为2009年失业保险上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局机关事业农村保险科做好与地区社保局业务交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2170万元,完成省计划217%;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3734万元,完成省计划104%;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3793万元。  
  【医疗保险】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通过事前监督和全程检查,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以集体企业职工、混岗职工为重点,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对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实行医疗保障。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地区粮食招待所未参保退休职工和军休所未参保退休职工52人纳入医疗保险。全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194 215人,完成省厅下达的扩面任务。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 873万元,支出11 467万元。  
  【工伤保险】 重点推进建筑、矿业等高危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全年新增参险人员6034人,达到81 146人,超额完成任务。开展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受理工伤案件 236件,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234件。  
  【工伤等级鉴定】 9月,开展工伤等级鉴定工作,在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基础上,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当天体检、当天随机确定专家、当天出鉴定结果,对专家实行封闭式管理等措施,完成218人的工伤等级鉴定工作。  
  【混岗职工一次性安置】 在松岭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基础上,派工作组在全区开展审批工作,截止年底,安置混岗职工36 809人,是2007年安置的3倍。
  【解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按照“抓紧、做细、落靠、稳定”原则,搞好舆论宣传,六次派工作组赴呼中、新林等拖欠大户,推动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财务等有关部门向省争取解欠补助资金1288万元。同时,通过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整合机构节约办公成本、有偿转让林木资源经营权、加强管理增收节支等措施,自筹资金3627万元,用于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在全省各地市第一家完成省下达4915万元解欠任务指标。  
  【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全年巡视监察用工单位2214户次,完成计划108%;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手段,推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由88%提高到95%。
  【涉劳信访】 以维护奥运期间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稳定为重点,抓好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与梳理, 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涉劳越级上访量下降, 全年全区接待来信来访614件次、1740人次,同比下降8%、49%。奥运会期间,大兴安岭地区涉劳进京上访实现零进京。  
  【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 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实施方案》,以街道、社区为基点划分网络68个,配备监察协管员71人,全年采集用人单位信息3040户,录入金保工程网1203户。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年检企业 432户,年检覆盖率90%,完成计划106%; 依法对27户用人单位下达处罚通知书,罚款 8万元。诚信等级评价评选出优秀级单位 3户,合格单位424户,不合格单位5户。  
  【劳动保障专项检查】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等,活动期间,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宣传,依法进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主动上门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修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企双方利益。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力度,新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66.46万元。  
  【技工教育资源整合】 对全区 5所技工学校进行教育资源整合,整合后的大兴安岭地区技工学校隶属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10月末,大兴安岭技工学校改扩建工程全面完成,招生1053人。
  【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全年培训企业技术工人 6243人次,完成年计划113.5 %。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到漠河、塔河、十八站、松岭等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鉴定4083人。   
  【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开展劳动保障卡发行工作, 9月开始对全区参保人进行社会保障数据采集,截止到12月31日,已对地本级部分企业、漠河县、阿木尔、十八站、呼玛县和韩家园林业局的参保人进行数据采集,共采集信息数据34 606人。开展失业保险业务培训,对全区44名工作人员进行上线前业务培训。  
  【营林定额测定】 地区定额站到新林、塔河、十八站、阿木尔等地对火烧迹地清理、植苗等项营林定额进行测定,对营林生产抚育伐和低质林改造项目劳动定额和单价进行实地测定。
  【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进养老保险统筹】 经过基层初审、地局复审、省厅审批三级审批,全区1272名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王世军供稿)